高标准农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5)


怀化市溆浦县水东镇等14个乡镇板栗坪村等5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结余资金项目(第七批)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公告日期: 2025-01-15

 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2024)186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都晟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溆浦县水东镇等14个乡镇板栗坪村等5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结余资金项目(第七批)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溆浦县水东镇等14个乡镇板栗坪村等5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结余资金项目(第七批)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4)186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怀化市溆浦县水东镇等14个乡镇板栗坪村等5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结余资金项目(第七批)服务

6、项目经理:何杰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090474.56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零玖万零肆佰柒拾肆元伍角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标的内容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中都晟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见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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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0474.56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01月03日        履行期限: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7月02日,总日历天数:180天

地点:溆浦县

方式:现场履约

四、 付款方式: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01月03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份,采购代理公司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 01月03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 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乙 方:中都晟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向长伟         
法定代表人:     孙金奎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地址:溆浦县卢峰镇长兴街        
地 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商中路社区名人街22号二楼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溆浦支行
 

 
帐 号:810000507453000001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pdf

目录五1、合同协议书12、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函.......3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4、专用合同条款.…………………....55、通用合同条款.......316、技术标准和要求…....327、图纸..........33话...33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4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35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36.........(一)合同协议书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怀化市溆浦县水东镇等14个乡镇板栗坪村等5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结余资金项目(第七批)(项目名称),已接受中都晟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怀化市溆浦县水东镇等14个乡镇板栗坪村等5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结余资金项目(第七批)(项目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3r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1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佰零玖万零肆佰柒拾肆元伍角陆分(小写:¥2090474.56元)。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赵喜明5.工程质量:按《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验收规范或国家、省级农田建设管理部门验收的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9.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各有关单位。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1.承包人工程结算款支付账号(该账号是承包人企业总部的基本账号)如下: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溆浦支行账户名称:中都晟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溆浦分公司账号810000507453000001发包人:(盖单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代理人:佛金常:c(签字)C签字)2025年1月3日200年月日2(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都晟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溆浦县水东镇等14个乡镇板栗坪村等5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结余资金项目(第七批)(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4)186,采购代理编号:HNJST-CG-2024047)采购评审工作于2024年12月30日结束,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评审专家组评审,网上公示和采购单位确认,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有关情况如下:项目名称怀化市溆浦县水东镇等14个乡镇板栗坪村等5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结余资金项目(第七批)怀化市溆浦县水东镇等14个乡镇板栗坪村等5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结余资金项目(第七批)怀化市溆浦县水东镇等14个乡镇板栗坪村等5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结余资金项目(第七批)怀化市溆浦县水东镇等14个乡镇板栗坪村等5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二年)结余资金项目(第七批)政府采购编号溆财采计(2024)186溆财采计(2024)186委托代理编号HNJST-CG-2024047采购单位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海联系方式18374595186中标单位中都晨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都晨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都晨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都晨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中标价(大写)贰佰零玖万零肆佰柒拾肆元伍角陆分(小写)2090474.56元(大写)贰佰零玖万零肆佰柒拾肆元伍角陆分(小写)2090474.56元(大写)贰佰零玖万零肆佰柒拾肆元伍角陆分(小写)2090474.56元中标单位联系人戴翠红联系方式17872964573请贵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原件30天内,与采购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等有关事项。特此通知。采购单位湖南精算生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经办人()204年12月31日本通知书一式四份,中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管理部门。ai通A3(四)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发包人: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1.3承包人:中都晟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补充):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赵喜明执业证书号:陕261222306642;身份证号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码:陕水安B20230000621。技术负责人:王卫涛;身份证号码:******************;专职安全员:赵霄璇;身份证号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码:陕水安C20240000407。1.1.5分包人:无。1.1.6监监理人: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1.1.7工期:180日历天。1.1.8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365日历天。环品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口-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4)专用合同条款;S(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承诺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坝日1.3联络31车TLI1.3.1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发包人义务2.1提供施工场地2.1.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在发出开工令之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以施工图为准,提供的用地期限在合同计划完工日期前。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其他施工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2发包人应在开工前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但发包人对承包人在使用上述资料时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不承担责任。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6护工作,并协助解决对承包人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2.2其它义务(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2.2.1施工场地应具备的施工条件及提供的时间:能开工进场。2.2.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线接至施工场地的要求、接入地点和提供时间:项目村。2.2.3施工场地外部道路通行权提供时间和要求::无。2.2.4与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关系的说明资料及相关协作关系合同的提交时间和要求:无。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宏A(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4.11款约定,确定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按第10.2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4)按第10.2款、11.1款、11.2款约定,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5)按第10.2款、11.2款约定,确定工期延长;(6)按第14.2款约定,发出变更指令,确定变更价格;7(7)按第14款约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8)按第14.4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9)按第14.5款约定,确定暂估列金额;(10)按第21.1款约定,解决争议(11)…………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其它义务4.1.1.1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前的7天内确保合同顶目工程所需的设备、人员材料进场到位。4.12在合同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承包人HA有义务采取措施防御洪水,保证工程安全,无条件服从抗洪抢险的命20074730令和统一指挥调度。4.1.1.3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需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等一切费用。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料场范围内开采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办理除临时用地手续以外的开采和运输等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1.1.4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人的指令,按时向监理人提交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或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报告。承包人提交上述报告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8使用需通过发包人批准。14.5暂估价14.5.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承包人不参与投标的,由承包人为主组织实施,发包人参与并监管:承包人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组织实施。15。价格调整15.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在本合同施工期间,人工、机械使用费、建筑材料不因物价波动而作任何调整。15.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删除通用合同条款第16.2条,以下列条文代替:N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只有在国家发布对企业允许列入工程造价的税率进行调整时,才允许调整本合同的税金。16。计量与支付16.1计量16.1.1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子目的具体计量方法按本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中的规定执行。工程量清单中任何错误和遗漏,不应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合同工程的责任和义务。由于承包人在自身原因造成工程量清单中任何错误和遗漏,均不予纠正。并执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的规定。2116.1.2监理在计量时发现有申请完成的工程项目中技术规范规定的相关工程未完成,则该项目暂不予计量并通知承包人继续完成相关工程。待该项目及所有相关工程均已完成并符合技术要求后再给予计量。承包人必须如实申报工程数量,若发现虚报工程数量,发包人有权对虚报的工程量进行扣除,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发包人在必要时有权对承包人已取得的任何签证进一步核实和调查(包括已计量支付的内容)。在发包人的要求下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调查、核实,为调查核实提供一切方便。如经核实有虚假成份,则涉及计量方面的虚假按本款上述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尽管签证书中有发包人人员的签证,承包人也不能免除此类处罚。且调查、核实工作所耗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核实结果不存在虚假成份,则此次调查、目管商核实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彩16.2工程进度付款1(1)本工程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工程施工费按工程进度拔付:经监002007理工程师对乙方所完成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进度签证后,每次工程按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支付进度款。第一次以工程完工30%以上支付实际进度款的90%;第二次以工程完工90%以上支付合同的70%进度款。当进度款支付到总合同价款的7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通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和审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3%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2)月工程进度报表必须有完整的试验、质检资料、配套的计量原始凭证及中间计量过程,否则发包人可拒绝支付本月进度款。2216.3质量保证金16.3.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10%,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3%。质量保证金扣取和返还按国家和湖南省相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不得在收取履约担保的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6.4竣工(完工)结算16.4.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6份。16.5最终结清16.5.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8份。16.6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所需一切资料,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7。竣工验收(验收)17.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工程验收,特殊情况发包人委托监理人书面通知;政府验收包括:由发包人按水利部30号令的要求,委托监理人书面通知。验收条件为:接到承包人竣工验收(验收)申请后56天内,验收程序为:按照发包人的书面通知。2317.2分部工程验收17.2.1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按照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送的书面通知,其余由监理人主持。17.3单位工程验收17.3.1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按照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送的书面通知。17.4阶段验收17.4.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按照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送的书面通知。17.5专项验收17.5.1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按照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官理发送的书面通知。17.6竣工验收车电17.6.1本工程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0020017.7施工期运行17.7.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7.8试运行17.8.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18。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8.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三日为起算365日历天。2418.2保修责任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从合同工程实际完工验收开始计算365日历天。保修范围:永久工程。保修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19保险19.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本合同工程由承包人负责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内容: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合同总价、1%(填入保险费率)、缺陷责任期满止。本条增加如下内容:承包人负责在出现保险事故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并于24小时内向发包人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发包人和保险公司提交所需资料,同时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于承包人索赔不力,造成保险赔偿差额,则差额部分除免赔额外均由承包人承担。19.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19.2.1本条增加如下内容:本合同工程承包人应为其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人员工伤事故险。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保险公司费率。保险期限:自工程项目购买保险之日至工程项目竣工后责任保修25期结束为止。19.3人身意外伤害险19.3.2本条增加如下内容:本合同工程承包人应为其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人员工伤事故险,投保费由承包人摊入有关工程项目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保险公司费率。保险期限:自工程项目购买保险之日至工程项目竣工后责任保修期结束为止。19.4第三者责任险(适用于要求购买第三者责任险):19.4.1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本合同工程由承包人负责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负责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按保险公司费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按相关规定执行;保险期限:自工程项目购买保险之日至工程项目竣工后责任保修期结束为止。本条增加如下内容:本合同工程由承包人负责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负责在出现保险事故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并于24小时内向发包人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发包人和保险公司提交所需资料,同时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于承包人索赔不力,造成保险赔偿差额,则差额部分除免赔额外均由承包人承担。2619.5其它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由承包人自行确定是否投保并承担相关费用;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国家法律法规。保险期限:自工程项目购买保险之日至工程项目竣工后责任保修期结束为止。19.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适用于要求购买各类保险):19.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开工令发布后14天内,作为第一期进度支付的附件。保险条件:保单副本;19.6.2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费用;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无。20。违约20.1承包人违约20.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补充:(1)承包人按合同承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未按时进场或未按时破土动工。(2)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进度滞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控制性进度15天(日历天)以上。(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包人工地停工10天(日历天)以上。27(4)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含招投标阶段)。20.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补充:(1)承包人在签署了合同协议书之后,必须保证合同承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日期到场,以保证工程顺利开工。若合同承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按时进场或未按发包人指定时间成功破土,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本合同工程。(2)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进度滞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1.2.2项本合同施工控制性进度15天(日历天)以上,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本合同工程。(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包人工地停工10天(日历天)以上,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本合同工程。(4)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含招投标阶段)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10%(招标人自行填写,建议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将承包人以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2违约金的使用(新增)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所产生的违约金和罚款,发包人将用于工程或奖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2821。争议的解决21.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双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溆浦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2。补充条款22.1主要人员的更换中标后,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更换后的相应人员的资格等不得低于被更换的人员,须按以下要求履行变更手续:22.1.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包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电子交易平台向发包人提出变更申请,符合变更条件且发包人同意变更的,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完成变更。变更记录同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上公开。22.1.2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变更条件的,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完成变更通过。22.2履约考核22.2.1承包人主要人员应统一使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考勤。考勤要求应按湖南省水利厅最新的相应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2922.2.2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并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发(2019)15号)开展信用评价。22.2.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行政监督部门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工程竣工或完工后开展完工评价,评价完成后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将解除锁定,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内投标。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