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其他广告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融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21101000018676523
五、合同编号:11N1020759012025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部
1.0
36000
36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叶娟
联系电话:15199369876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站公路166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改)LGRMHT-2025-009死因监测MG视频制作协议.pdf
合同编号:LGRMHT-2025-009死因监测MG视频制作协议甲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融媒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死因监测MG视频制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协议编号:LGRMHT-2025-009以下简称:“协议”)。一、项目内容制作一部死因监测MG视频。二、验收及交付时间:2025年1月27日前交付成片。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项目进度及要求对乙方进行监督和审查。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动漫元素、视频剪辑、设计等内容进行适当调整。3、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内容合理、合法的要求对视频、图片等内容进行修改、调整。4、乙方如对视频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应当及时与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调整。四、费用(本合同计价货币均为人民币)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务的报酬为36000元(大写:叁万陆元整)(含税)。五、结算方式1、乙方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费用36000元(大写:叁万陆元整)(含税)。2、任何一方如需改变账户,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六、通知与送达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要约与承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法律规定,各方关于本合同(协议)签订及履行相关商业文件信函、各类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载明的地址(含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文件)发出。现场送达通知的,以对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五日视为送达之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发出方将通知的信息发送至对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即视为送达完成。各方共同确认以下为各自送达地址:甲方地址:乌鲁木齐市北站西路1669号联系人:杨欢电话:13209909964乙方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7楼1713室联系人:田慧超电话:150995186102、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上述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仲裁,或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程序至执行程序完毕时止,除非各方依本条第3款告知变更。解除合同(协议)的通知经上述方式送达一方后五日内未向送达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合同(协议)解除通知生效。3、在合同(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协议)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者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受、邮寄送达的,以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4、合同(协议)各方承诺:上述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七、违约责任1、因乙方责任造成延期交付的,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责任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照合同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任何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上述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身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送达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费等)。3、乙方对拍摄内容或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承诺应予以保密,如泄漏任何信息,将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其它约定1、本合同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页)甲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融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其他广告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