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2025)
2024-2025年光明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2024-2025年光明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拟对2024-2025年光明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年光明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510000.00 中标供应商: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项目编号:HT_GMDL2024000067-B)的服务合同金额由原定的510000元调整为287800元。2.由律师每周提供合计不少于12小时/周的现场服务,律师助理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固定提供现场法律服务,调整为:律师提供合计不少于4小时/周/社区的现场法律服务,律师助理每周工作日时间轮驻社区提供现场法律服务,轮驻方式为“一社区一周”,依次循环,同时要兼顾其他驻点社区。3.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项目编号:HT_GMDL2024000067-B)原定的光明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时间从2024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翠湖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时间从2024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碧眼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时间从2024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2日。调整为:律师事务所指派1名正式执业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同时担任光明社区、翠湖社区、碧眼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时间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4月12日;律师事务所原指派的律师、助理的服务时间至2025年1月23日止。4.由律师事务所指派3名正式执业律师和3名律师助理到驻点服务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调整为:律师事务所指派1名正式执业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到驻点服务社区开展法律服务。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光明街道办事处当前财政预算不足,经过与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在减少服务时间以及调整服务人员要求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对原合同中的服务费用进行调整,以适应当前的财政状况。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翠路北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B包.pdf
2024-2025年光明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补充合同(B包).pdf
附件2024-2025年光明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依据《光明区财政局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光明街道拟对2024-2025年光明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合同(项目编号:HT_GMDL2024000067-B)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年光明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合同金额(万元):51中标供应商: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1.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项目编号:HT_GMDL2024000067-B)的服务合同金额由原定的510000元调整为287800元。2.由律师每周提供合计不少于12小时周的现场服务,律师助理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固定提供现场法律服务,调整为:律师提供合计不少于4小时周/社区的现场法律服务,律师助理每周工作日时间轮驻社区提供现场法律服务,轮驻方式为“一社区一周”,依次循环,同时要兼顾其他驻点社区。3.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项目编号:HT_GMDL2024000067-B)原定的光明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时间从2024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翠湖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时间从2024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碧眼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时间从2024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2日。调整为:律师事务所指派1名正式执业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同时担任光明社区、翠湖社区、碧眼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时间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4月12日;律师事务所原指派的律师、助理的服务时间至2025年1月23日止。4.由律师事务所指派3名正式执业律师和3名律师助理到驻点服务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调整为:律师事务所指派1名正式执业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到驻点服务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鉴于光明街道办事处当前财政预算不足,经过与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在减少服务时间以及调整服务人员要求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对原合同中的服务费用进行调整,以适应当前的财政状况。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止联系方式:0755-27434148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光翠路北8号联系电话:0755-27434148传真:无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地址: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楼联系电话:0755-88212025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2024-2025年光明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补充合同(项目编号:GMDL2024000067_B包)甲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6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联系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于2024年6月11日签订《2024-2025年光明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合同》(项目编号为:GMDL2024000067_B包)(以下简称《原合同》),因项目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订以下补充合同:1.《原合同》第一条购买社区法律服务变更为:甲方向乙第1页共3页方购买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乙方指派其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一亮和律师助理谢安桐担任同时光明社区、翠湖社区、碧眼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时间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4月12日;乙方原指派的律师、助理的服务时间至2025年1月23日止。2.《原合同》第二条服务方式变更为:乙方指派1名正式执业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到驻点服务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执业律师提供合计不少于4小时/周/社区的现场法律服务,区、街道、社区如发生重大、紧急矛盾纠纷或其他事件,随传随到;律师助理每周工作日时间轮驻社区提供现场法律服务,轮驻方式为“一社区一周”,依次循环,同时要兼顾其他驻点社区。甲方可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和群众需要,灵活调整执业律师和律师助理的服务模式和走访形式。3.《原合同》第三条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费及支付方式变更为:经双方协商一致,《原合同》光明社区、翠湖社区、碧眼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费用合计510000元,现变更为合计287800元。甲方已分别于2024年7月23日和2024年10月18日向乙方支付了三个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合计247800元,待本补充合同服务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款项40000元整,《原合同》剩余款项不再支付。4.双方确认,本补充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原合同项下已执行部分的效力及双方的权利义务。5.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第2页共3页等法律效力。6.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法律顾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