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车驾管专用设备提升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天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2025)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所车驾管专用设备提升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SHGP-2024-A485)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52436号
二、合同名称 :车辆管理所车驾管专用设备提升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SHGP-2024-A485
四、项目名称 :车辆管理所车驾管专用设备提升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与靖江路交口
联 系 方 式 :02258710082
供应商(乙方):浙江智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蔡家埭130-1号
联 系 方 式 :158241919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管理所车驾管专用设备提升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机动车号牌销毁设备(含嵌入式软件产品:智博号牌智能电气控制系统V1.0)XH-A-ZB01
主要标的数量:5
主要标的单价:150,000(万元)
合同金额: 7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于30日之内将所供货物在甲方或甲方指定处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浙江智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201000179673129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浙江杭州余杭农场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栖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8X7L78H
企业办公电话:1582419199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SHGP-2024-A485第一包合同.pdf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2025年01月16日
采购合同甲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乙方:浙江智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12月30日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车辆管理所车驾管专用设备提升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4-A485)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一、货物名称:机动车号牌销毁设备(含嵌入式软件产品:智博号牌智能电气控制系统V1.0)货物型号:XH-A-ZB01生产厂家:浙江智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货物原产地:浙江杭州货物数量:5台货物单价:150000.00元货物总价款:人民币:7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为13%)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1.货物质量要求:须符合***制定的《机动车号牌管理智能化回收系统技术规范》、《号牌智能销毁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要求,应接入公安网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号牌信息管理系统专网,应符合接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号牌专网的要求,且须运行顺畅。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具备声光提示功能,设备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24小时;一片号牌的完整销毁时间不超过25秒;设备体积小,占用场地少,工作时无强烈震动和噪音。操作简单(一人操作即可完成),支持GA36定义的所有金属材质机动车号牌的销毁,所有号牌切割后无完整字符,销毁废料体积小,且易于收集、转运、打包。刀体等易损、耗损配件应更换简易,操作人员能够独立完成。每台设备提供号牌固封装置拆除和废料打包成型相关辅助设备并与主设备连接为号牌销毁线,以完成号牌销毁全流程体系。拆除机尺寸不大于650mm×650mm×1300mm,使用电源AC380V50Hz,其他参数确保能够安全顺畅的进行拆卸,废料打包机尺寸不大于1800mm×1500mm×1400mm,使用电源AC380V50Hz,打包后需紧实,运输或普通磕碰不能松散,打包后成正方或长方体易于堆放,整体重量在10-20KG,其他参数确保能够安全高效的进行收集打包。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乙方承诺所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司3.乙方提供的货物整体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起五年(含各种配件、裁剪刀体等易损件和耗材以及固封装置拆除和废料打包设备配件和易损件、耗材)。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需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使用要求。终身负责系统软件的维护和升级。同时需承诺在质保期内如号牌销毁设备相关标准更新,需提供免费升级,升级后达到新标准要求。三、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于30日之内将所供货物在甲方或甲方指定处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五、乙方应随货物向甲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应7*24小时全天候响应应用服务支持,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维修人员须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12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质保期内,每年至少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所有设备质保服务方式均为生产厂家上门服务,即由生产厂家派人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生产厂家承担。乙方须提供主要设备配件、耗材的报价表,作为质保期后的维修参考。七、验收方法及标准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由甲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道人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乙方承诺的技术、服务条款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投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乙方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八、货款支付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65%,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剩余5%。如遇财政拨款不及时等问题,付款时间自动顺延。乙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栖支行,行号(数字代码):402331003064帐长号:201000179673129事o3、如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乙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九、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LOSS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1的违约金。十、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十一、由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手段。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二、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浙江智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蔡家埭130-1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357160703时间:2025年1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驾管专用设备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