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 广场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ZZBBJ-CS-2024-0029
二、合同名称: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第二批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ZZBBJ-CS-2024-0029
四、项目名称: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第二批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千阳县东海路
联系方式:13772704766
供应商(乙方):陕西云恒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关街道办事处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2205号
联系方式:199926322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学校中院南广场建设项目
1(项)
¥979,000.00
¥979,000.00
建筑工程:拆除原有透水砖路面、移除银杏乔木、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PC砖块料地面、路缘石、花岗岩树池、悬浮篮球场及条形坐凳等。
合同金额: 979,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5月15日
履约地点: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职中一标段施工合同.pdf
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01月16日
1-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陕西省建设厅制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二五年一月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承包人(全称):陕西云恒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第二批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地点: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院内层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立项文号:于财教指12024061号财政资金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拆除原有透水砖路面、移除银查乔木、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PC砖块料地面、路缘石、花岗岩树池、悬浮篮球场及条形坐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预计2025年4月日开工日期:预计205年5月15竣工日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大写):玖拾柒万玖仟元整(人民币)元(小写)¥:979000.00元一元,医疗、(其中:劳保统筹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一元。暂列金人民币:拾万元整)残疾人就业、失业、等三项保险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月4日合同订立地点:于日是配业中事学校世盖整后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长承包人:陕西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干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地址:中城东海路地址: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业600处盛世国际号写家楼8205力邮政编码:ia运郑会会6207230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002011Gf0230006435何永張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3609279581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虫国农业银行汉中市汉台区支行营帐号:业部帐号:266074010400273742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意见:.3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及其附件;6、采购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工程质量、进度、造价三控制。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认质认价的初审确认。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工程现场总协调,工程进度款初审,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认质认价的确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6、项目经理姓名:陈超东职务:项目经理47、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年月且(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年月且,其计量和计价方法为:水、电由承包人装表计量,按县自来水公司、电力部门现行标准交费,差价部分自主估价计入投标报价内。年月且(4)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5)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年月且(6)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年月且(7)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条件,方便施工,现场交验。(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由承包人实施保护,费用发包人承担;由承包人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费用。(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7.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协商。·8、承包人工作8.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工程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等。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符合文明施工条件。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人和监理公司提供的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屋及设施2间(不低于30平方米)。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符合城管、环卫、.环保部门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前由承办人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保护,费用各自承担。(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由承包人实施保护,费用发包人承担;由承包人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费用。5(2)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环卫部门规定,文明施工。(3)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调并处理好施工现场周边及邻里关系。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进度计划9.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年月日9.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符合设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10、工期延误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发包人或自然灾害原因致使工期延迟,工期按实际天数顺延;因其它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按实际延误天数每天罚款500元人民币。四、质量与检验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12、工程试车12.1试车费用的承担:无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执行《通用条款》全部条款和国家及省、市关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六、合同价款13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中标总价。14、合同价款调整14.1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由工程中标合同价增、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认质认价组成。或由本工程发、承包人依据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14.2工程量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除合同约定外,按以下办法确定:14.2.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办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发包人确认。614.2.2清单工程量出现偏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14.2.3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增减幅度。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14.3若承包人主要建筑材料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其低报部分(以工程所在地当期综合信息价与报价的差额)由承包人承担。14.4非认质认价材料及非指定品牌或产地的材料,投标人自行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15、工程预付款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16、工程量确认16.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完成工程量报告。17、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是:(1)全部工程价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全部档案资料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定后的工程造价扣除工程保修金后,逐步付清,不计利息。七、材料设备供应18、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双方协商。18.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双方协商解决。(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执行合同条款规定。(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执行合同条款规定。(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执行合同条款规定。(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执行合同条款规定。(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双方协商解决。18.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价格从工程总价中扣除。19.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9.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中标人采供,附表一《材料暂定价格表》中给定的材料价为到场材料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挑选整理费及采保费等各种费用),投标人按给定的材料价格计入投标总报价内,由招标人认质认价,作为工程结算调整的依据。附表一《材料暂定价格表》中未列材料,投标时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工程结算时材料价格不进行调整。719.2中标人采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指标及国家相关标准。19.3中标人采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指标及国家相关标准。19.4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9.5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招标文件指定暂定价材料、设备在采购日内向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样品,质量指标、各种相关技术参数、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后批量采购,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八、工程变更工程设计变更以设计院出具书面报告并由发包人认可为准。九、竣工验收与结算20、质量标准和竣工验收20.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提供工程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三套。20.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执行本合同条款规定。20.3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招标单位按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和规定执行。20.4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上述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施工,达不到上述施工技术要求而进行的返工和修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20.5本工程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规程与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20.6工程质量如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应予返修,直至达到要求为止,返修所需人力、财力、工期延误均由中标承包商负责。20.7中标人对本工程所有的质量控制和中间验收负有监督、组织、协调之义务,并对由招标单位组织的阶段验收或最终验收负有全部直接责任。21、竣工结算21.1具体施工时施工图(招标时施工图)以内的变更、现场签证增减的工程量据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约定“14、合同价款调整”。21.2具体施工时施工图(招标时施工图)以外的变更、现场签证增减的工程量据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约定“14、合同价款调整”。21.3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8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2、违约22.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22.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23、争议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调解;(2)合同争议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宝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24、工程分包24.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24.2分包施工单位为:由采购方考察后指定。25、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6、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现场工程师意外伤害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施工现场一切险种。27、担保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天。件,担保有效期:(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人民币担保为本合同附件,担保金额:天。万元,担保有效期:(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4)28、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贰份,副本肆份。929、补充条款29.1本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将建筑物、现场周围及承包人生活区范围内施工现场清除干净;无建筑材料、无建筑设备、无临时垃圾、无坑池渠沟、无掩埋的硬化道路和垃圾,场地整洁,达到合同规定工程标准。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29.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将工程的资料和进度同时进行,每月由发包人管理人员对施工进度和资料进行检查,出现问题限期整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按规定将竣工资料交监理工程师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9.3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责检查现场和施工人员安全情况,出现不安全事故,承包人负责。29.4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发包人在招标时认定的本工程施工负责人(指本工程建造师)及施工队伍。29.5项目部组成机构人员必须健全,必须有完整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否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技术员和质量安全监督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若须离开施工现场时必须履行请假制度,不履行请假制度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29.6承包人必须自行施工,不得将工程转包。工程项目确需分包时需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9.7承包人投标书中关于投标报价(包括材料用量及其差价)、投标工期、投标工程质量标准,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等内容,将作为承包条件列入合同。29.8若本工程出现二次设计,则由发包人确定方案后,由承包人实施,造价由双方按现行定额协商确定。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 广场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