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查违保安服务项目 查违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2025)
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合同公示
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拟对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 合同金额(元):8016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事项:1、第一条 原补充协议第一条 保安服务的内容及要求中(六)设备要求(设备名称、数量)第二项修改为:2、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每5个岗位一台车,提供不少于15台车辆(自有或租赁车辆),车辆要求为粤B车牌,车型为皮卡执法车,上岗执勤需按照甲方要求携带执勤执法装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按照每5个岗位一台车,提供不少于7台车辆(自有或租赁车辆),车辆要求为粤B车牌,车型为皮卡执法车,上岗执勤需按照甲方要求携带执勤执法装备。2、第二条 原补充协议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中第二项修改为:2、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提供75个岗位的服务,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轮班制,每月最后一工作周提交岗位排班工作表给甲方审批及备案,须确保每个岗位每天24小时能正常开展保安工作。乙方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每5个岗位配备一台车辆供日常巡查使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乙方提供37个岗位的服务,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轮班制,每月最后一工作周提交岗位排班工作表给甲方审批及备案,须确保每个岗位每天24小时能正常开展保安工作。乙方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每5个岗位配备一台车辆供日常巡查使用3、第三条 原补充协议第三条 保安服务(劳务)费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中第一项修改为:(2)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总费用为4258500元(含税),甲方不包食宿,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01000元人民币;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总服务费用为865060元人民币(含税),甲方不包食宿,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47160元人民币。 新增事项:1、四、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已按原合同及原补充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期间的服务费用,共计支付服务费用为3006000元,乙方确认已收到款项。2、五、 剩余服务费用2117560元,甲方分两期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2025年2月,乙方需提供履约监管考核报告给予甲方,且履约监管考核报告中考核结果为满意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支付1499660元。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合同结束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支付617900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理由:按照要求,确保“习惯过紧日子”工作落到实处,拟对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费用进行核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合同第二次补充协议.pdf
附件: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pdf
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甲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张曙职务: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邮编:518104乙方: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司智职务:董事长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电话:27968888鉴于:甲方与乙方于2024年3月21日签订了《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沙井街道建书2024年第0209号,以下简称原合同)及2024年4月7日签订了《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沙井街道建书2024年第0281号,以下简称原补充协议),现因甲方实际服务需求减少,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等原则,特订立本补充协议:一、原补充协议第一条保安服务的内容及要求中(六)设备要求(设备名称、数量)第二项:“2、按照每5个岗位一台车,提供不少于15台车辆(自有或租赁车辆),车辆要求为粤B车牌,车型为皮卡执法车,上岗执勤需按照甲方要求携带执勤执法装备。”修改为:“2、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每5个岗位一台车,提供不少于15台车辆(自有或租赁车辆),车辆要求为粤B车牌,车型为皮卡执法车,上岗执勤需按照甲方要求携带执勤执法装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按照每5个岗位一台车,提供不少于7台车辆(自有或租赁车辆),车辆要求为粤B车牌,车型为皮卡执法车,上岗执勤需按照甲方要求携带执勤执法装备。”二、原补充协议第二条乙方的责任中第二项“2、乙方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提供75个岗位的服务,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轮班制,每月最后一工作周提交岗位排班工作表给甲方审批及备案,须确保每个岗位每天24小时能正常开展保安工作。乙方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每5个岗位配备一台车辆供日常巡查使用。”修改为“2、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提供75个岗位的服务,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轮班制,每月最后一工作周提交岗位排班工作表给甲方审批及备案,须确保每个岗位每天24小时能正常开展保安工作。乙方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每5个岗位配备一台车辆供日常巡查使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乙方提供37个岗位的服务,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轮班制,每月最后一工作周提交岗位排班工作表给甲方审批及备案,须确保每个岗位每天24小时能正常开展保安工作。乙方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每5个岗位配备一台车辆供日常巡查使用。”三、原补充协议第三条保安服务(劳务)费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中第一项甲方按照以下第2种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2)甲方不包食宿,服务费用共计每月501000元人民币。合同服务期总费用为6012000(501000X12个月)元人民币(含税)”修改为“(2)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总费用为4258500元(含税),甲方不包食宿,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501000元人民币;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总服务费用为865060元人民币(含税),甲方不包食宿,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47160元人民币。”四、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已按原合同及原补充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期间的服务费用,共计支付服务费用为3006000元,乙方确认已收到款项。五、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剩余服务费用2117560元,甲方分两期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2025年2月,乙方需提供履约监管考核报告给予甲方,且履约监管考核报告中考核结果为满意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支付1499660元。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合同结束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支付617900元。六、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及原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及原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和补充的条款之外,原合同及原补充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八、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及原补充协议有相互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九、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拟对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合同金额(万元):601.2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内容描述:(包括新增事项、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变更事项:1、第一条原补充协议第一条保安服务的内容及要求中(六)设备要求(设备名称、数量)第二项修改为:2、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每5个岗位一台车,提供不少于15台车辆(自有或租赁车辆),车辆要求为粤B车牌,车型为皮卡执法车,上岗执勤需按照甲方要求携带执勤执法装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按照每5个岗位一台车,提供不少于7台车辆(自有或租赁车辆),车辆要求为粤B车牌,车型为皮卡执法车,上岗执勤需按照甲方要求携带执勤执法装备。2、第二条原补充协议第二条乙方的责任中第二项修改为:2、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提供75个岗位的服务,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轮班制,每月最后一工作周提交岗位排班工作表给甲方审批及备案,须确保每个岗位每天24小时能正常开展保安工作。乙方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每5个岗位配备一台车辆供日常巡查使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乙方提供37个岗位的服务,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轮班制,每月最后一工作周提交岗位排班工作表给甲方审批及备案,须确保每个岗位每天24小时能正常开展保安工作。乙方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每5个岗位配备一台车辆供日常巡查使用3、第三条原补充协议第三条保安服务(劳务)费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中第一项修改为:(2)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总费用为4258500元(含税),甲方不包食宿,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501000元人民币;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总服务费用为865060元人民币(含税),甲方不包食宿,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47160元人民币。新增事项:1、四、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已按原合同及原补充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期间的服务费用,共计支付服务费用为3006000元,乙方确认已收到款项。2、五、剩余服务费用2117560元,甲方分两期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2025年2月,乙方需提供履约监管考核报告给予甲方,且履约监管考核报告中考核结果为满意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支付1499660元。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合同结束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支付617900元。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变更理由:按照街道财政要求,确保“习惯过紧日子”工作落到实处,我队拟对沙井街道查违保安服务费用进行核减。联系方式: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联系电话:27203800合同备案机构:宝安区财政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联系电话:0755-27788461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宝安区财政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查违保安服务项目 查违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