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内外镜系统3D内外镜系统 3D内外镜系统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CJZB-G2024-0135001
二、合同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D内外镜系统3D内外镜系统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000-CJZB-G2024-0135
四、项目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D内外镜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88号
联系方式:13862022166
供应商(乙方):苏州奇遇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如元路8号9幢2层033室
联系方式:159958401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3D内外镜系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TC302、TC200、TH200、TL300等
联系方式:15995840132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850000.00元
合同金额:38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0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30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16 15:59:34
九、其他补充事宜:
JSZC-320000-CJZB-G2024-0135号3D内外镜系统.pdf
JSZC-320000-CJZB-G2024-0135号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SZC-320000-CJZB-G2024-0135号甲方: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联系人:周小飞联系电话:0512-67972785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海路899号乙方:苏州奇遇派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罗俊联系电话:15995840132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如元路8号9幢2层033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ISZC-320000-CJZB-G2024-0135号公开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3D内外镜系统项且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第一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1.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1合同特殊性条款2.1.2合同一般性条款2.1.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2.1.5有关图纸2.1.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2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1JSZC-320000-CJZB-G2024-0135号采购合同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1.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2.质量保证2.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负责包退、包换或提供全新替代设备,确保不影响甲方正常运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或未及时退还、提供替代设备等导致在安装及今后使用过程中造成甲乙双方、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或影响甲方运营导致各类损失等,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2.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向乙方主张各项权利。2.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成交的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若发生退回、维修或设备替换等情形,质保期自发生之日起,至标的物恢复正常使用之日止,停止计算。2.4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等文件所记载内容提供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整体要求、各类功能要求等。2.5乙方应保证本合同所涉设备均与甲方要求和标准吻合,确保各类设备及设施均能正常运行,甲方无须另行添置任何设备或设施:如有,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添置设备或设施费、改建费等。3.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4.伴随服务(乙方对甲方待使用设施的周边配套实施等均已现场确认并认可,确保甲方无须另行添置设备或设施;且该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甲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4.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4.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培训、验收、维护、升级、监督、更换或设备替换等,以及招投标文件等文件所记录的服务项目;4.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2JSZC-320000-CJZB-G2024-0135号采购合同4.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1.4按甲方要求,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或培训;提供系统完整专业的培训计划;提供厂家免费培训、并提供维修资料及中文的用户操作手册。4.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1.标的物的交付1.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1.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1.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2.检验和验收2.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各项指标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规格、性能、质量等一切可能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指标,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乙方对该检验证明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若检验证明不合格或未出具检验证明,甲方有权拒收标的物。该检验证明不作为标的物的最终检验结论。2.2交货后,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对标的物进行验收。甲方经验收无误后,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若验收证明不合格,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主张权利。该验收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2.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2.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2.5货物交货时,包装须完整无破损,乙方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货物装箱清单(2)合格证(国产设备必须提供)(3)中英文技术资料(4)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5)其它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等(6)保修单等其它必须材料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注:甲方有权在中标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标的设备的参数和功能进行随机的检查和测试,若所供设备的参数和功能与招标等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存在偏离,甲方仍有权退回设备,同时乙3JSZC-320000-CJZB-G2024-0135号采购合同方须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对此乙方予以认可。1.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合同价款和支付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2.1合格的发票。1.2.2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任一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符合任一约定的,应当主动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若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各项费用(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2.甲方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2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约责任3.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任何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不能交货。乙方交货、安装、检验逾期超过15日(自然日)的,视为不能交货;2)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3因可归责于乙方的情形导致标的物不能正常使用,致使甲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4)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致使甲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注:乙方提供的货物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的,视为该种货物交付不合格。乙方提供的各种规格的货物中有任一种交付不合格的,视同为整个标的物的交付不合格。3.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但如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4JSZC-320000-CJZB-G2024-0135号采购合同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百分之一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如甲方不再需求,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因本条款产生纠纷而发生的诉讼,乙方须向甲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差旅费等。3.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质保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补足。4.不可抗力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1.索赔1.1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所出具的验收证明、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专业机构、组织、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合并解决索赔事宜:1.2.1乙方负责及时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价款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20%违约金、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原厂全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质保期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至标的物恢复正常使用之日止,停止计算。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八、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合同期间,因合同一方违约并无法获得守约方认可,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则退回5JSZC-320000-CJZB-G2024-0135号采购合同已收款项并需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并按本合同第六条承担各项违约责任;1.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可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寄往对方时即告解除。1.3本合同当事人联系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备注地址为准,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含裁判文书)送达。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第二部分合同特殊条款一、合同内容:序号项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家单价(元)总价(元)13D内外镜系统KARLSTORZTC302、TC200、TH200、TL300等套1KARLSTORZSE&Co.KG38500003850000合计金额(含税):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元整(¥3850000.00)合计金额(含税):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元整(¥3850000.00)合计金额(含税):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元整(¥3850000.00)合计金额(含税):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元整(¥3850000.00)合计金额(含税):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元整(¥3850000.00)合计金额(含税):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元整(¥3850000.00)合计金额(含税):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元整(¥3850000.00)合计金额(含税):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元整(¥3850000.00)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②产品清单;③合同其他附件。三、合同价格与支付:(一)本合同价格为项目所在地含税价,本合同价格按人民币结算。(二)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元整(¥3850000.00),合同总价包括全部产品供货、辅助材料、备品备件、运输、仓储、发货、送货、安装、医院平台各系统(如HIS系统、LIS系统等)的接口费用、调试、人工、机械、装卸、培训、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维保等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付款步骤: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按合同总价支付90%的货款,余款10%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A、合格的发票B、甲方签收后的送货回单C、由甲方、乙方和招标代理机构签章认可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四)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其他甲方认可的方式。6JSZC-320000-CJZB-G2024-0135号采购合同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苏州奇遇派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金山支行账号:511880713546四、交付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送货到位并完成安装调试。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乙方须在交货时向甲方出具满足质保期要求的原厂质保证明文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五、质量验收: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标的物;2、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等,乙方负责及时包修、包退、包换或全新替代设备、确保甲方正常运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品牌标志、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验收后使用阶段,甲方仍有权按本合同(一)合同一般条款中第二条及第四条等约定主张各项权利;4、验收标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有关行业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确保甲方验收通过;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方式通告甲方。六、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乙方承诺严格按招投标文件等“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售后服务费用已包括在总费用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乙方应配备专门的项目团队人员,保证货物的运输、交付、安装、调试等定时定期进行。2.乙方提供原厂免费维保3年(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合同期间若发生退回、维修或设备替换等情形,质保期自发生之日起,至标的物恢复正常使用之日止,停止计算)。质保期后乙方提供终身维修和维护服务,且只收取配件费用(不超过市场同类平均价格),不收取人工费及其他费用。3.在免费维护期内,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小组,提供完善周到的本地化服务,提供7*24小时免费维修服务热线,设备(含软件、电脑系统2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8小时内需完成维修,7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须允诺提供备用设备,具体赔偿条件:72小时内设备未能修复、不能正常运行时,每超过1天免费质保期延长1周。4.提供专业的技术培训(操作、维修),保证甲方操作人员正常使用设备的各项功能。5.设备如涉及配件、易损件等,乙方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设备涉及的所有配件、易损件名称、价格。中标后如出现未在投标文件所列的配件、易损件等,均视为乙方免费使用或更换等,此报价5年内不得提高;配件的供给,保障8年以上。6.乙方承诺质保期后维保价格按照不超过合同价格的7%续保;免费质保期后,甲方可以在任意年度或时间段购买、投保,没有连续续签的要求,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及接受并承担设备更新迭代的相关7JSZC-320000-CJZB-G2024-0135号采购合同费用。8.如有其他项目需乙方配合完成,乙方须无条件派相关工程师现场配合,直至该项目完成,对此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费用。9.乙方应提供软件版本免费升级服务(在不涉及硬件情况下)。乙方不得以“密码”制约用户。如用户工作和维修需要,应无条件免费开放密码。乙方产品对甲方以后设备、系统永久无偿开放。如发生乙方怠于提供上述义务而导致甲方损失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10.特别约定:鉴于各类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甲方自身各类发展需求,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开放或提供各类端口或信息采集口,对此乙方予以再次确认且无权收取任何费用。如乙方不予配合,则甲方有权直接终止本合同并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主张全部违约责任。11.所投设备如属于法定或强检设备的,乙方需提供首次计量报告,计量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12.机器在使用中,因机器质量问题或技术参数突变(非人为)而引起医疗事故(含医疗纠纷),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13.在保修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在规定的保用期内,机器发生任何故障应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要求开机率大于或等于95%(按365天/年计算),开机率不能达到95%,每停机1天,延长保修期两天。14.其他要求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条款执行。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备存。3、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法定(授权)然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加签字:山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204年2月30签约日期:2024年12月30日E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3D内外镜系统3D内外镜系统 3D内外镜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