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排涝能力提升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2025)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心城区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友谊南路泵站工程)施工(项目编号:市本级〔2024〕367075号)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48358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中心城区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友谊南路泵站工程)施工

三、项目编号 :市本级〔2024〕367075号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中心城区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友谊南路泵站工程)施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河西区南京路一号

联 系 方 式 :13102255108

供应商(乙方):施工1标段: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2标段:天津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施工1标段: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91号 施工2标段: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9号

联 系 方 式 :施工1标段:022-23940456 施工2标段:022-881819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中心城区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友谊南路泵站工程)施工

规格型号:不涉及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6,673.2088(万元)

合同金额: 16,673.208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施工1标段:梅江南泵站工程为原址拆除扩建,包括雨水泵站和调蓄泵站两部分,设计流量分别为8立方米/秒和2立方米/秒。建设梅江南雨水泵站工程内容:雨水泵站和调蓄泵站两部分,包括新建进水方涵、泵房主体、排水管道等。雨水泵站单泵流量1.5/2.5立方米/秒,设计扬程8.0米,单机攻率220/315千瓦,调蓄泵站单泵流量1立方米/秒,设计扬程4.5米,单机功率90千瓦。计划工期2025年1月10日--2026年1月10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施工2标段:友谊南路泵站工程选址于原泵站南侧,设计流量为 11.5 立方米/秒。主要内容为建设友谊南路泵站工程,包括新建进水方涵、泵房主体、排水管道等。单泵流量 1.25/2.25立方米/秒,设计扬程 9.7 米,单机功率160/280 千瓦。计划工期2025年1月10日--2026年1月10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梅江南施工标段16673.2088万.zip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2025年01月16日

天津市中心城区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友谊南路泵站工程)施工2标段工程三方代建施工合同合同编号:MJHZZXPLNLTS-SG/HT-2024-02发包人(甲方):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承包人(乙方):天津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丙方):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合同协议书第二章中标通知书.5第三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9第五章通用合同条款.23.76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及附件..117第八章扬尘防治承诺书、保障农民工权益书和工程质量保修书..476第一章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天津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丙方)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丙三方自愿进行下列代建施工合同,并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津市中心城区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友谊南路泵站工程)施工2标段2.工程地点:天津市3.工程内容:主要内容为建设友谊南路泵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工作内容1.甲方负责项目的决策、审批等主体职责,按期向乙方拨付工程款项。2.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约定施工内容及甲方具体工作要求,承担项目施工建设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全面完成。3.丙方作为代建单位,依据丙方与甲方单独签订的《代建合同》,享有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在乙方履约期间,丙方代行甲方管理职责。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陆佰伍拾玖万壹仟肆佰叁拾柒元整(¥116591437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零陆佰玖拾陆万肆仟陆佰贰拾壹1元壹角整(¥106964621.10元),税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贰万陆仟捌佰壹拾伍元玖角整(¥9626815.90元),税率为9%。签约合同价中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占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为10%。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承包人对工程范围、工作量、工程现场、工程款来源于财政拨款及拨款进度、承包人承担的材料费、人工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装备及设施等费用及施工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已全部了解,在本单价合同价款中均充分考虑。不论材料、人工等费用是否调价,本合同单价不予调整。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孙连起承包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承包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正式注册编号:津1122016201612324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对投标文件所做出的澄清或说明;(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8)图纸;(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扬尘防治承诺书、保障农民工权益书和工程质量保修书;(11)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如果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2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2年1月31日签订。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玖份,承包人执柒份,代建单位执贰份。集团发包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盖承包人天津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章)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章)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地址8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9号邮政编码:300202邮政编码:300222法定代表人:王洪玮法定代表人:邵明力委托代理人:1委托代理人:电话:022-23930288电话:022-88181929传真/传真:022-28190502电子信箱:电子信箱:tikfba163.com开户银行:工行解放北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账号:0302010709008582423账号:12001635400050002809代建单位: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伐表人或真委托代理人:(盖章)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梓苑路2号邮政编码:300000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3第二章中标通知书1中标通知书致:天津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天津市中心城区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友谊南路泵站工程)施工2标段于2024年12月25日进行了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确定,由贵单位中标,中标金额为116591437元。请贵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系人:徐笑宇电话:022-23930288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m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8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致:天津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天津市中心城区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友谊南路泵站工程)施工2标段于2024年12月25日进行了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确定,由贵单位中标,中标金额为116591437元。请贵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系人:徐笑宇电话:022-23930288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m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8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注:本中标通知书一式三份,招标人、中标人、代理机构各一份。5天津市中心城区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友谊南路泵站工程)施工1标段三方代建施工合同合同编号:MJHZZXPLNLTS-SG/HT-2024-01发包人(甲方):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承包人(乙方):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丙方):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合同协议书.001第二章中标通知书...005第三章投标函及附录.006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008第五章通用合同条款.021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071第七章108工程量清单及附件第一章合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承包人(乙方):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丙方):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丙三方自愿进行下列代建施工合同,并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津市中心城区梅江会展中心周边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梅江南泵站工程、友谊南路泵站工程)施工1标段2.工程地点:天津市3.工程内容:雨水泵站和调蓄泵站两部分,包括新建进水方涵、泵房主体、排水管道等。雨水泵站单泵流量1.5/2.5立方米/秒,设计扬程8.0米,单机攻率220/315千瓦,调蓄泵站单泵流量1立方米/秒,设计扬程4.5米,单机功率90千瓦。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工作内容1.甲方负责项目的决策、审批等主体职责,按期向乙方拨付工程款项。2.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约定施工内容及甲方具体工作要求,承担项目施工建设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全面完成。3.丙方作为代建单位,依据丙方与甲方单独签订的《代建合同》,享有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在乙方履约期间,丙方代行甲方管理职责。1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仟零壹拾肆万零陆佰伍拾壹元整(¥50140651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陆佰万零伍佰玖拾柒元贰角伍分(¥46000597.25元),税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壹拾肆万零伍拾叁元柒角伍分(¥4140053.75元),税率为9%。签约合同价中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占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为10%。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承包人对工程范围、工作量、工程现场、工程款来源于财政拨款及拨款进度、承包人承担的材料费、人工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装备及设施等费用及施工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已全部了解,在本单价合同价款中均充分考虑。不论材料、人工等费用是否调价,本合同单价不予调整。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刘飞。承包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承包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正式注册编号:津1122017201815924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对投标文件所做出的澄清或说明;(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8)图纸;(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扬尘防治承诺书、保障农民工权益书和工程质量保修书;(11)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2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如果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签订。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9份,承包人执5份,代建单位执2份。0发包(盖章)承包人:(盖章)1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盖章)~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91号邮政编码:300202邮政编码:300041法定代表人:王洪玮法定代表人:王为民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22-23930288电话:022-23940456传真:I传真:022-239404563电子信箱:电子邮箱:tigerhope@126.com开户银行:工行解放北路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302010709008582423账号:代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梓苑路2号邮政编码:300000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涝能力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