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文旅设施改造提升采购合同公告(丹江口市交通运输局2025)



一、合同编号:420381-2024-01562
二、合同名称:丹江口市均州码头文旅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三、项目编号:420381-2024-01562
四、项目名称:丹江口市均州码头文旅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丹江口市交通运输局
2、地址:丹江大道丹江口市40号
3、联系方式:18272426663
4、供应商(乙方):丹江口市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丹江大道40号
6、联系方式:187729901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丹江口市均州码头文旅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详见清单
5、合同金额:2684.2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丹江口市 24月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81-2024-0156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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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pdf

丹江口市均州码头文旅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甲方:丹江口市交通运输局乙方:丹江口市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此项目的建设对于优化旅游设施提升,提升旅游服务能力,改善区域旅游服务条件,打通区域微循环,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公开招投标程序并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一、合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甲方确定乙方对丹江,口市均州码头文旅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进行投资建设。乙方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公司自营方式实施该项目,在甲方监管下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管理。二、项目选址:丹江口市陈家港村均州码头。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旅游设施建设,原有设施提档升级,周边绿化生态修复,灯光设施改造升级等。四、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五、项目总投资及支付进度:项目总投资约2684.25万元(最终依实际结算价格为准)。采购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1、承包人每月25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提交当月合格的计量资料,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计量资料1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价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2、采购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5%进度款;3、审计完成后,支付审定采购结算价款的97%,预留3%的工程质保金,待采购质保期满后结清。六、双方责任义务:(一)甲方承办具体合作事宜,有责任和义务全力支持和推动采购工作顺利实施。(二)甲方负责组织采购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并根据项目建设相关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成果,对乙方的项目投资开发行为进行监管,乙方负责项目前期申报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等相关费用。(三)乙方作为采购投资方,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甲方提供的项目设计及预算书要求,在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工程投资、建设与管理;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就合作项目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积极推进项目工作开展,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立项、验收、报备等相关工作;乙方在建设过程中,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四)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按照指标交易计划,落实指标交易工作。(五)市财政局收到该项目指标交易收入及上级资金,且乙方对项目投资开发达到甲方监管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应协调将项目指标交易收入及各级补助资金拨付至乙方,作为乙方实施本项目的建设成本及合理投资回报。七、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经守约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违约方仍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一切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商议解决。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广去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泽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丨月15日日期:205年1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码头文旅设施改造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