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清运服务 秸秆双禁期间湿法作业采购合同公告(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秸秆清运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682-2024-12-0237
二、合同名称:
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秸秆清运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320682-2024-12-0237
四、项目名称:
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秸秆清运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
联系方式:
13511585625
供应商(乙方):
如皋市发娟秸秆处理经营部
地 址:
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小区14幢109号
联系方式:
137391537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秸秆清运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90000.0(元)
合同金额:
9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2025.1.10-2026.1.9,城北街道万新村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09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1-16
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
万新秸秆清运合同.pdf
如皋市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秸秆清运服务项目计划编号:甲方: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乙方:如皋市发娟秸秆处理经营部签订时间:2025年1月9日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如皋市城北街道万新村秸秆清运服务项目于2025年1月7日进行了采购。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考核合格可以续签,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计划编号)采购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参加采购活动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服务名称:将万新村临时堆放点(20处)的秸秆及建筑垃圾清运至三类堆场,将三类堆场(1处)的秸秆和建筑垃圾进行集中堆放、机械清理。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9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第四条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大写玖仟元整(小写:9000元)合:同到期后,如无履约纠纷且验收合格,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五条服务要求1.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范围规范。2.乙方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3.乙方须对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有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任何人发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4.加强日常火灾隐患排查和安全巡查,防止发生火灾。5.临时堆放点20处:每天对各临时堆放点秸秆及建筑垃圾等进行清运,送至三类垃圾堆放场,要求堆放点干净、整洁,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秸秆混堆现象,做到日产日清,每天巡回清运、拖送,无积存堆放,清运后堆放点外侧清扫干净,拖运时不沿路抛洒。日常对堆放点护栏等设施进行管护,不得毁坏。如因秸秆掉落道路引发交通事故由成交人承担责任。外包范围不含秸秆禁烧巡查,但在清运过程中如发现焚烧秸秆等现象应立即与社区联系,配合做好社区的秸秆禁烧禁抛工作。6.三类堆放场1处:安排和引导从临时堆放点拖运来的秸秆、建筑垃圾等有序存放到3指定位置,不出现垃圾混堆现象。及时对堆放场地的秸秆等进行机械清理,保证场地正常运转,同时做好站点内外的保洁。全年不得出现火点,两季秸秆双禁期间进行湿法作业。专人看管、值守,不收集外来垃圾。7.人员及机械配置要求:三类堆场1人,临时堆放点清运1人;夹草机、电动车、扫把、锹等工具由成交方提供。8.乙方应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置意外伤害保险,相关费用需包含在响应报价中,甲方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第六条考核标准按照外包服务要求,由村人居环境负责人及分片村干部采取不定期、不定时随机抽查的办法,发现问题按照考核标准扣除相应分值,累计分值上不封顶。每月10分免计分值,超出部分每分扣10元,上级督查反馈计双倍分值。如连续两个月考核扣分达60分的,合同自动解除,且扣除当月费用的50%。具体考核细则如下: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扣分标准临时垃圾堆放点(20处)1临时堆放点内日产日清,无垃圾积存,点内无杂草、藤类植物、无焚烧斑迹发现一处扣1分临时垃圾堆放点(20处)2临时堆放点外及道路干净、整洁,无垃圾积发现一处扣1分存,清运途中不沿路散落临时垃圾堆放点(20处)3垃圾堆放点围档、设施等破损发现一次扣2分临时垃圾堆放点(20处)4被投诉清运不及时或不清运发现一次扣1分三类堆放场1专人值班值守,在岗在位,无垃圾混堆发现一处扣1分三类堆放场2及时进行机械清理,保证秸秆能正常、有序倾倒字发现一处扣2分三类堆放场3堆放场地内外干净整洁,无臭味发现一处扣2分三类堆放场4秸秆双禁期间湿法作业发现一处扣2分三类堆放场5全年确保不发生火点发现一处扣60分三类堆放场6堆放场内外围档、设施等不得人为损坏。因发现一处扣1分不可抗力造成损坏,及时向村委会报告特殊任务1遇重要接待、各级现场会、重大活动、节假日、“双禁”期间和灾害性天气等情形,需不服从安排或处置不到位要特殊或应急作业的,无条件服从村委会安次扣10分排。曝光投诉1因工作不力被网络曝光或投诉12345市长热线(仅限外包范围内)发现一次扣10分营司06(Ttt?0682w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合同期内,连续两个月考核扣分达60分的;2.书面交办任务不履行或不服从管理的;第七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八条付款方式;21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根据合同约定及量化考核细则,按季度结算服务款项(当季度考核扣减违约金后的服务款),合同到期验收合格根据完成情况结算第四季度余款。每次支付前,成交人提供1044mmmro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如乙方履约不到位,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或委托第三方代为服务,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验收1.服务期限:2025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合同期限届满后,经万新村两委研究同意签订且办理采购续签手续后,可续签一年合同。万新村。服务地点:每月验收时间:o验收地点:万新村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填写《履约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项目管理服务甲乙双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甲方:项目负责人姓名:黄小霞;联系电话:13511585625乙方:项目负责人姓名:陈兴发;联系电话:15099456820。第十一条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1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1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1日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1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1日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63g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分包除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1%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1‰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0.5‰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0.5‰。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五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①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解除1.发生不可抗力。2.因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权。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关证明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可全部或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八条其他经双方协商,办理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比地址:王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X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025日20年之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秸秆清运服务 秸秆双禁期间湿法作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