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硬件维保 安全审计系统 软硬件一体设备维保服务 用户属性管理系统 授权管理系统 证书综合管理系统 密码机 设备维保服务 签名服务器 身份认证网关 驻场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贵州省财政厅2025)
一、合同编号:52990025489366608035842024005001
二、合同名称: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GBZ2024-1026
四、项目名称: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州省财政厅
地 址:市北路
联系方式:13885061187
供应商(乙方):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46-48号黄果树广场B幢28层1号
联系方式:1819815838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77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77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GZCZ-(序号)-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名称: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贵州省财政厅受托方(乙方)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1日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合同甲方:贵州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的设备维保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款”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图纸、装箱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实施、售后等服务,如包装、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1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义务。(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甲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6)“验收”系指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对货物符合技术规范和正常使用要求的确认。2.合同内容、范围、时间2.1合同内容。按照招标要求,包括专用软硬件运行维护服务,日常专业性问题解决,提供1人在财政厅现场5*8小时支撑服务,具体工作时间与甲方工作时间一致。系统软硬件部分包括安全审计系统、用户属性管理系统、授权管理系统、属性证书签发系统、证书综合管理系统、目录服务系统、密码机、签名服务器、身份认证网关。实现与财政部CA系统进行对接,实现证书的签发、应用和管理服务。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说明1安全审计系统2套4000080000软硬件一体设备维保服务2用户属性管理系统2套1500030000软硬件一体设备维保服务3授权管理系统1套1500015000软硬件一体设备维保服务4属性证书签发系统1套1500015000软硬件一体设备维保服务2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5证书综合管理系统2套1500030000软硬件一体设备维保服务6目录服务系统2套1500030000软硬件一体设备维保服务7密码机3台2200066000密码机型号为SJJ1412,6年以上设备维保服务8签名服务器4台39250157000签名服务器型号为V5000-C维保服务9密码机1台1700017000密码机型号为SJJ1412维保服务10身份认证网关6台30000180000身份认证网关型号为G5000-I-S维保服务11驻场服务1人150000150000(1)服务期内提供4次巡检服务;(2)设备出现故障时,提供事件处理服务;(3)提供预防性诊断,提供软件版本更新或灌装服务;(4)根据财政要求进行设备配置变更;(5)熟悉PKI技术,数字签名技术的高级技术人员,熟悉PKCS#11标准或相关国密标准,2年以上CA系统维护经验,为全省CA用户使用单位提供全年7*24小时技术电话咨询:(6)每月对CA使用用户做主动式轮询;(7)汇总支持问题,形成checklist库;(8)提供唯一邮件技术支持入口以及规定的技术问题邮件模板,所有的技术支持相关问题保3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证及时响应;(9)全年无休远程支持,帮助最终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文档说明、以及技术指导等,使遇到问题不再孤立无助;(10)为系统最终用户提供信息安全技术、密码基础知识以及网络安全法规、密码法规讲解,提高使用者的综合安全意识;(11)编写运行维护报告;(12)提供全年7*24小时证书处理工作;(13)熟悉linux、Windows的使用,熟悉网络通讯技术、熟悉PKI系统运作机制、熟悉常用的密码算法,能解决所有的证书登录问题及异常使用问题;(14)熟悉Gbase、Oracle数据库,能协助信息中心完成用户及机构变更等数据表单维护工作。合计合计合计合计770000.00(元)770000.00(元)2.2合同范围:贵州省财政厅。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包括:招标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承诺。2.3合同周期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为止。4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3、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3.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元(小写:¥770,000.00元)。3.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即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捌仟元整(小写¥308,000.00元)。(2)服务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即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贰仟元整(小写¥462,000.00元)。3.3合同款中包含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4.技术规范及标准4.1本合同下交付的维保服务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保密5.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5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见附件一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保密承诺函)。5.3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6。知识产权6.1、本合同签署前已存在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属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已享有该权利的一方所有。6.2、因本合同所形成的所有研究、开发、实施成果(包括合同要求提供的软件产品及以此为基础研发的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是该成果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他一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6.3、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6.4、甲方可指定关联方使用本合同成果,乙方不得干预和收取任何费用,并配合甲方做好安装、调试、售后等服务工作。6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6.5、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为甲方提供的体系建设、培训、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6.6、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基于本合同相关软件进行定制化开发和使用,并可授权甲方合作的第三方为甲方开发和实施,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干涉措施且须无条件配合,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6.7、项目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乙方需要积极配合甲方,按照贵州省统一政府数据接口和数据交换共享标准和要求,实现数据上传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该数据(或以该数据为基础加工产生的数据)用于与合同约定无关的其它用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8、涉及与项目定制开发有关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项目所有技术成果、建设实施文档、软件源代码和过程数据等。6.9、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购置的有关设备、器材、资料及其他软件的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6.10、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工具、模型、方法论、源代码、文档、知识资产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任何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权利主张。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产品及服务主张知识产权权利,由乙7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秘密信息等。除本项目运维服务工作需要外,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所涉文件及成果用于商业性质用途。7.服务要求7.1乙方按要求提供下列服务:(1)省厅设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通过远程解决的,在接到通知后省厅在2小时内到现场,12小时内解除故障。(2)为省厅提供一名现场工程师,提供一年期的现场服务,以保证贵州省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行。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分包合同义务给其他第三方实施服务。7.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信息系统对接,并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修改及完善。8备件8.1在服务期内提供设备(系统)备件服务,当系统内设备发生硬件故障时,我公司执行备件(备份系统)先行原则,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备份系统),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维保期内买方不8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18.1本合同要求合同双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信函或电子邮件发至对方在本合同约定地址,合同一方地址如有改变,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以变更前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按照本条款确定的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的送达。18.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无注明日期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18.3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信息的适用范围(含电子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各方、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及各行政机关。19.指定联系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联系人应承担一下责任:1.执行本合同内容的联络事务;2.双方联系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联系方式所接收或发出的信息视为双方已接收或发出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联系人,如确需变更的,应当于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13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知致使另一方仍然按变更前方式联系的,仍视为有效联系,变更联系人未及时通知对方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甲方联系人:姓名:李平,电话:13885061187乙方联系人:姓名:任俊,电话:18198158382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条款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及合同正文规定的其他条件成立后生效。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此页无正文)名称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财政厅法定代表人甲或授权代表创赞(签字或签章)创赞(签字或签章)创赞(签字或签章)创赞(签字或签章)创赞(签字或签章)创赞(签字或签章)创赞(签字或签章)联系人3(签字)3(签字)3(签字)3(签字)3(签字)3(签字)3(签字)方通讯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省府大院7号楼贵阳市中华北路省府大院7号楼贵阳市中华北路省府大院7号楼贵阳市中华北路省府大院7号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50004电话0851-868258850851-86825885传真传真0851-868258850851-868258850851-86825885名称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乙联系人任俊((签字)任俊((签字)任俊((签字)任俊((签字)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46-48号黄果树广场B幢28层1号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46-48号黄果树广场B幢28层1号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46-48号黄果树广场B幢28层1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50004550004电话1819815838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路支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路支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路支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路支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路支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路支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路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方1737012367000073215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附件一: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保密承诺函致:贵州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甲方”)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合同承担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维保工作。为了加强本项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妥善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本承诺函所定义的内容),乙方特出具承诺函如下:第一条保密协调责任人保密协调责任人是指乙方承诺指定负责保密信息的传递和接收事宜的责任人。第二条保密信息的内容和确定方式2.1本承诺函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本次服务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草案、技术、方法、设备和其它信息等甲方认为非公开的和应该保密的任何信息。乙方应承担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甲方内部信息数据,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监16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管部门、信息数据产生部门规定应保密的数据以及泄漏后影响甲方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信息及密码、网络设备、业务系统密钥和口令、业务和管理数据、应用系统源代码和技术文档等;(2)信息系统安全中所涵盖的计算机体系结构、网络结构、应用系统结构之策略、功能、管理、维护、监控等信息;(3)双方准备合作进行的或正在进行的有关总体计划、实施进度及其结果等有关技术服务情况;(4)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系统架构、业务逻辑、技术细节、实现方式、参数配置、网络架构、操作监控手段、系统日志等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技术文档等;(5)载有保密信息和关键数据的各类载体等。2.2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或秘密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某信息根据其性质、特征或披露时的具体情况应视为“保密信息”即使该信息没有被表明、概括、确认或标识为“专有”或“秘密”,不得视为非保密信息或视同甲方放弃对该信息的保密要求。17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条保密义务3.1乙方承诺其将严格执行本保密承诺。3.2乙方保证严格控制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3.3乙方保证采取如同保护乙方自有的保密信息所采用的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适当的监督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保密信息。3.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承诺函的存在或本承诺函的任何内容。3.5乙方根据项目参与人员权限不同,本着“最小知情权”原则,将保密信息透露给乙方内部有必要了解保密信息的正式雇员。在向上述人员透露之前,乙方应与该人员签订书面保密协议,要求按本承诺函的规定对透露的保密信息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3.6乙方保证在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次项目服务无关的甲方的保密信息,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甲方人员监督下进行操作。3.7乙方保证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借助国内、外黑客力量。3.8乙方保证在服务过程中,经甲方同意使用的保密信息只能在乙方项目组中人员中流动,未经甲方部门负责人批18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准,任何人不得以介绍、复印(拷贝)、文稿引用等方式对外发布。3.9乙方保证参与人员不访问本次服务范围以外的网络,对于必须访问的,必须经过甲方部门负责人审批,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申请和登记手续,并在甲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操作。3.10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任务需要乙方后备(远程)技术支持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将相关信息透露后备(远程)技术支持人员。3.11除因工作需要外,禁止乙方任何人持有、复制(拷贝)甲方的保密信息,禁止外借或对外复制甲方的保密信息。3.12乙方保证在保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参与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整个服务过程和结果。第四条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4.1乙方只能在本次服务过程中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4.2未经甲方授权批准,除乙方直接参与本次服务的人员之外,不能将保密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4.3不能将此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复印。4.4乙方应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的人员遵守本承诺函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承诺19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函规定,乙方应承担责任。4.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制作与保密信息有关的或包含保密信息的记录、摘要或者其他文件、资料。第五条例外情况如果乙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乙方对保密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监督下方可按规定程序透露。同时,乙方应当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保密信息的透露。第六条保密信息的交回6.1当甲方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介质的保密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保密信息的文件等保密信息的全部载体,不得留有备份。6.2没有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介质的保密信息,不得擅自处置记录或保存保密信息的任何载体。第七条否认许可除非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保密信息、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第八条违约责任8.1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对于违反本承诺函条款的行为,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20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赔偿、因此支出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等)。对由于乙方人员泄密或作案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及声誉损失,无论该乙方人员是否仍在乙方公司供职,都要依照合同和法律的规定由乙方和乙方人员进行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8.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第九条保密期限9.1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通过合法途径为社会公众所知晓为止。9.2乙方在此承担的义务独立于其签订的与其向甲方提供服务相关的其他合同。9.3乙方针对甲方提起的任何请求、诉讼,无论是否针对本承诺函,均不构成对本承诺函任何条款执行的抗辩。第十条道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0.1本承诺函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10.2凡因本承诺函引起的或与本承诺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1贵州财政硬件维保项目(新增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项目第十一条生效及其它事项11.1本承诺函自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1.2本承诺函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承诺函其它条款的有效性。11.3由于法律和法规而导致本承诺函任何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剩余其他条款的效力。11.4本保密承诺不因主合同变更、修改、解除或终止而失效。公司名称(盖章):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任俊保密协调责任人(签字)日期:2021年10月21日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硬件维保 安全审计系统 软硬件一体设备维保服务 用户属性管理系统 授权管理系统 证书综合管理系统 密码机 设备维保服务 签名服务器 身份认证网关 驻场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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