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采购合同公告(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忠堡镇马倌屯村、庙梁子村、高笋塘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422826202306000008
四、项目名称:忠堡镇马倌屯村、庙梁子村、高笋塘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
2、地址: 咸丰县忠堡镇小康一路15号
3、联系方式: 15334003533
4、供应商(乙方):湖北迅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北门沟村18号
6、联系方式:156292662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见附件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见附件
3、主要标的数量:见附件
4、主要标的单价:见附件
5、合同金额:161.74305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见附件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3-0721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1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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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1).pdf

忠堡镇马倌屯村、庙梁子村、高笋塘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施工合同业主:忠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湖北迅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忠堡镇拟实施忠堡镇马倌屯村、庙梁子村、高笋塘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为确保项目优质、高效、安全、按期完成,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共同遵守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忠堡镇马倌屯村、庙梁子村、高笋塘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项目地点:咸丰县忠堡镇马倌屯村3、项目类型及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变更部分必须经设计、监理、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4、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5、合同价款:壹佰陆拾壹万柒仟肆佰叁拾元伍角肆分(¥1617430.54元)。6、工期:拟开工日期:2024年1月15日-1-拟竣工日期:2024年6月14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工程总工期为6个月。二、技术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及验收合格标准。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委派业主代表:曾彬峰对施工阶段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委派监理单位全时段对施工阶段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2、发包人的主要工作:(1)负责前期场地场协调;(2)进行工程协调、管理;(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委派项目经理:部彪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对发包人全权负责。2、承包人的主要工作:(1)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完成施工准备;(2)负责编制汛期应急预案、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等;(3)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2-(4)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工程完工后,做好现场清理,并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验收;(5)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发包人和监督机构提供项目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存档;(6)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7)为参与工程施工及管理的所有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建议承包人在购买工伤保险的同时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发包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如承包人不履行此义务,发包人有权代为购买,产生的费用在工程价款中扣除。(8)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事宜。四、工程结算方式1、工程量据实计量,所有工程量须经设计、监理、业主代表确认为准。2、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该单价为固定单价,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市场变化等各方面因素,明确知晓在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单价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3、严格控制增加工程,除因地质条件等原因必须增加的需设计、监理、业主现场确认并签署书面意见,增加工程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内容以投标文件为准,新增其它工程内容,据实结算,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五、工程价款的支付1、施工进场开工,拨付30%预付款。2、项目实施过程中,可由承包方提出申请,监理确认工-3-程量后,拨付进度款为完成工程量的80%;3、工程完工审计后,按审计结算拨付至工程款97%,预留工程款3%为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或完成问题整改后予以拨付(不计利息)或者凭公司、银行、保险公司等保函予以退付;六、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七、竣工验收及质保责任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5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发包人、质量监督部门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提供项目竣工资料。3、工程验收后质保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该在2日内响应并在十日内解决质量问题,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发包人有权聘请第三人解决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承包人追偿。八、违约责任1、发包人违约: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4-2、承包人违约:(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2)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并接受向发包人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赔偿违约金等相应处罚;(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同时移交上级监管部门处置;九、争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实事求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十、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2、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月11日地点:忠堡镇人民政府3、双方履行完成合同全部权利和义务,竣工结算审计后,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十一、其它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三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5-,7)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dg签订时间:签订时间:2024)2024..1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