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树培育建设工程 资产评估采购合同公告(和平县上陵镇人民政府2025)



和平县上陵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评估)

采购项目名称:

和平县上陵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评估)

采购项目编码:

4416240072776432412310589

项目业主:

和平县上陵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广东博邦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4416240072776432412310589

合同总金额:

¥7,2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4月16日

服务内容:

对和平县上陵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中一栋2000平方米建筑(按实际测量为准)进行资产评估

合同附件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pdf

和平县上陵镇人民政府

2025-01-17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上陵镇人民政府住所:河源市和平县上陵镇街镇11号评估机构(乙方):广东博邦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住所:惠州市下埔路3号广发证券大厦第10楼A、E、F、G、H写字楼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提出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评估委托事项1.评估目的:为委托方建设项目需要调配物业提供价值参考依据。2.评估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估的对象为河源市和平县上陵镇G238道路边(上陵镇政府附近)一宗房地产市场价值(含土地价值)。具体详见甲方提交给乙方的相关资料。3.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由甲方确定为2025年1月13日。4.价值类型:本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类型。二、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评估收费标准参考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文件及本次评估之特定目的,结合评估业务的工作量计算评估服务费,本项目评估收费经双方协商收取评估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小写:¥7200.00),全部款项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书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指定收款信息如下:乙方银行账户名称:广东博邦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惠州滨江支行;1/4银行账号:2008031809000130148。三、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提交方式在甲方充分配合的基础上,乙方必须保证组织足够的评估力量按照甲方的进度安排在评估资料收齐后10个工作且内完成评估工作,乙方完成资产评估有关程序后,向甲方出具经乙方和经办资产评估师签章的纸质版资产评估报告书一式3份。四、甲方(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的责任:(1)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相关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负责;(2)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及评估必要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3)根据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需要恰当地使用评估报告。2.甲方的义务:(1)及时按评估规范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充分、合法的资料,法律权属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2)根据评估业务的需要,在评估过程中组织人力、物力协助乙方,以及为乙方的评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合,负责评估人员与评估项目相关当事方广之间的协调和沟通;(3)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评估服务费用。·五、乙方(评估机构)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的责任:(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估价规范要求,对评估对象在价值时点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维护所发表专业意见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2)对甲方或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应妥善保管并负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乙方和经办评估人员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以及甲方或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2.乙方的义务:(1)遵守评估的有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及时拟定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2/4确定评估途径和方法(2)在收到符合评估要求的法律权属及评估必要的资料后,及时组织相关的评估人员做好评估对象现场勘察工作;(3)配合甲方相关经济行为的实施进度,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评估分析、估算,并将问题及时反馈给甲方;(4)在甲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协助下,根据评估工作方案和计划如期完成评估工作,按照相关评估规范对评估质量和评估报告的要求发表专业意见和出具评估报告;(5)督促执行评估业务的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六、评估报告使用者和使用责任1.乙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使用者是甲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估价报告使用者,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评估报告由本合同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于约定的评估目的下合法使用。2.乙方和经办评估人员不对因甲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3.除本合同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以外,如需要增加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评估报告将失效,乙方亦不对其他报告使用者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拥有追索甲方和其他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对乙方造成损失的权利。4.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甲方和乙方另有约定的以外,报告使用者未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提交的包括、补充说明、解释、建议等文件和材料在内的各项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七、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八、合同的变更1.本合同签订后,签约各方若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合同事项的,可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3/4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2.本合同签订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时点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签约各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九、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1.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评估服务费应退还甲方。2.如因甲方原因终止履行本合同,而且乙方已实施了相应评估程序,乙方所收评估服务费不予退还;若未预收评估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已完成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3.当执行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乙方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将所收评估服务费扣除已完成工作量所对应的应收评估服务费后的余额退还甲方;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须保证提交给甲方的评估报告合法合规且被行业协会认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所付评估服务费,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此造成损失的权利。5.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选择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字页):/容1甲方:上陵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成投权人:30202年1月16日乙方:广东博邦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投权人新2025年月16日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选树培育建设工程 资产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