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5)



一、合同编号:12N49850641120244406                     

二、合同名称: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GXZC2024-G1-006064-CGZX                         
四、项目名称: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南宁市青山路14号                        
   联系方式:5714002                         
   供应商(乙方):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景路6号中国铁建·云景山语城8号楼十六层1607号办公                         
   联系方式:180765768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信息化建设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96602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2.合同金额(元):96602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西区内甲方指定地点,详见合同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信息化合同分标1.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信息化合同编号:GXZC2024-G1-006064-CGZX-1标:分标1采购单位(甲方)标:分标1采购单位(甲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供应商(乙方)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乙方)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南宁市青秀区凤景路6号中国铁建·云景山住所:南宁市青秀区凤景路6号中国铁建·云景山住所:南宁市青秀区凤景路6号中国铁建·云景山语城8号楼十六层1607号办公签订合同地点:广西南宁语城8号楼十六层1607号办公签订合同地点:广西南宁1月1日签订合同时间:2025年1月1日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设设备采购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采购合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GXZC2024-G1-006064-CGZX-1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乙方)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区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GXZC2024-G1-006064-CGZX)签订地点广西南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乙方)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区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GXZC2024-G1-006064-CGZX)签订地点广西南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乙方)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区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GXZC2024-G1-006064-CGZX)签订地点广西南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采购计划号采购单位(甲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乙方)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区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GXZC2024-G1-006064-CGZX)签订地点广西南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乙方)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区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GXZC2024-G1-006064-CGZX)签订地点广西南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乙方)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区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GXZC2024-G1-006064-CGZX)签订地点广西南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项目名称编号签订时间2025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月1J日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采购单位(甲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乙方)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区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GXZC2024-G1-006064-CGZX)签订地点广西南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乙方)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区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GXZC2024-G1-006064-CGZX)签订地点广西南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乙方)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区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GXZC2024-G1-006064-CGZX)签订地点广西南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商标品牌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户内全彩LED屏(含软件)户内全彩LED屏(含软件)澄通澄通CRTOP-P1.5广州澄通睿视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澄通睿视科技有限公司16m²m²11000.00176000.002发送盒发送盒卡莱特卡莱特X4S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台3500.0014000.003显示屏含配套软件显示屏含配套软件创维创维55E392H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创维集团有限公司2台3000.006000.004视频拼接器视频拼接器卡莱特卡莱特X100Pro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台19500.0019500.005回显卡含配套软件卡莱特卡莱特定制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台台7200.007200.006输入卡含配套软件卡莱特卡莱特定制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台台13200.0013200.007输入卡含配套软件卡莱特卡莱特定制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台台4000.004000.008输出卡含配套软件输出卡含配套软件卡莱特卡莱特定制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台台4000.008000.0019输出卡含配套软件卡莱特定制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台4300.004300.0010配电柜鹏安20KW深圳市鹏安电气有限公司1台3500.003500.00115匹柜式空调美的KFR-120LW/BSDN8Y-PA401(1)A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台9800.0019600.0012大1.5匹挂机空调美的KFR-35GW/G3-1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台2800.002800.00135匹柜式空调美的KFR-120LW/BSDN8Y-PA401(1)A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台9800.0019600.0014分体暗藏式风管机(含铜管)美的KFR-72T2W/B3DN8-GC(1)Ⅲ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台6000.006000.0015空调管道系统国产定制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1项5300.005300.0016风管配件及辅材国产定制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1套2000.002000.0017空调铜管配件国产定制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1套1200.001200.0018定制操作台国产定制南宁红杉家具有限公司4套1800.007200.0019定制金属文件柜国产定制南宁红杉家具有限公司5个1000.005000.0020定制演讲台国产定制南宁红杉家具有限公司1张1500.001500.0021会议室桌椅国产定制南宁红杉家具有限公司36套2000.0072000.0023定制会议桌国产定制南宁红杉家具有限公司1张8000.008000.0024定制椅子国产定制南宁红杉家具有限公司8个350.002800.0025定制控制台国产定制南宁红杉家具有限公司1张1500.001500.0026定制靴柜国产定制南宁红杉家具有限公司1套1500.001500.0027台式电脑联想启天M540-B133(显示器:T24A-20)联想北京有限公司11台4000.0044000.0028笔记本电脑联想昭阳X3-14IRU041联想北京有限公司4台4000.0016000.0029工作站联想ThinkStationK-C2(显示器:玛雅G2708)联想北京有限公司7台8035.0056245.0030模块化UPS华为UPS5000-E300K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台67000.00134000.0031UPS功率模块华为PM50K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6个30000.00180000.0032全彩LED显示屏澄通CRTOP-P1.5广州澄通睿视科技有限公司7.32㎡11000.0080520.0033支架及结构件国产定制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7.322㎡500.003661.0034二合一处理器卡莱特X6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台3900.003900.0035配电柜鹏安10KW深圳市鹏安电气有限公司1台1500.001500.0036大屏控制软件卡莱特定制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套3900.003900.0037扩声系统湖山定制(音箱MD60、功放XY260D、无线话筒DS-U310A)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套6800.006800.0038证卡打印机斑马(ZEBRA)ZC100斑马技术公司1台19800.0019800.003927寸显示屏玛雅G2708广州新视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台800.004000.00货物具体参数见附件(设备配置清单)货物具体参数见附件(设备配置清单)货物具体参数见附件(设备配置清单)货物具体参数见附件(设备配置清单)货物具体参数见附件(设备配置清单)货物具体参数见附件(设备配置清单)货物具体参数见附件(设备配置清单)货物具体参数见附件(设备配置清单)货物具体参数见附件(设备配置清单)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陆仟零贰拾陆元整(小写)¥966026.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陆仟零贰拾陆元整(小写)¥966026.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陆仟零贰拾陆元整(小写)¥966026.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陆仟零贰拾陆元整(小写)¥966026.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陆仟零贰拾陆元整(小写)¥966026.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陆仟零贰拾陆元整(小写)¥966026.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陆仟零贰拾陆元整(小写)¥966026.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陆仟零贰拾陆元整(小写)¥966026.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陆仟零贰拾陆元整(小写)¥966026.00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标准附件、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物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软件费、保修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车运输。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不接受损耗。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使用时间、地点。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地点:广西区内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按交付使用时间、地点培训。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3.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分3次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0%合同价款(¥386410.40),即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陆仟肆佰壹拾元肆角零分;乙方按合同约定,将合同全部标的送达指定地点,由甲方签收后,自收到乙方提交的货物签收凭证及付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成交金额40%的合同款(¥386410.40),即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陆仟肆佰壹拾元肆角零分;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所有合同价款(¥193205.2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叁仟贰佰零伍元贰角零分。2.甲方支付预付款前,乙方提供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预付款等额保函(保函有效期应涵盖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和验收合格期)给甲方,甲方自收到银行保函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预付款;乙方未提供预付款保函的,甲方的付款义务顺延,且不承担迟延期履行的相关责任。3.合同款项(含预付款)支付款前,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标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乙方必须按照采购合同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发票内不能打印明细的,需提供《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清单不在中标人经营范围的,需提供乙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或经营范围的第三方为本项目履约的协议。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的付款义务顺延,且不承担迟延履行的相关责任。同时,甲方一旦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甲方补开合法发票外,乙方应支付甲方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3%(¥28980.78),即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玖佰捌拾元柒角捌分;签订合同前交至指定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乙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缴纳,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以保函递交的,保函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到期日不得早于质量保证结束日期。如果乙方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履行完合同所有义务后无违约的,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银行转账的,按规定的金额直接缴入以下甲方账户,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青山路支行账号:45001604556050701379银行行号:105611045444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验收合格,乙方履行完合同所有义务,且无任何违约责任,已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乙方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无息退还手续。如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抵扣。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不按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2)若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扣划全部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各分标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3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6.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8.因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合法权益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双方确认本合同落款通讯地址作为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七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甲方(章)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年月日甲方(章)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年月日乙方乙方(章)广西智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842025年丨月1日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景路6号中国铁建·云景山语城8号楼十六层1607号办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黄茜青9电话:电话:0771-226466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青山路支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银杉支行账号:45001604556050701379账号:45106030801801000119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0025经办人:2021年1月1日10合同附件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2.我公司负责项目设备送货、建设、安装调试与培训,免费提供设备操作培训,提供全套说明书;免费现场培训2~3名相关人员至掌握设备操作及日常维护。3.设备如出现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上门服务,2小时内解决故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排除故障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提供同档次的备用机并提交故障解决处理方案。4.提供定期回访及巡检服务。5.项目供货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残留物或垃圾,由我公司自行清理至校外国家有关部门指定堆放处,产品包装箱及有关产品说明书等处置需经采购人确认后处理。6.货物质保期3年(国家“三包”规定以及厂家质保期超过此年限的,按国家“三包”规定和厂家规定执行),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如有个别产品参数单独指定质保期除外)。7.为保证能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及后续能快速提供有效的服务支撑能力,我公司提供的售后服务人员为本项目的唯一专职现场支持售后人员(唯一专职现场支持售后人员服务时间为1年),维保人员不得同时兼任除本项目外的其他任何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6人(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2.我公司负责项目设备送货、建设、安装调试与培训,免费提供设备操作培训,提供全套说明书;免费现场培训2~3名相关人员至掌握设备操作及日常维护。3.设备如出现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上门服务,2小时内解决故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排除故障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提供同档次的备用机并提交故障解决处理方案。4.提供定期回访及巡检服务。5.项目供货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残留物或垃圾,由我公司自行清理至校外国家有关部门指定堆放处,产品包装箱及有关产品说明书等处置需经采购人确认后处理。6.货物质保期3年(国家“三包”规定以及厂家质保期超过此年限的,按国家“三包”规定和厂家规定执行),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如有个别产品参数单独指定质保期除外)。7.为保证能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及后续能快速提供有效的服务支撑能力,我公司提供的售后服务人员为本项目的唯一专职现场支持售后人员(唯一专职现场支持售后人员服务时间为1年),维保人员不得同时兼任除本项目外的其他任何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6人(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3、保修期责任:货物质保期3年,设备如出现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上门服务,2小时内解决故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排除故障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提供同档次的备用机并提交故障解决处理方案。4、其他具体事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建设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