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繁峙县教育体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1978596202422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至2027年繁峙县人民政府购买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9242024CGK00100
四、项目名称:2025年至2027年繁峙县人民政府购买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繁峙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旧部队院内
联系方式:18611032303
供应商(乙方):忻州市晋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开发区汾源街28号二楼
联系方式:1803502418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至2027年繁峙县人民政府购买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438947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全县50人以上公办学校(含幼儿园)购买校园保安服务(从事服务的专职保安员100名)。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合同金额(元):1438947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合同规定,按合同规定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保安合同.pdf
2025年至2027年繁峙县人民政府购买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合同(11NMB197859620242201).pdf
2025年繁峙县人民政府购买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MB197859620242201招标人:繁峙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山西昌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企业:忻州市晋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第1页共14页2025年繁峙县人民政府购买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合同编号:11NMB19785962022601甲方:繁峙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高强A电话:18611032303住所: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旧部队院内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繁峙县支行账号:04669001040003915乙方:忻州市晋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杨肖伟电话:17835030001住所: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汾源街28号二楼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467306376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2页共14页一、服务内容及要求甲方向乙方为全县50人以上公办学校(含幼儿园)购买校园保安服务(从事服务的专职保安员100名)。(一)对购买的保安员要求1.配备保安队长1人,并具备大专以上学历。2.年龄:18-45周岁(退伍军人年龄18-60周岁);3.身高: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4.文化程度: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装备服装配置:保安员需按照最新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配备上岗服装及装备,在执勤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标志及上岗证,仪表端正、文明执勤。6.所有上岗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保安培训机构培训,依法取得保安员证、具有一定的擒拿格斗能力、熟练使用设备、具有保安礼仪和安保知识。7.热爱本职工作,且必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合格,视力良好,反应灵敏。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履行岗位工作职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经政审合格,无前科,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保安员的情形。(二)保安员任务及职责第3页共14页1.门岗管理要求(1)在学校领导下,维护好学生上、下学时校门口的秩序,保护学生正常进校、离校。(2)门岗保安的主要职责是实施学校大门24小时值班及校园的安全巡逻,礼仪岗位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实行站岗制,登记岗位实行座岗制,引导来访人员按规定的路线和区域到达指定位置,防止无关和闲杂人员的进入,劝阻破坏和污染环境和卫生的行为。(3)门岗保安应熟悉学校基本情况,包括教师数量、相貌特征、学生数量、常规出入时间及周边环境的掌握了解。(4)维护所辖校园安全,负责监视出入人员和物品的进出情况,对危险品和可疑人员的进入要进行控制和报告;禁止无关人员及形迹可疑者进入校区,对确需进入学校的有关人员,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或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5)门岗保安负责师生车辆(汽车和两轮车)的管理,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校区及在校门口逗留;对外来车辆进行仔细检查、登记车牌号,严格控制噪音污染。(6)保安队伍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学校举行大型活动和各级各类大型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7)门岗保安要做好车辆出门盘查、物品出门登记工作,物品出门要通过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放行,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学校保卫部门联系。(8)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及临时调配,做好学校各项活第4页共14页动的安全保卫工作。(9)值班期间要经常检查校园视频监控的运行情况,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向学校报修。(10)维护值勤范围内的工作、生活和卫生秩序。2.巡逻管理要求(1)对校园进行24小时安全巡查,对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复杂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力量和巡逻密度。重点部位应蹲点守护,仪容整洁,文明巡查。(2)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公共设施有无损坏,有无学生或其他人员翻越围墙现象,有无学生午休时间打球,有无损坏校园景观乱画、乱写现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等校舍建筑的门窗、照明灯具在休息时间是否关闭,天花板及悬挂物有无安全隐患,校园内有无打架斗殴现象,有无可疑人员,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值班、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视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3)认真记录巡视中所发现的问题,遇重要情况应及时汇报上级或越级汇报。(4)每次巡逻后,汇总巡视查出的问题,便于及时详细报告相关部门解决。(5)认真做好巡视记录,在巡视过程中,重点对用电室、消防室、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重要位置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发现问题按流程进行上报和处置。(6)维护项目内公共区域内的治安秩序,发现可疑人第5页共14页和物及时上报,并监视其行为,监控物品所放地。(7)巡视过程中严禁串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指导、检查固定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三)应急处理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井然有序地处理突发事件,在最大限度内控制事态的发展。1d2.在校区发生治安隐患时,及时协助校方值班领导进行处置;如遇不法分子对学校的财产和师生生命造成危害时,挺身而出,及时制服。3.建立火灾应急预案,以便火灾发生时迅速地进行扑救工作,在最大限度内减少损失。(四)其他要求1.在工作期间,保安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职能处室的管理。严格按工作流程执行,爱护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2.保安人员请假出现临时岗位空缺,乙方应及时安排替班人员,对保安人员调配、变动需提前一个月与学校协商。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三、保安员数量、服务对象第6页共14页保安员数量:100名服务对象:甲方指定学校四、服务费金额及付款方式(一)本合同总价4708650.00元(大写:肆佰柒拾万捌仟陆佰伍拾元整),本项目中标金额14389470.00元(大W写:壹仟肆佰叁拾捌万玖仟肆佰柒拾元整)。(二)保安服务费在甲方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向乙方支付。乙方作为保安人员的用人单位,无论是否收到甲方向其支付的保安服务费,均有向保安人员按月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三)保安服务费实行按月结算制,支付日期:下一月10日前支付上一月的费用。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其财务审批流程支付相应的款项。(四)甲方支付的保安服务费中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服务费等。(五)与保安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五、履约验收履约验收主体:甲方履约验收时间:每年十月份履约验收方式:逐年验收履约验收程序:(1)乙方提交验收申请;(2)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或委托第三方验收;(3)验收小组根据乙方履第7页共14页约情况进行验收;(4)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有关管理制124度,对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提出保安服务要求。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如达不到考核标准,甲方根据验收情况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直至解除本合同。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称职的保安人员,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调换通知后30日内将保安人员调换到位。若保安人员出现不宜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将其调离工作岗位。甲方未与乙方协商不得私自调换保安人员,否则按在岗支付保安服务费给乙方。4.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对保安人员进行日常管理。5.甲方应向乙方及其配备的保安人员明确说明服务内容、范围和要求。6.甲方应积极支持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履行职责的合理行为予以配合。7.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通讯器材等贵重物品借给或配给保安派遣人员使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8.甲方不得指派保安人员到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地方工作,不得指派保安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第8页共14页范围以外的工作,不得指派保安人员实施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干扰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或者妨碍执行公务及其他违法行为)。9.甲方根据实际用人情况及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调整。(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提交所承担工作的各项应急方案和工作细则,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2.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应在甲方安全办登记备案;为甲方提供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并持有保安员证,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保安员的身份证、保安员证等材料复印件。3.乙方负责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4.乙方与所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逐月按时为保安人员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乙方所派驻至甲方学校的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疾病及意外事故等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应如实告知保安人员劳动合同规定的事项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保安人员的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保安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办理;保安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转入、转移及待遇申办;保安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发放,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保安人员被用第9页共14页工单位退回后的处理;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动纠纷的协调处理;意外情况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人员的非因公意外伤害、意外死亡、工伤等)。6.乙方应全力配合、积极支持甲方相关工作。7.乙方提供保安工作所必需的服装和装备。8.乙方及其派驻的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职责任务。9.乙方应收到甲方调换通知30日内、调离通知2日内,将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保安人员派驻到位。10.乙方对其派驻的全部人员承担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乙方应与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配备保安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等手续,保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各种福利待遇均由乙方负责。11.乙方要保证派驻保安人员的稳定性,每1个月保安人员的更换率不得超过10%。12.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乙方岗位人员进行临时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13.乙方有权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服务跟踪和管理,甲方应予以配合。14.乙方向甲方配备的保安人员应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服从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日常管理、岗位调动、工作考核,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第10页共14页15.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16.乙方拟投入的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证据。17.对发生在服务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保安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u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应扭送公安机关或协助人民警察处理。18.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并解决好有关问题,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19.如下一年度此服务项目资金未落实,乙方需提供延期服务。20.乙方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各项保安服务质量。七、其他约定事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一年合同期满但甲方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第11页共14页2.乙方为其配备的保安员不具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质的,经协商后,仍不调换的;3.乙方保安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害的;4.发生前款情形,乙方仍不予调整保安员的;5.经考核乙方服务不达标的;6.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利的情形。(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甲方在财政专项资金到位情况下拖延支付保安服务费,超过一个月的;2.甲方指派乙方保安员到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地方工作的;3.甲方指派乙方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保安服务职责范围以外工作的;4.甲方指派保安员实施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干扰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或者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5.其他严重损害乙方权利的情形。(三)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前题下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事法律效力。(四)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均明确表示,甲方与乙方的受雇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也不因本第12页共14页协议而形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因不可抗力和意外事故等非乙方过错造成甲方财产遭受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需要修改、补充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九、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二)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三)在合同期限内因甲乙任何一方不可抗拒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可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赔偿金。十、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13页共14页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繁峙县教育体育局法定代表人:负贵人或投权代表(签字):高强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7日乙方:(盖章)忻州市晋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物尚伟签订日期:704年12月27日第14页共14页2025年至2027年繁峙县人民政府购买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MB197859620242201合同各方:甲方(买方):繁峙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旧部队院内邮政编号:电话:18611032303传真:联系人:高强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忻州市晋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忻州市开发区汾源街28号二楼邮政编号:034000电话:18035024187传真:联系人:张译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帐号:1467306376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序号货物名称及型号规格制造商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合计(元):合计(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14389470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2.1交货地点:2.2交货时间:2.3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3.质量标准和要求3.1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之有关规定。3.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4.权利瑕疵担保4.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4.2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5.包装要求5.1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6.验收6.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6.2买方可采取以下第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1)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6.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2)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期次支付条件支付比例(%)123456789107.2.2付款条件: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付款。(2)最终验收付款: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并且买方收到卖方按本合同第9.4款规定提交的质量保证金后,买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8.伴随服务8.1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8.2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9.质量保证9.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9.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9.3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4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个月。质量保证金期满后15天内,买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买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0.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11.履约延误11.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1.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卖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15.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6.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3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