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基础调查采购合同公告(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一、合同编号:[230301]YDZB[CS]20240001

二、合同名称:水资源基础调查

三、项目编号:[230301]YDZB[CS]20240001

四、项目名称:水资源基础调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山路1号
联系方式:0467-2621820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顶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3号8层1-11、L-G轴811室
联系方式:186463661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水资源基础调查
1(项)
¥1,400,000.00
¥1,400,000.00
【无】

合同金额: 1,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0日至2027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鸡西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b3a3567d281b40a7949bb5882feb5a5a.pdf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1月20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计划号:JXDW鸡采计划[2024]00535供应商(乙方):黑龙江顶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0301]YDZB[CS]20240001签订地点:线上签订,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招标编号:[230301]YDZB[CS]20240001)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水资源基础调查满足采购人全部要求114000001400000.0000合计¥14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水资源基础调查统一安排部署以及《黑龙江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鸡西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鸡西市水资源基础调查是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以全市陆域国土空间范围内所有水体(地表水和地下水)为调查对象,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系统优势,构建高效、顺畅的市、县两级联动和部门合作共享工作机制,从自然资源的角度开展调查,掌握全市水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等状况,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基础信息。具体承担鸡西市辖区内六区及农垦范围的调查任务。主要内容是:鸡西市辖区内六区及农垦范围“水域空间调查、地表水储存量调查、地下水资源调查、水资源专题调查评价、数据库建设和相关资源收集与共享”,最终形成鸡西市“水域空间、地表水储存量、地下水资源”的调查成果,并形成调查成果报告、汇总表及图件、数据库、遥感影像、专题图件等,以及结合鸡西市水资源特点和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重点地区开展水资源专题或综合调查评价,全面掌握水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等状况。同时该项工作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等保密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主要任务包括:1.水域空间调查。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水域范围为基础,利用下发遥感影像和工作底图,调查全市湖泊、水库、坑塘等水域的分布、范围、面积等情况,补充完善各水域空间属性信息。2.水储存量调查。开展湖泊、水库、坑塘等地表水体水下地形(水深)测量;收集完善水库数据;配合省级开展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和统测,补充开展区域水文地质调查。调查全市湖泊、水库、坑塘水储存量,以及配合省级开展全市地下水储存量调查。3.水资源量调查。从各部门广泛收集地表水资源相关数据,获取各县(市、区)地表水资源量和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配合开展全市地下水资源周期和年度调查评价,掌握各县(市、区)地下水资源量和地下水资源分区的地下水资源量。4.水资源质量调查。配合收集获取水资源质量资料。地表水、地下水资源质量数据充分收集、共享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的成果,继续配合做好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5.年度变化调查。对水资源主要指标开展年度变化调查评价,包括水域空间、水储存量、水资源量等年度变化情况进行调查评价。掌握水资源年度变化情况并形成分析评价成果。6.水资源专题调查评价。面向重点区域,服务自然资源管理需求,视情况围绕水资源与其他自然资源的相互关系,开展专题调查评价工作。7.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建设。依据国家统一的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建设标准,建设鸡西市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包括水域空间调查数据库、地表水储存量数据库、地下水资源调查数据库等。8.汇交形成全市水域空间、地表水储存量和地下水资源调查成果。一是水域空间调查成果报告、汇总表及图件;水域空间调查数据库、遥感影像;水域空间专题图件。二是地表水储存量调查成果报告、汇总表及图件;地表水储存量调查数据库。三是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成果报告、汇总表及图件(2023年、2024年、2025年)及鸡西市地下水资源周期(2000-2023)调查评价报告;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汇总表及图件;地下水资源调查数据库。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至2027年03月31日,共807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14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期数:二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1期合同签订并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700000902025-04-1322期按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全部内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700000902027-06-30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无。(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乙方需按时保质上报水资源基础调查各项成果,配合完成省级、国家级核查,在国家下发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成果后,乙方须按《鸡西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要求,报送相应文字成果,并通过甲方验收,即为验收合格。七、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无八、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3、付款期限以财政部门实际付款日期为准。4、乙方需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水资源基础调查统一安排部署以及《黑龙江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鸡西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完成好鸡西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对鸡西市辖区内六区及农垦范围开展“水域空间调查、地表水储存量调查、地下水资源调查、水资源专题调查评价、数据库建设和相关资源收集与共享”,最终形成鸡西市“水域空间、地表水储存量、地下水资源”的调查成果,并形成调查成果报告、汇总表及图件、数据库、遥感影像、专题图件等,以及结合鸡西市水资源特点和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重点地区开展水资源专题或综合调查评价,全面掌握水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等状况。同时该项工作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等保密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提出建议,如乙方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在成果正式通过验收之前,甲方有权对项目成果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如乙方未在期限内改正完毕,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6、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正,如乙方未能按期修正或修正后仍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7、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影响成果应用,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赔偿合同价款额1%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价款额10%。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若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的项目成果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甲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9、乙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项目成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项目费用的10%的违约金。10、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正式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鸡西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补充条款无十五、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0日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0日签订地点:线上签订签订地点:线上签订单位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山路1号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3号8层1-11、L-G轴811室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张旭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刘欢委托代理人:马晓川委托代理人:初晓电话:0467-2621820电话:18646366160电子邮箱:18324677779@163.com电子邮箱:516701830@qq.com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衡山路支行账号:173966745581账号:3500022009006836610账号名称: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零余额)账号名称:黑龙江顶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8100邮政编码:15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资源基础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