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海阳市人民法院2025)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1361-A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00000202402001361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海阳市人民法院 地 址:烟台市海阳市北京路81号 联系方式:0535-3222122 供应商(乙方):山东中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旅游度假区海滨中路165号 联系方式:135898387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金额(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
/
1
47.37
47.3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1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pdf附件下载
化政美善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政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电子化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1361方:海阳市人民法院1了化的方:山东中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日期:年月日1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经烟台胜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SDGP370600000202402001361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山东中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磋商文件(二)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乙方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六)成交通知书(七)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八)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相关项目工作,达到相关要求。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737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叁仟柒佰元整。五、货款支付口国库支付回甲方支付口国库和甲方共同支付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六、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并具有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首个季度款项在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具体支付金额以进场时间、实际进场人数为准)。七、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八、甲方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乙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乙方拨付管理费用。(2)甲方对乙方作业实施监督管理,并有权督促乙方人员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乙方必须服务甲方的指导,接受甲方考核人员进行各项监督检查,并积极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3)其它依法应由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九、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十天内提供有关保险手续证明文件、员工身份证及操作证明的复印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当与其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需要特种作业的员工,乙方应当确保服务人员持证上岗。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3)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配备作业人员,如因乙方安排等原因而导致人员缺额的,乙方必须立即自行调整补足。乙方违反人员配置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整改,否则甲方除有权扣除物业管理费用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7)乙方因操作不当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8)乙方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和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发生各类重大事故,并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义务。无论何种原因乙方的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伤亡、突发疾病死亡,或给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等,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的责任及费用。因乙方未及时处理,导致甲方为此垫付费用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后3日内双倍向甲方偿还,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3(9)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搜集废品变卖或据为已有。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对各类办公设施和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等。(10)其它依法应由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当的义务十、项目管理乙方要至少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工作。十一、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三、违约条款1.如因甲方不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造成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不得以此扣除乙方任何费用。因甲方原因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2.如因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造成甲方未能完成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贵善后处理(以甲方选择的法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依据)。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物业单位:(1)因乙方过错造成在管理中出现重大恶性事故引起社会强烈不满的;(2)乙方不服从甲方正常监督管理的。十四、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4(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七、乙方的义务完全适用响应文件中乙方的承诺,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改变。十八、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烟台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王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王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子化政环电子化政府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