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化整治工程 临时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临时改造提升工程项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5)
【合同公示】临空创新产业园附属工程(一期)-镇东路周边绿化整治工程项目和顾家荡路临时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限额以下合同公示
临空创新产业园附属工程(一期)-镇东路周边绿化整治工程项目和顾家荡路临时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XE20240355
项目名称:
临空创新产业园附属工程(一期)-镇东路周边绿化整治工程项目和顾家荡路临时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单位:
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柯桥区;
相关行业:
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特征规模:
规模:临空创新产业园附属工程(一期)-镇东路段:主要内容为镇东路东侧、镇东路西侧、锦绣路与横二路、能源路的绿化、种植土换填、铺装、汀步、围墙拆除、路面拆除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顾家荡路段:主要内容为沥青道路、侧平石、标志标线、雨水工程、电气照明等提升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标 段:
临空创新产业园附属工程(一期)-镇东路周边绿化整治工程项目和顾家荡路临时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内容:
工程-监理-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监理-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市政工程-供配电、信号
中标单位:
绍兴市同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中标价:
186888元
中标工期:
350
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2024-05-24 14:23:55
合同备案日期:
2025-01-20 10:31:38
附件:
中标合同.pdf
1120401111-1W-0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单位: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临空创新产业园附属工程(一期)一镇东路周边绿化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绍兴市同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扫描全能王创建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绍兴市同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临空创新产业园附属工程(一期)一镇东路周边绿化整治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柯桥区3工程规模:规模:临空创新产业园附属工程(一期)一镇东路段:主要内容为镇东路东侧、镇东路西侧、锦绣路与横二路、能源路的绿化、种植土换填、铺装、汀步、围墙拆除、路面拆除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35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为2年,具体以中招标人开工令为准。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台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名:场长,身份证号码:******************,注册号:13007916扫描全能王创建五、签约酬金签约金(大写):玖万建仟肆佰玖拾陆元玖角肆分(Y94496.94元)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1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1(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L(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_月_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_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74年b月日。2.订立地点:绍兴市柯桥区3.本台同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5(公章)监理人:委托人:合同专用Tt代理火(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法定代花人或其印炜E扫描全能王创建组织机构代码:91330621MA7JQ5K42H组织机构代码:913306023076549141地址:柯桥区钱清街道万绣路车辆基地培训中心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桥胜利西路G05号四楼西边六间312000邮政编码:312030邮政编码:312000法定代表人:吕含冰法定代表人:毛炜玮委托代理人:张熠委托代理人:杨长寿电话:电话:0575-85198232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虫国银行柯桥支行开户银行:建行绍兴大通支行账号:350681061059账号:33001653538053011266邮政编码:312030邮政编码:吕含冰毛炜玮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熠杨长寿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75-85198232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虫国银行柯桥支行开户银行:建行绍兴大通支行账号:350681061059账号:33001653538053011266扫描全能王创建第一节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方,及其合法的维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方,及其合法的维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1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维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展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助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展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而负责展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国扫描全能王创建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瘟疫、水灾、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木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I、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扫描全能王创建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科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中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藏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中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台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中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中请井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台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台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台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日扫描全能王创建(2)有违法行为不能展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肉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展行职贵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台同展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扫描全能王创建221时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I组扫描全能王创建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国国E扫描全能王创建(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贵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展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展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日扫描全能王创建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展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台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贵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贵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贵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台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i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贵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国组扫描全能王创建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中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共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展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扫描全能王创建2时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台同约定的义务时,另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展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台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台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维续展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台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台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台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台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台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台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台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台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台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台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营扫描全能王创建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中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川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扫描全能王创建第二节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款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顾家荡路临时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图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相关道路配套设施等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除通用条款2.1.2所列明的条款外、(1)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和控制。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3)签发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委托人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4)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回施工单位,检查监督安全工作。(5)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参与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6)按委托人要求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7)审定承包单位移交的工程,建立技术、竣工图等监理相关的档案。(8)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事项。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等现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行政主管)部门规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省、市)法规、规章:②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③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批文、设让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包台同(施工合同)和协议: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等。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展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园位职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国日线扫描全能王创建2.4展行职贵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签发开竣工报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和组织协调,变更联系单审查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整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开工前提交2份,监理月报每月提交委托人各1份,监理例会纪要每次提交委托人各1份2.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0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施工现场办理移交手续。3.委托人义务3.1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合同签订时确定3.2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未经甲方同意,监理单位擅自更换总监,扣以监理单位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更换一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扣以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中止监理合同。现场总监或现场监理主要管理人员米达到规定到位出勤率的,经集团公司书面3次以上发函仍未整改的,按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处理。4.1.2监理单位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以下方式进行违约处理:4.1.2.1总监每月在施工现场的到岗率不低于20天,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到岗率不得低于25天。4.1.2.2若达到到岗率需离岗的,必须向发包人(现场业主代表)书面请假认可后方可离扫描全能王创建,若未经认可擅自离肉的,总监每天扣8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扣300元。4.1.2.3若达不到规定到岗率的,经许可缺位总监每天扣8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扣300元:未经许可缺位总监每天扣10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扣500元。4.1.2.4若在岗期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总监理工程师扣监理费1000元/天,专业监理工程师扣监理费500元/天,必须旁站的岗位,每缺岗一次扣监理费3000元。4.1.2.5若未按计划进场履行监理职责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扣500元,监理员每天扣300元。4.1.3违约金从监理单位履约保证金或从监理费中扣除,监理单位承担由于更换人员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的损失。4.1.4监理单位需更换现场监理人员,更换后的人员注册执业资格专业须与原人员执业资格专业资质及资历相同,注册执业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原人员执业资格等级,全部更换资料齐全,经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方可更换,人员更换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及时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4.1.5监理单位对承诺到位的总监、总监代表原则上不得变更。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2支付酬金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本项目监理费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项且监理费合同价的85%:②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98.5%;余款1.5%在工程备案完毕且监理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④人员到位未达到要求的,罚款直接在当期进度款审核值支付前缴纳(建设单位开具罚款单及相应收据)履约保证金在监理资料符合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业主备案完成且施工结算审核资料齐全、监理结算资料提交后10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①工程监理费用计算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中标价(监理费)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②报价包括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缺陷责任期监理2年的工作(附加工作、额外工作定义见通用条款),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在正常工作酬金以外,延期费日扫描全能王创建用专用条款6.2确定。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单位章后生效6.2变更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在中标价以外,延期费用按下列方法确定:0延长时间在两个月(60日历天,包含60日历天)以内的,费用包含在总监理费中.不支付附加工作洲金:2延长时间超过两个月(60日历天)的,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指超过60日历天以外的天数)×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7.争议解决7.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请绍兴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奖励台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4保密委托人中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中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回日全王扫描全能王创建8.5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展行期问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9.补充条款9.1按招标文件要求派驻足够且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监理人员,合同开始展行时,监理人向委托人报送总监等监理机构所有成员名单,并附现场监理人员考勤表,由总监负责考勤,除总监经甲方批准可请假外(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其余人员不得请假,特殊情况公司需及时安排具有相应资质人员替代(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9.2甲方拥有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要求按期提交月、季、年度监理报告,对人员不按承诺到位的扣2000-5000元/人次,重大问题提交专项报告。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核查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照约定合同展行职责,或与承包方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情节严重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员更换期间要求公司法人代表到场,直到人员按业主要求落实到位。如法人代表不能到场的,按每天3000元扣款。9.3报价包括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监理责任缺陷期2年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额外工作定义见监理合同(GF2012-0202)。9.4监理人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公正地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9.5竣工验收通过后监理合同履行期内,项目总监及监理工程师未按时参加本项目相关的协调会议,每发生一次扣履约保证金或监理费800元。9.6在台同期内或台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有及其职员不应接受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以保证监理行为的公正性: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中明的秘密,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中明的秘密9.7违法行为: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承提相应赔款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按施工单位处罚的50%计算,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8中标单位需执行业主及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和发包人制定的建筑管理的有关制度,B组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整治工程 临时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临时改造提升工程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