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
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8005682732042412180019
项目业主: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DG2025011001
合同总金额:
¥213,89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8月10日
服务内容:
根据业主或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一致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协助建设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且环保公示后完成网上登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会后送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附件
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合同(1).pdf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01-21
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委托单位(甲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受托单位(乙方):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编号:D92075011001L签订日期:2075年1月10日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咨询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在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一致的前提下,协助甲方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会,且环保公示后完成网上登记;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会后送主管部门备案。2.技术服务的内容:在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一致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协助甲方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且环保公示后完成网上登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会后送主管部门备案。3.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提交给甲方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正本一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两份、备案表一份;《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四份、专家评审意见一份、网上登记截图(电子版)。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技术服务期限:40个日历天内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J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和结合相关意见修改完善后出具成果,最后完成公示;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整的申报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排污许可证的办理。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项目专家评审的有关要求,完成网上登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项目专家评审的有关要求,通过专家评审会后送主管部门备案;协助甲方取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排污许可证。4.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相关资料收齐至本项目验收公示完成。5.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工作,服务本项目的专职负责人林娟娟联系方式:15889835859牌牌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按乙方的提资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所必需的文件、图纸(加盖设计院出图章)和项目选址规划相符的资料,包括不仅限于:项目的备案证、设计资料、土地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如有);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资工行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2)甲方需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落实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2.提供工作条件:(1)为乙方看现场、数据和资料收集提供方便与协助,但现场服务人员的相关安全措施及人身保险由乙方负责;(2)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工作,协助资料的整理和装订工作。3.其他:协助乙方办理项目专家评审、公示以及备案相关手续。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从相关资料收齐至本服务项目完成为止。心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213890元(贰拾壹万叁仟捌佰玖拾元整)【包含但不限于环境保护验收费140890元(其中包括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费76000元,“三同时”验收监测费为64890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资料收集和编制费用支出应凭票据实列支,但结算金额不得超过38000元;排污许可证办理相关费用支出应凭票据实列支,但结算金额不得超过35000元】。技术服务费包含在服务过程中产出的专家评审费、会务费、住房费、餐费等费用。最终结算费用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核付为准。2.支付方式:(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42778元(大写:人民币肆万贰仟柒佰柒拾捌元整)。(2)进度款:完成环评验收并在网上公示及登记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106945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陆仟玖佰肆拾伍元整)。(3)尾款: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的报告编制及备案和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64167元(大写:人民币陆万肆仟壹佰陆拾柒元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费和排污许可证办理费用凭票据实列支,最终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核付为准。(4)因财政资金审批流程,付款时间仅为预估时间,具体到款时间以实际到款时间为准,但不能超过90日历天。乙方谅解此情况并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在合同签订后或正式委托之日向乙方提交以及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包括相关资料电子文档)。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展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材料,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的开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3.甲方保证乙方的工作队伍能够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协助乙方为完成本项目而进行的调查、取证及资料收集等工作。4.甲方及时认真组织和主持好对乙方成果的评审工作。5.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的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一次性将需要甲方提供的资料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给甲方,视为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完整且及时。2、乙方须组织相关人员依照相关文件及规范进行方案编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成果报告。3、所编制的成果报告满足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若成果文件未通过专家评审,需按评审意见和甲方指定的时间对成果文件进行修改,直至成果通过专家评审。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5、乙方负责全部资料的保密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乙方保证用于且仅用于本项目,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用作其他用途,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保密期限至该等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时止。6、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不得修改、泄漏相关数据;第七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而擅自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款。同时,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给甲方。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L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作为违约金。3、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单方面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倘若乙方完成的工作量达到50%时,则按乙方已完成并给甲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服务费;4、合同生效后,如乙方单方面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本合同的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报告时,应向甲方支付误期损失费,每天的误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总价的2%计算,当误期损失费达到20%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6、乙方对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咨询费。对于因乙方评价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须免收损失部分的技术咨询费外,还应支付与直接损失部分相当的赔偿金。第九条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任何由于本合同引起的或与其有关的纠纷或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互信互谅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即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2.对本合同文本中的条款进行任何涂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并盖章,方可发生法律效力。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经双方协商后形成的有关协议为准。第十三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附收款账户开户名称: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湛江海湾分公司式r纳税识别号:91440812MACJH8WJX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账号:44050168365000002176甲方(盖章):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2025年1月10日乙方(盖章)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豆量青法定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年1月10日207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