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采购合同公告(福清市江镜镇卫生院2025)



福清市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福清市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2020-350181-84-01-029246

项目业主:
福清市江镜镇卫生院

服务机构:
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福清市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

合同编号:

合同总金额:

6902


合同签订时间:
2025-01-21

履约人员:
周丽萍
(中介)
陈工
(采购)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1-22

服务内容:
福清市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

合同附件:
水保合同.pdf

更多详情内容及报价信息:

合同编号:2025-CTFW-0115水土保持技术咨询合同工程名称: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工程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委托方:福清市江镜镇卫生院(建设单位):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受托方: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第1页共10页委托方(甲方):福清市江镜镇卫生院(建设单位):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受托方(乙方):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工程技术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福清市2.建设地点:3.基本情况:总投资7083.72万元(其中建安费6372.94万元),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6.329亩,填方量约为0.4116万方,挖方量约为1.0465万方。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编制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具体内容应与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相符。2.咨询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按国家或地方规程规范要求及甲方需求进行方案编制,符合水土保持法及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向福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审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同时向甲方进行方案交底并协助解决遗漏问题。3.咨询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一式6份(包括电子文本一份)并满足福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的数量与资料。第三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甲方提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的资料及文件后30个工作日提交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第2页共10页第四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项目可研报告以及与该项目其他相关资料和图件(文本与电子版各一份)。(2)编制本《报告表》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关工程资料(若有),如:项目区主要边坡、排水、绿化等设计资料。工程征地、土石方开挖量、利用量、弃渣量、采石取土量,料场、弃渣场情况以及施工相关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乙方以及协作单位在外作业期间,甲方应配合做好协助工作;(2)协助做好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同意将主体设计中有关内容纳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中。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编制费按《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折计取。编制费计算如下: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估算工程建安费6372.94万元收费标准3000万元以下3000-20000万元20000-100000万元100000万元-500000万元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1000000以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1-22-44-77以上根据收费标准表1行业调整系数取0.6根据收费标准表2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取0.8详细计算式:[2+(4-2)/(2-0.3)*(0.637294-0.3)]*0.6*0.8=1.1504(万元)第3页共10页折扣6折酬金0.6902万元即编制费为:人民币小写:6902元整,人民币大写:陆仟玖佰零贰元整。(以上合同价格含税)最终以福清市有权部门审核为准,若编制费超过49万元,则按49万元计取。合同总价包含报告费、税费、水保方案相关评审所需的专家及会务评审等一切费用且必须保证通过专家评审及福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乙方出具相应正式通过福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成果文件后,由乙方提供请款函、计价依据等请款材料,甲方(建设单位)向福清市有权部门申请支付,待审结获批并款项到账后一次性付清。经协商一致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在付款前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乙方若不能提供的,甲方将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计算少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在支付金额中予以扣减。第六条三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且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水利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福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以及该部门出具的正式书面审批意见。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福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福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七条三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负责补充和修编,直到提交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报告,如是乙方责任造成的部分,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返工期不得超过10日。第4页共10页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索取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等技术咨询成果,也不能要求退还已支付编制费用。3.若乙方未能按甲方时限要求完成正式通过评审的水土保持方案成果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延误一天缴纳本合同编制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4.若甲方超出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在超期30天内三方互相谅解,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三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由于完成本报告表编制及审查批复时间按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如果里方不能及时提供完整的有关技术资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提交时间将顺延推迟。2.甲方必须对所提供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由于基础技术资料的失真而造成评价报告结论差错的,甲方应负有连带责任;3.乙方在外业工作中应注意安全防范工作,如有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九条争议解决三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1.三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三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5页共10页当不可抗力发生后,遭遇事故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对方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3.本合同所称之违约或其他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方依约应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为解决三方纠纷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鉴定费、公证费及必要的差旅费。4.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处罚金、赔偿金等)均从乙方对公基本账户转入甲方对公账户。支付时限按甲方书面要求为准。若未按时支付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合同费用,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相关款项为止。第十一条其他1.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福清市签订。2.本合同于2025年1月21日签订,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且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3.本合同一式捌份,委托方(建设单位)与受托方各执贰份,委托方(代建单位)执肆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无正文)第6页共10页委托方(建设单位):受托方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福清市江镜镇卫生院(盖章)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675住所:住所: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委托方(代建单位川: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住所:账号:开户银行: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第7页共10页附件1廉洁协议项目名称: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甲方:福清市江镜镇卫生院(建设单位)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乙方: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了加强廉洁建设,防止在江镜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水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如下:第一条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第8页共10页(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与合同事项有关的投资,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活动。(五)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六)甲方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公司领导。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有关单位索取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及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办事,不得与其他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七)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等进行与合同事项有关的投资。第9页共10页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乙方相关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其他约定:本协议由甲、乙三方或甲、乙三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主合同规定的义务且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建设单位)与乙方各执贰份,甲方(代建单位)执肆份。甲方(建设单位)(盖章)(盖章)甲方(代建单位):乙方:(盖章)第10页共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异地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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