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暑期维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192-JCEC-C2023-0232001
二、合同名称: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92-JCEC-C2023-0232
四、项目名称: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
联系方式:025-88029412
供应商(乙方):南京卓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东路18号301室
联系方式:152517009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
联系方式:1525170099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84772.79元
合同金额:68.4773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月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7-0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21 11:36:34
九、其他补充事宜:
45新区高新实验小学合同.pdf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承包人(全称):南京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南京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京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京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永固路2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宁新区教社复〔2023)11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南京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2023年署期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南京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肆仟柒佰柒拾贰元柒角玖分(¥684772.79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日(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王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的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规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井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于的含义相间。九、项目实施主体为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事宜,并行使本合同中发包人所有的权利与义务,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月3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江北新区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固、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网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单)法定代表人成其委托代理人:法定表理其托代理人:(签字)(学川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320105M20BNFF5X地址:1地址:资京市六合区棋街道梵天路39号101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王健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1电话:025-586070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账号:上账号:72180122000062986项目实施主体:(公章)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你印(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部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1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成交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4.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成交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井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通”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L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维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L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负责人: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网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块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L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子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间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间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井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井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6.2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盒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井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6.4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井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子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7.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8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路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络造成对方描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描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1.9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摸环的,应赔偿描失,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2场外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环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1.10.5道路和桥梁的損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承包人(全称):南京卓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南京江北新区商新实验小学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盾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拾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但凡非人为原因影响建设项目正常使用的情况均属保修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同、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快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同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井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赉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发包人指定发包人现场代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3.本保修书经承、发包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接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共网著,在为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新公章)承包人(公京)地址:地址南京六区梁街道然天路391101室E法定代表人(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现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健1电话:电话:025-58607890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账号:账号:7218012200006298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承诺书致: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有幸在南京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项目中中标,将确保在项目完成时间内,项目负责人王军(项目负责人姓名)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如发现项目负责人一周内有两天以上不在现场,或者一周内在现场工作时间累计少于40小时,则视为我方违约,发包人有权按每次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扣罚我方,直至中止合同,且发包人有权就此行为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和投诉。单位名称:(盖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口健日期:年月日附件5:廉洁合同廉洁合同甲方: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乙方:南京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特定立本合同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区关于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彤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责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某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型。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产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一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与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赔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三、本廉洁合同作为本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交见证部门一份。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横梁街道梵天路391号101室系电话联系电话:025-58607890签的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见证部门:(盖章)见证日期:年月日附件6: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发包单位: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南京卓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南京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江苏省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间时,签订本协议。一、承包施工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工程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永固路2号承包范围:南京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2023年暑期维修工程,其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工程项目施工期限自奶年7月日起开工至3年2月8日完工三、协议内容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江苏省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排水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验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3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进场后首先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围护。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4.工程项目由乙方按要求自行编实施性制施工组织设计,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乙方应落实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中的人员名单上报监理备案,以便监督管理。工地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5.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6施工前由监理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监理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7.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井有交底的书面材料,8.交底材料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监理各执一份9.施工期间,乙方指派王军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李健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10.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监理和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监理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并书面报监理和甲方。11.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12.乙方人员对不同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1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产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14.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监理和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喜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5.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井按规定定期验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排水器材不准排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7.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监理和甲方许可,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的均由事者单位负责。乙方配电系统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工地生活区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饭锅、电取暖器等,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发生。18.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监理、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火警、火灾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乙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江苏省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捐失和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21.本议同工程合间正本间日生效,甲、乙双方必格执行。由方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切责任。山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扰表天(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国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以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暑期维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