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电脑 台式计算机采购合同公告(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212024000203-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台式电脑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212024000203
四、项目名称:2024年台式电脑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广路886号
联系方式:18781971747
供应商(乙方):成都丘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8号
联系方式:150082353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台式电脑
168(台)
¥3,400.00
¥571,200.00
CA8773(CA2400)
合同金额: 571,2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壹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2月21日
履约地点: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台式电脑采购合同.pdf
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01月21日
2024年台式电脑采购合同合同编号:J17202501甲方: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乙方:成都丘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2024年台式电脑采购项目(编号:N5101212024000203)的《询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名称数量单位配置备注台式电脑168套一、台式计算机主机1、CPU:内核数10核,性能核数6核,16线程,性能核最高频率4.6GHz,基础主频2.5GHz,最高频率4.6GHz,三级缓存20M。二级高速缓存总容量9.5MB,基础功耗65W,最高频率功耗154W2、主板:2个内存插槽,内存类型DDR4;1个集成Intel千兆网卡;3、拓展插槽:1个PCI-Ex16插槽:1个PCI-Ex1插槽:2个M.2插槽4、内存:16GDDR43200MHz非ECC,可一、除满足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外,台式计算机主机、台式计算机显示器的响应产品还满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台式电脑168套最大支持到64G。5、显卡:集成显卡6、视频接口:1xDP接口;1xHDMI接口;1xVGA接口:7、音频:集成5.1声道声卡,支持前2后3音频接口8、固态硬盘:512GM.2NVMESSD硬盘+1TB7200RPMSATA硬盘,支持多硬盘位扩展9、网卡:10/100/1000M集成千兆网络端口10、键盘/鼠标:原厂USB商务键盘,USB光电鼠标11、1/0接口:USB接口:8个,其中前置USBTypeC接口1个;其他接口:1个串口12、机箱:立卧式机箱;13、电源:额定功率W180W节能电源14、操作系统:预装正版WIN10专业版操作系统15、平均无故障运行W110万小时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28号)的附件“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中全部加“*”指标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产品技术要求第三条要求。二、台式计算机主机、台式计算机显示器的响应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二、货物安装要求(一)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二)安装地点: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第2页共6页三、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571200.00元(大写:伍拾柒万壹仟贰佰元整)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四、质量要求(一)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二)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三)因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五、交货及验收(一)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甲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内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方法: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在场情况下当面开包,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验货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安装调试。2.成交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第3页共6页3.成交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授权文件和生产厂商提供的原厂正品出货证明材料(非装箱清单组成材料)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部署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产品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产品技术资料、装箱单、授权文件等资料齐全;(3)在产品(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部署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采购人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10个工作日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七、质保期(一)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二)质保期内提供保修服务,提供大客户400服务热线和上门服务。八、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未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第4页共6页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1/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5%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验收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5%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九、争议解决办法(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5页共6页(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并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盖章)乙方:成都丘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甲方: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乙方:成都丘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金堂县金广路886号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8号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金堂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泰城支行账号:021800000120010009219账号:22805701040006850电话:028-84932532电话:15008235373签约日期:2005年1月21日签约日期:2025年1月21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台式电脑 台式计算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