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5)
2024年湖南省脱贫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技术推广应用和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包二)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1-21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2024年湖南省脱贫地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湖南省脱贫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技术推广应用和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包二)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430060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具体详见采购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80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壹拾捌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
否
/
/
1
项
1180000.00元
1180000.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项目工期30个工作日,自验收之日起维保3年。
合同履行地点: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
合同履行方式:正确履行
四、付款方式
1、合同项下所有款额应通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银行账号以人民币支付。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
2、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
第一次付款:项目进度达到100%且终验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95%,计含税人民币112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壹仟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税务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次付款:维保期满一年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计含税人民币59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玖仟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税务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1月20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月20日
合同签订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九、合同主体
甲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吴海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谭治
电 话:15386265620
电 话:15874561116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砂洲路25号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185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888801460000388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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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CMHN-HH-202500017商业秘密严格保密2024年湖南省脱贫地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合同甲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2025年1月口CMHN-HH-202500017合同双方当事人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于【2025】年【1】月在新晃县签订:甲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27MBOX736991】法定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砂洲路25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吴海明】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7170230079】法定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185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谭治】本合同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合同”:指由本合同正文及与本合同正文不可分割的附件、补充协议等共同构成的整体。1.2“技术文件”: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所有技术参数、图纸、设计、手册、专有信息以及其他对系统设备的计算、联调、运行、维护和检验相关的文件。1.3“合同系统”或“系统”:指在系统集成作用下设备软硬件组合而成的能够正常协同工作的整体。1.4“系统集成服务”或“服务”:按合同规定由乙方或乙方专家向甲方做出的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对系统集成服务作用下相关软硬件的系统方案设计、割接、联调、检验、系统运行、维护、支持等。1.5“系统测试”或“调试”:由乙方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进行的部分或整个系统的测试。1.6“软件更新”:根据双方的故障报告和要求所作的程序修改和更正,包括软件装载,完成指令和向甲方提供更新文件。软件更新对程序指标不进行重大改变且不含版本升级。1.7“版本升级”:乙方对乙方开发并授权甲方使用的软件所作的重大改进等重口H-202500017大改进是通过增加功能和性能并保留原软件的设计用途来扩大、更改和加强乙方开发并授权甲方使用的软件。乙方确认升级后的版本为新的版本第二条服务事项2.1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2024年湖南省脱贫地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合同】的集成服务。该服务内容是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通讯数据应用服务。合同清单详见附件【一】:“项目服务清单”第三条服务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系统集成服务应符合法律法规或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甲方尔的相关管理制度、标准或规范、乙方对甲方的各项承诺以及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3.2乙方应负责做好服务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实现安全生产。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发生的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3.3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优质的技术服务,使用优质的服务材料与部件,这种服务都是由富有经验的技术熟练的工程师来完成的。3.4乙方应当做好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工作,遵守国家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第四条服务期限与地点4.1服务地点或地域范围:【怀化市新晃县】。4.2合同服务期限:项目工期30个工作日,自验收之日起维保【3】年。第五条服务人员5.1乙方应派遣其健康、有经验、有能力并具备相关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5.2乙方应保证其人员数量充裕,并具有足够的能力以履行合同义务。5.3乙方应确保其人员遵守甲方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遵守服务现场的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违反上述制度或规范,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5.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乙方人员。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有关人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更换。5.5双方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甲方联系人为【付巧玲15096288281】,乙方联系人为【尹庆华13574586500】。口FI·CMHNHH-202500017尚L-第六条价格6.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1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元整】。第七条付款方式7.1合同项下所有款额应通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银行账号以人民币支付。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7.2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第一次付款:项目进度达到100%且终验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95%,计含税人民币112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壹仟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税务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二次付款:维保期满一年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计含税人民币59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玖仟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税务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7.3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甲方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国税纳税人识别号:【11431227MB0X736991】户名:【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开户行:【】帐号:【】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砂洲路25号】乙方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国税纳税人识别号:【914312007170230079】户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8888014600003882】口CMHN-HH-202500017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185号】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八条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条款8.1乙方应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要求。8.2乙方安全应急处理方面的责任:a)如果出现未知原因的攻击导致系统或网络设备异常,乙方应承诺配合甲方查找原因,给出解决方案。b)乙方需建立必要的测试环境,对于各类安全解决方案进行及时测试,并给出可行的现网实施办法。第九条承诺与保证9.1甲乙双方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9.2甲乙双方承诺,健全本单位的各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9.3甲乙双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立即书面通知对方。9.4甲乙双方承诺,若违反国家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本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第十条不可抗力10.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0.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10.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10.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立即通知了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三十(30)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口CMHN-HH-202500017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10.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11.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A)专人递送,(B)特快专递,(C)传真,或(D)挂号信件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合同对方为收件人。11.2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发出,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时间被视为已经送达。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延迟通知方承担责任。11.3双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甲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砂洲路25号】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185号】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12.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天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4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12.5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构口CMHN-HH-202500017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13.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13.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采取措施减小违约造成的损失,并应向保密信息拥有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保密信息拥有方所受损失的,泄密方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予以赔偿。13.4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13.5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计划工期延长,甲方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14.1除非法律规定或任何主管机关要求,或经由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应无理拒绝或拖延同意),任何一方不应对本合同或任何相关事项予以发布或公告。14.2除双方及其各自的继任人和允许的受让人以外,本合同不应向任何个人或实体赋予权利或救济。14.3本合同主体文本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以前双方就本合同标的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商、条款、意向书以及其他协议和文件。14.4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14.5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14.6本合同中加入的各章、条、款、项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对本合同的含义或解释有任何影响。14.7一方未强制执行本合同的一条或若干条款,或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选择权或其他权利,或任何时候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均不应被理解为该方放弃上述有关条款,或者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或该方强制执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权利,也不应阻止该方在任何时候采取其原本有权采取的其他任何行动。14.8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他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14.9本合同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自身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有关的所有开支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品CMHN-HH-20250001714.10双方确认,没有任何代理人、中间人或中介人直接或间接就本合同或本合同拟定的交易为任何一方行事,并且没有任何人基于任何一方做出的或代表任何一方做出的合同、安排而有权收取与本交易有关的任何代理费、中介费、中间人佣金或类似的佣金。14.1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14.12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其他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14.13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14.1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14.15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附件一、项目服务清单(以下无正文)口口CMHN-HH-202500017【签字页】合同名称:2024年湖南省脱贫地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合同甲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盖章)件酒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2、12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浑治日期:2025.1.20CMHN-HH-202500017OJ附件一、项目服务清单序号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合同期限1远程心电中心系统移动上级指导医院远程心电接口改造(定制)130000300003年1远程心电中心系统移动上级指导医院远程心电接口改造(定制)套130000300003年1远程心电中心系统移动乡镇卫生院远程心电接口改造(定制)套2250001100003年2远程心电中心系统移动乡镇卫生院远程心电接口改造(定制)套2250001100003年2远程心电中心系统移动移动村卫生室远程心电接口改造(定制)套13730004110003年3远程心电中心系统村卫生室远程心电接口改造(定制)套13730004110003年4乡镇卫生院心电图机移动心电图机(定制)台22180003960003年5配套办公电脑及打印机移动办公电脑、打印机(定制)套2280001760003年6远程影像中心系统云空间移动上级指导医院远程影像诊断专家接口(定制)套123800238003年6远程影像中心系统云空间移动移动乡镇卫生院远程影像诊断基层接口(定制)定制套项1113000200330002003年3年78远程影像中心系统云空间移动移动乡镇卫生院远程影像诊断基层接口(定制)定制套项1113000200330002003年3年合计118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