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动能转换 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 新旧动能采购合同公告(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2025)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93000202202000027B_001_004
二、合同名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93000202202000027
四、采购项目名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边界路市民中心(济南新旧动能
联系方式:0531-66604214
供应商(乙方):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路北2229号
联系方式:131651079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建筑工程

1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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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6-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项目合同 (B).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193000202202000027B_001计划编号:37019300060300120220050采购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供应商: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所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经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SDGP370193000202202000027采购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为该项目来佛寺村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项目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中标人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5、本合同附件二、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本包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来佛寺村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工程,具体包含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包括景观与园林工程、道路工程、照明与监控工程等。供应商须按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满足项目整体要求和使用功能,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施工设计要求。工程量清单详细清单见附件。三、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壹仟零陆拾伍万玖仟叁佰玖拾玖元贰角陆分元,(大写)¥10659399.26(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最,1终根据工程结算审定值据实结算。乙方开户单位: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长清支行账号:1602009809024581756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政府资金拨付到位情况,预付合同金额的20%,后续按照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完成项目工程量的70%时付至合同额的50%,工程完工交付并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值的90%;经市局验收合格,付至结算审定值的97%。工程结算审定值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两年,自市局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工期:100日历日,2022年9月30日前验收合格2、交付地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来佛寺村六、履约验收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七、履约保证金无。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盖章后生效。,2九、违约条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约定。9.1.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工程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的项目费用。9.2.由于乙方原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则应按合同金额为基数,按延迟时间每日以千分之一计收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项目费用余款中扣除。如迟延超过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并直接重新委托第三人进行施工,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9.3.乙方提交的阶段工作成果未能通过甲方评审,或乙方拒绝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其工作成果进行修订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并直接重新委托第三人进行施工,且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9.4.乙方不完全履行合同或工程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9.5.乙方施工过程中,若不能满足甲方的需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日内进行整改,如若整改结果仍不能满足甲方的需求,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并直接重新委托第三人进行施工,且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9.6.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0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9.7.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39.8.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具体应以官方通报为准,否则,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9.9.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执行。9.10.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不可抗力条款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确定。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三、其他1、甲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乙方不改变报价单价。2、合同生效后,甲方如因实际使用需要增加已供设备数量时,乙方提供应不高于成交时的单价。3、暂估工程的结算方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4201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0年山东省价目表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报价要求进行重新组价,人工、材料、机械等原投标报价中已有的执行投标报价价格,没有的按投标时的济南市信息价执行,按建筑Ⅲ类工程。济南市信息价中没有的由承包人进行市场询价提出价格,审计单位确认后报采购人认可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十四、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代理机构二份。发包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承包人:山东舜阳建设工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盖章)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签订时间:,5附件二安全生产协议书工程项目名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来佛寺村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地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来佛寺村建设单位(发包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施工单位(承包人):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甲、已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一、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安全生产负责人、工地的现场安全员应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三、根据济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有权同乙方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四、乙方在承包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管理体制,组织有关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等活动,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五、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济南市工地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上述各项标准作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和安全奖惩的依据。六、乙方施工人员中的电工、焊工、起重吊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持有有效操作证件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具中的受压容器、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对地下管线及周围绿化和地面构筑物的保护。乙方要采取合理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工艺、加强对地下管线和地面构造物的监控量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下管线和地面构造物的安全。(若由于施工原因)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和地表构造物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乙方须按照审核后的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施工,不允许随意改变施工工艺和方法,否则出现的任何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都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九、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含刑事案件)、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事故责任以及损失赔偿按有关规定执行。如因施工不规范等乙方原因导致的事故,全部损失、赔偿均由乙方承担。十、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7十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后,应尽快自觉配合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十二、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责任规定。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三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来佛寺村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地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来佛寺村建设单位(发包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施工单位(承包人):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10(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建设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发包单位:(盖章),承包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四扬尘防治专用合同书根据《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济政办字【2017】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此市政工程扬尘防治专用合同。在施工中,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承诺按本合同要求执行。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相关规定实施,在扬尘防治主管部门履行执法检查时,若发现不按规定实施的施工行为,将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屡查屡犯的,下达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一份,并上报监管部门。对拒不执行合同规定的,将根据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解除施工合同并责令限期退出施工现场。一、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工程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道路一律硬化,所有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所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四个一律和“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开工前必须做到扬尘治理方案到位、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到位。1.制度上墙,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张挂《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2.扬尘治理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应当专款专用,同时做好扬尘防治设施的维护利用。3.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参建各方扬尘治理负责人姓名、举报电话等内容。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连续硬质围挡,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为2米,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为2.5米。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硬质材料铺设,并保证扬尘在线监测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冲洗设施正常使用。5.土方工程(爆破工程、基坑开挖、道路刨掘、房屋拆除、水渠开挖)作业时,须采取湿法作业,配备固定式、移动式洒水降尘设备,落实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在作业区域内设置喷淋设施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并确保作业区域全覆盖。,126.施工工地产生的渣土原则上应及时外运,确需留存且具备现场留存条件的,要严格按规定报备,施工单位须向建设单位提交留存渣土处置计划,明确存放期限,并使用绿色密目网(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进行全覆盖。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7.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并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后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施工现场料具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各作业楼层无尘土。建筑物周围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网(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进行全封闭围挡,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现场施工道路洒水须实现全覆盖,每2小时1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9.市政管网及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中,实施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清扫等作业时,应当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10.拆迁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封闭围挡,配备专业洒水设备;拆除施工中必须采用湿法作业,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区域进行覆盖、遮挡,防止扬尘扩散。要及时清运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严禁只拆不清;对于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用密目网(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覆盖,并于每日早晚各洒水不少于2次。11.建设工程渣土运输必须采用经市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及车辆。渣土运输车辆号牌必须保证清晰,密闭化率、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均达到100%,新购车辆必须全部符合我市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辆有关技术规范;原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要求,否则一律不得上路。所有渣土运输车辆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12.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13作业;发布红色预警时,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二、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责任1.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建设单位要将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内容列入施工、监理等合同,及时足额支付扬尘污染防治资金,管理督促施工、监理、渣土运输等单位全面落实扬尘污染治理责任;接受市监管部门和县区政府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停工整改和处罚等相关决定;承担工程前期准备、实施、竣工阶段及渣土运输过程扬尘污染的全部责任。2.施工单位作为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标准要求,重点做好场地平整、房屋拆除、土石方开挖、后期配套、渣土清运等阶段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县区政府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停工整改和处罚等相关决定。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和工地内渣土扬尘污染的全部责任。3.监理单位要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工程监理(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治理措施。监理单位要对易产生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工序和环节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并做好记录;对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书面上报监管部门;配合建设单位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县区政府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督导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停工整改和处罚等相关决定。承担工程施工和工地内渣土扬尘污染的连带责任。三、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建设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发包单位:(盖章),承包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项目名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来佛寺村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项目发包人(全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承包人(全称):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阎桥村、来佛寺村、东梁村、张潘村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项目(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证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方案范围内所有内容。(二)质量保修责任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根据自身情况,综合各种因素,质量保修期不低于国家强制标准。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两年,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修复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收到修复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复。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否则由承包人负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质保金的金额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保金为结算价款的3%。(五)质保金的返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修复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单位:(盖章),承包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旧动能转换 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 新旧动能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