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350401]FJZj[GK]2024001

二、合同名称:三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三、项目编号:[350401]FJZj[GK]2024001

四、项目名称:三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 208 号
联系方式:13850878505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
联系方式:139504116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开展名城保护规划
1(本)
¥3,495,000.0000
¥3,495,000.00
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开展三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范围涵盖三明市域,其中中心城区和历史城区是重点,规划内容与深度、成果达到国家、福建省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获省政府批复。

合同金额: 3,4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2日至2027年01月21日
履约地点:三明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1月22日

合同编号:[350401]FJZj[GK]202400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所地: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联系人:廖育申联系电话:13850878505传真:0598-8594727电子邮箱:smyjhjb@163.com乙方: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所地: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联系人:黄昕暐联系电话:13950411631传真:0591-87851962电子邮箱:13950411631@163.com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联系人:刘倩茹联系电话:15129068967传真:010-58322000电子邮箱:1124517739@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401]FJZj[GK]2024001的三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第1页-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3,495,000.00品目编码C13010000品目名称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采购标的开展名城保护规划服务时间(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服务范围规划范围涵盖三明市域,以中心城区和历史城区为重点规划范围涵盖三明市域,以中心城区和历史城区为重点规划范围涵盖三明市域,以中心城区和历史城区为重点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和合同的相关服务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和合同的相关服务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和合同的相关服务要求执行。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及组织评审专家验收,并经省政府批复后通过采购人及组织评审专家验收,并经省政府批复后通过采购人及组织评审专家验收,并经省政府批复后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3,495,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叁佰肆拾玖万伍仟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合同所定服务全部内容。包含本项目有关的调研、考察、会议(专家咨询会、论证会、评审会、函审、研讨会、交流会)产生的相关费用。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玖万伍仟元(元),其中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服务费占比60%,总计贰佰零玖万柒仟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服务费占比40%,总计壹佰叁拾玖万捌仟元。分期支付如下: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其中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服务费占比60%,总计陆拾贰万玖仟壹佰元整(629100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服务费占比40%,总计肆拾壹万玖仟肆佰元整(419400元)。2、项目初步汇报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其中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服务费占比60%,总计陆拾贰万玖仟壹佰元整(629100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服务费占比40%,总计肆拾壹万玖仟肆佰元整(419400元)。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通过专家评审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其中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服务费占比60%,总计陆拾贰万玖仟壹佰元整(629100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服务费占比40%,总计肆拾壹万玖仟肆佰元整(419400元)。-第2页-4、提交全部最终成果并经省政府批复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其中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服务费占比60%,总计贰拾万玖仟柒佰元整(209700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服务费占比40%,总计壹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139800元)。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三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4.2服务范围:规划范围涵盖三明市域,以中心城区和历史城区为重点。4.3服务地点:三明市。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天内。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5.2服务内容:1.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规划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符合保护规划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梳理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存在问题;b.确定总体保护目标和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c.提出总体保护策略和市域的保护要求;d.梳理分析文保单位、工业遗产、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名录,形成表格;并给出建议历史建筑、建议传统风貌建筑和建议工业遗产建筑等清单;e.给出文物保护单位、工业遗产、地下文物埋藏区(若有)、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建议历史建筑、建议传统风貌建筑相应的保护要求和保护控制措施;f.划定历史城区的界限,提出历史城区层面的保护内容与相对应的保护措施;g.提出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措施;h.提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环境的规划要求和措施;i.提出展示、利用的要求和措施;j.提出近期实施保护内容;k.提出规划保障措施。保护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3.服务期内,按年度起草三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自评估报告。4.起草《三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并配合建立相关保护管理机制;及时梳理总结名城保护工作相关经验和做法,并制作一期名城相关宣传片。5.配合名城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名城保护提升有关项目谋划。6.三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应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524号)、《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以及住建部、国家文物局和福建省住建厅、文物局的相关要求,结合三明市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并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同步做好数据汇交工作。7.成果材料纸质文档份数一式(10)份,电子文件一式(10)份,能满足报送及采购人需要,费用含在本次报价中。本次成果文件编制服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将成果按合同约定交付采购人。中标人所提交的成果应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交付成果时应将部门的意见建议连同成果一并交付(可在终验时一并提交)提交。中标人提交成果后,采购人应按照招标-第3页-文件约定的项目和目的及本合同约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技术审查工作。审查未能通过的,中标人应在按照相关审查意见重新调整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再次进行技术审查;但无论如何,中标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成果材料。中标人未完成上述修改或修改后的成果材料仍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视为没有完成服务,应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因审查不合格而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成果材料的,视为中标人履行迟延,应按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材料,经省政府批复,视同验收通过。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城乡规划甲级资质保障,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保障,优质的服务质量保障,全方位的软硬件设备保证。(2)服务人员组成:项目由多位专家领衔,主要成员涉及规划、建筑、历史、文物保护、风景园林、地理等相关专业。(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参照国家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5.4.3其他要求:无。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注:乙方进度以收到基础资料、各阶段评议或评审意见及设计费用之日起计时,逾期顺延。)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廖育申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850878505,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5年03月31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第4页-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黄昕暐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950411631,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及福建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开展三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乙方负责承担项目专家咨询论证会、评审会、函审等产生的专家费、指导费、专家交通费及餐饮、住宿、场地等会务费用。乙方一的技术分工:负责三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负责三明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办法撰写,负责服务期内自评估报告撰写;承担全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专题费用;承担项目评审会、函审费用;项目专家咨询会等产生的专家费、指导费、专家交通费及餐饮、住宿、场地等会务费用,承担60%;乙方二的技术分工:指导三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配合完成部分章节内容;提供全国工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案例;指导完成三明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办法编制;承担三明历史文化名城宣传片拍摄费用;项目专家咨询会等产生的专家费、指导费、专家交通费及餐饮、住宿、场地等会务费用,承担40%乙方一、乙方二分别对各自提交的技术成果负责,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责任划分分别承担对甲方的责任。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048,500.002025-02-28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21,048,500.002025-06-30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项目初步汇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1,048,500.002025-10-31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4349,500.002025-11-30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提交全部最终成果并经省政府批复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合同签订起两年内。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启动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报酬,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报酬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报酬的全部支付。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继续赔偿。(4)其他违约情形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总额以其各自已收到的报酬为限。甲方同意或甲方延期提供资料、未办理相关许可、临时变更设计方案,逾期付款、推迟或延误验收、评审时间等甲方原因和报批程序等客观原因引起的逾期交付,乙方不负有违约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第6页-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补充合同第十五条:1.双方对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确认管辖为:任一方均应向履约地(三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双方地址可作为本合同相关书面通知、法律文书之送达地址。若发生变更,需书面告知对方,否则本合同相关书面通知、法律文书按照本合同地址寄出之日即视为送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拾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伍份;副本/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王争,法定(授权)代表人:张强纳税人识别号:11350400003729825D,纳税人识别号:91350000488001954P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列东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五四路支行-第7页-账号:1404048329601142169,账号:1402013109008900353乙方(中标或成交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王凯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4000108304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国兴家园支行账号:01090947600120111003670签订地点: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日期:2025年01月22日-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