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研设备 小分子数据分析软件 微量核酸蛋白浓度测定仪采购合同公告(铜川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七临床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 COCICC-ZTCZA-241228
二、合同名称: 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第五批科研设备项目
三、项目编号: COCICC-ZTCZA-241228
四、项目名称: 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第五批科研设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
地 址: 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长虹北路26号
联系方式:0919-8181243
供应商(乙方):陕西科葆优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泰华金贸 9号楼4层401室
联系方式:133109785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台
主要标的单价:896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18.5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陕西省铜川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第五批科研设备.pdf
第五批科研设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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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OCICC-ZTCZA-241228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第五批科研设备项目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乙方(供应商):陕西科葆优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甲方(采购人):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供应商):陕西科葆优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和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第五批科研设备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内容(标的、数量、质量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如下: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数量单价(元)小计(元)1小分子数据分析软件CompoundDiscoverer赛默飞世尔科技有限公司1套243500.00243500.002超高效液相色谱仪ACQUITYUPLCH-ClassPLUSWatersCorporation1台896000.00896000.003微量核酸蛋白浓度测定仪(蛋白核酸浓度测定仪)Qubit4赛默飞世尔科技有限公司1台46000.0046000.00合计大写:壹佰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185,5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185,5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185,5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185,5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185,5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185,500.00元二、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大写:壹佰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1,185500.00元2、合同总价包括:货物安装调试达到使用条件的价格,包括:货物供应价、运杂费(含保险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等其它一切费用.3、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三、合同结算1、付款比例: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0%,即:¥948,400.00元(玖拾肆万捌仟肆佰元整人民币),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即:¥118,550.00,(壹拾壹万捌仟伍佰伍拾元整人民币);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即:¥118550.00(壹拾壹万捌仟伍佰伍拾元整人民币);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3、结算单位: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数的全额发票交甲方。乙方延迟开具或递交发票,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四、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1、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2、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铜川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3、方式:现场安装、调试、培训,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五、技术服务1、对技术服务的要求: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2、技术资料: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3、技术培训:3-1、培训内容:产品原理、产品技术性能、产品及软件操作方法、产品特点、产品安装调试、产品日常维修、保养及故障排除、相关注意事项等。3-2、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培训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3-4、培训人数:采购人的实操相关人员及管理人员(人数最终由采购人提供)。3-5、培训费用:受训人员的食宿费、资料费、培训场地费、耗材(包括水电2费等)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承,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售后服务4-1、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在12小时内派出合格的服务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服务,承担相应费用。4-2、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两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六、验收1、验收:乙方完成服务内容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必要时可聘请相应专家或委托相应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使用验收合格证明。2、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填写验收单,并向甲方提交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保修卡、注册证、使用说明、商检、报关单、培训记录),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3、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货物有具体质保要求的,从其约定),期间存在任何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配件、人工费、运输费、更换等全部费用)。4、验收依据:4-1、合同文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4-2、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七、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的条款执行2、乙方履约延误2-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执行合同,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产品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3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3、乙方提供产品数量不足或有质量等问题,乙方应在2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数量产品服务或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以及不合格产品等违约行为,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乙方须退回甲方前期支付的费用,同时支付合同金额5%的赔偿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据实增加赔偿金额,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违约,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八、合同组成1、中标通知书2、合同文件3、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财政局备案壹份.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为陕西省铜川市。4、生效时间的商人月日品居果1这医院陕西科葆优医疗设备有限甲方名称(盖章):北京央医药大学孙乙方名称(盖章)-F2图11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长虹北路2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惠路泰华金贸9号楼4层401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赵利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0919-8181243电话:1882907516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铜川金谟路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白沙路支行账号:102894846734账号:12991186891080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研设备 小分子数据分析软件 微量核酸蛋白浓度测定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