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2025)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高新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
三、项目编号: 42068520240100000035
四、项目名称: 襄阳高新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地 址: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联系方式:0710-3310339
供应商(乙方):湖北优品鲜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鱼梁洲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1872700780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3标包:肉(须为新鲜肉-禁止提供冷冻肉-预制肉)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0.1项
主要标的单价:0.1
合同金额: 0.00001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1日至2027年01月20日;履约地点: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合同书.pdf
合同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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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肉类)计划编号:襄采计备【2024】00224【高新】号项目编号:42068520240100000352甲方(征集人):襄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住所地:襄阳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5号联系方式:0710-3310339商贸有限乙方(入围供应立鲜海级郁公司:湖北庆经济小量地市场2幢101门面住所地:湖北餐联系方式:1872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框架协议采购事项,订立本框架协议。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入围供应商”是指通过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程序,合法取得订立本框架协议资格的供应商。2.“最高限制单价”(最高限制单价在框架协议内为变动值):最高限制单价是供应商产品在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入围最高限制单价(包含税费、保险费、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储存地点、按要求摆放、售后等伴随产品相关的所有费用)3.协议价格和采购价格:响应人响应的折扣系数为响应人产品在第一阶段协议价格(含税费、含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储存地点、按要求摆放、售后等与货物相关的所有费用)。响应人第一阶段所报折扣系数为第二阶段采购人直接确定或二次竞价时该响应人响应产品的最高折扣系数。征集人和采购人在实际采购活动中发现供应商第二阶段报价高于第一阶段该响应人折扣系数,作无效响应,签订订单或合同的终止订单或合同,征集人将该供应商清退出框架协议,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4.“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包括本项目征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二、采购需求采购本标段采购需求为学校食堂所需肉类(含猪、牛、羊肉,须为新鲜肉,禁止提供冷冻肉,预制肉)最高限制单价为90%。1.质量要求:(1)猪肉必须符合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规定,且是襄阳本地猪肉,本地养殖的放心肉,保证当天屠宰每日新鲜、干净、卫生、肉色鲜艳、不注水,猪皮上的检验检疫章(红色)和肉品品质检验章(蓝色)应清晰可见,从屠宰到送到学校不超过12小时。(2)猪肉应在供应当天屠宰。猪肉肉质应富有弹性,手指轻按后凹陷处能立即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肉品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骨骼尺寸正常,符合食品安全要求。(3)为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供应的猪肉必须为当日新鲜屠宰的产品,严禁供应冻肉或经过冷冻解冻的肉品。如采购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提供冻肉、劣质肉、预制肉或虚假检疫证明等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确保学生食品安全不受影响。(4)供应商须根据学校当日供餐需求,在配送至学校后进行现场分切,确保肉类部位和规格符合学校需求。分切过程中,供应商按学校要求对肉品的不同部位进行分割,或进一步细分为更小的肉块(例如排骨、肉块等)。对于学校需要的肉类部位,按要求进行验收并签收入库。对于学校不国3需要的剩余部位,由供应商自行带回,不参与结算。供应商8应对带回的肉品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将其再次用于该项目的供应或结算。此外,供应商需确保在分切和配送过程中,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5)投标人提供的肉类产品须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①《食品禽肉质量分级规程》(GB/T40945-2021);②《畜禽肉品质检测近红外法通则》(GB/T4046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20799-2016);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21);必须有检疫章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货),印章清楚。(6)供应商每次供货须向使用单位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同批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每批次产品须取得相关畜禽产品销售凭证或市生猪产品追溯凭证。(7)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8)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所制定的行业标准、证件齐全。严格执行“一批一检一报告”要求,并随货物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检测、检疫报告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送货单,并保留所供当批次货品的进货票据以备查验。(9)如需供应商提供牛、羊肉等,按上述标准结合国家及地方对新鲜牛、羊肉的标准和要求执行。(10)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如经抽检发现供应的肉不符合学校要求,立刻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2.包装规格:按相关国家标准和采购人需求包装,不得提供生产车间已加工类型的肉品(例如:肉沫、肉丝、肉片等),批量平均偏差应大于或等于零。3.质保时限: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管理部门及学校管理规定执行,采购人不使用临过期食品,临过期食品时间以国家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规定为准。4.计价单位:适合按元/500g的食材,按元/500g计价;如有其他包装(如瓶装等)按国家标准计价单位执行。5.产品市场:响应产品原则上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提供商超、集贸、学校等已有销售佐证资料。6.价格与结算:社会事务局成立学校食堂食材审价小组,在好邻居和武商超市实地询价,取两家超市同类同质食材平均价,两家超市没有的食材以襄阳市发改委当日公布的价格为准,按照10%折扣率计算后,确定食材结算价,半月审价一次;遇连续阴雨、长期干旱、暴雪等特殊情形,询价小组根据情况商定是否临时审价。审价结果告知相关学校和供应商并公示,货款一月结算一次。三、食材配送:1.配送要求:(1)采购人对每天的品种和数量有最终决定权,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向采购人供货(特殊情况需要延时供货时,最长不得超过1个小时)。(2)货物品种数量如有变动,采购人提前10小时通知供应商。(3)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量送货,不因天气等原因延期和中断送货。(4)供应商不得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其他原因的影响而改变向采购人供货的品种和质量,因市场经济而引起的价格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不得无故终止供货和延期供货。(6)供应商不得差量供货和超量供货,不得擅自更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品种类和数量。(7)供应商所供货物供货延迟或所供货物达不到有关卫生标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事故的全部经济赔偿以及其他法律责任。2.配送时间及交货时间: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计划,于需求约定时间将计划内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如单位有特殊要求,积极配合,无条件响应。3.拟派服务人员配备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全部在框架协议期内,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须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供应商应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申请征集人对入围产品进行变更。五、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学校召开校务会议,根据实地考察情况、试用情况、企业信誉、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食材配送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一类食材可以选1家或多家供应商。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2.学校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应当按照框架协议中规定的“采购合同文本”格式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六、支付(一)支付方式: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价款。采购合同对支付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政府采购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二)支付时间:甲方应该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约定不明确的,甲方可以随时支付,乙方可以随时请求支付,但应该给甲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以满足支付条件。2.适用范围:采购人与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应以本协议确定的内容为基础。十一、不可抗力1.协议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协议有效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协议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7正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3天以上,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意见。十二、保密条款(三)支付条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支付价款,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七、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一)入围供应商的清退1.依法规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2.依协议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征集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1的框架协议;已经签订合同的,终止其签订的合同:能(1)因产品质量或配送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2)供应商实际运营与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严重不符的;(3)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管理部门及学校管理规定的;(4)在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再满足征集协议要求的;(5)供应商拒绝接受检查和在履约过程中发现供应商违反本协议的;(6)供应商违反本协议,甲方通知其整改限期内未能纠正的;(7)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采购合同订立的;(8)供应商向征集人或采购人行贿和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9)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影响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终止的;(10)本次采购需求约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三项和本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之一,以及无正当理由放弃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封闭式框架协议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持有效的健康证件。(2)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人员除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件外,司机还须提供有效的驾驶证。(3)配送验收:供应商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食材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纠正。(4)中标人所提供的副食品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5)对于临时性增补的物资能够在计划下达后1小时内送达。4、处罚方式: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须经过采购人指定人员验收,若不能达到食品卫生或食用要求,当即拒收。造成食堂工作不能正常运行,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若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多次不合要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每T次处罚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或终止合同。5、交货地点:襄阳高新区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和福1利院,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6、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四、入围产品升级换代3.入围供应商在约定期限内,应当以不高于其报价的价U格向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供应专用耗材。14.乙方严格按照本框架协议内容与采购人订立采购合同,维护采购人的利益。5.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响应文件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涉及的产品迭代、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6.乙方同意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相关监督管理。7.乙方同意甲方为政府采购工作需要在相关政府采购业务网站、相关文件上或其他渠道公开发布乙方的协议价格、服务承诺及其它相关信息。8.乙方同意本协议适用的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高新区各类学校(园)。9.入围供应商须接入襄阳市学校食堂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并接受监管。10.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违法要求。九、采购合同乙方与采购人在本协议基础上就采购具体事宜订立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不得违反本协议内容。十、协议有效期以及适用范围1.协议有效期:2年。1.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活动,并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2.甲方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3.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要求、主管部门要求、采购人反馈以及行业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本协议相关内容。4.甲方对学校不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不承担责任但应予督促支付。5.甲方对乙方在框架协议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包括但不限于征集文件、入围信息以及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等信息。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协议和政府采购合同相关情况向采购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公开,或按要求提供给相关主管部门。7.依据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定,管理入围供应商资格。8.甲方保证依法履行此协议全部约定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只有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才获得与采购人订立采购合同的有效资格。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本协议相关内容。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7妆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件、电子业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法律法规酒规定应予公开的信息除外)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除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三、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5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十四、协议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十五、协议修改1.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补充协议。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十六、协议生效1.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即开始生效。2.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L十七、协议终止1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3.乙方出现本协议第四条所列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十八、法律适用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十九、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协议生效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贸有JF商甲方物发的单位称单位章E9日2025年月日2025年久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