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012024000477-2
二、合同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51010025210200038008
四、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南路5号
联系方式:028-86725990
供应商(乙方):四川嘉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368号2号楼21楼
联系方式:136781583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公共安全服务
1(项)
¥337,900.00
¥337,900.00
为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提供门岗守护、办公楼安全守护、秩序维护、人员安全检查、安保巡逻和安保监控等安保服务内容,全面负责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防盗、防火、安保守护、安全检查、消防巡查、维护稳定、维护秩序,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工作安排。
合同金额: 337,9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柒仟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安保服务政府采购合同.pdf
安保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1).pdf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01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