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清扫保洁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湖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WF-2024-7820-1
二、合同名称:武汉长江新区武湖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HBLL-ZFCG-202400675-WH007
四、项目名称:黄陂区武湖街镇区31条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湖街道办事处本级
2、地址:武湖街武湖正街特1号
3、联系方式:02761812337
4、供应商(乙方):武汉巧手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创业中路8号综合楼三层01室
6、联系方式:136973311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黄陂区武湖街镇区31条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5673312.81元
5、合同金额:567.331281(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武湖街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6-2024-0067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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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31条道路清扫保洁项目服务合同1.pdf
编号:WF-2024-7820-1武汉长江新区武湖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合同书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0二五年武汉长江新区武湖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合同书委托方(甲方):武汉长江新区武湖街道办事处住所地:长江新区武湖街道武湖正街特1号法定代表人:周斌委托代理人:王治梁汪志高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367280298通讯地址:长江新区武湖街道办事处武湖正街特1号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武汉巧手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油岗工业园创业中路8号法定代表人:冯志项目联系人:梅建新联系方式:15902717390通讯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油岗工业园创业中路8号电话:027-85911977传真:027-85911977电子信箱:QQ97506995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企业资质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在武汉市取得任意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并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明确的相关法定条件。二、服务范围本合同所约定服务范围见下表:一3—序号道路(社区)名称起止点长(M)宽(M)面积(m)1创业西路(二期)汉口北大道一滨湖路119049583102创业西路(一期)汉口北大道一滨湖路65046299003南环路汉口北大道一滨湖路149050745004滨湖路汉口北大道—汉施路路口38050190005创业中路汉口北大道—汉施路路口1840601104006中环路汉口北大道一滨湖路139560837007汉口北延长线(一期)汉口北大道一泵站和2660942500408青武路新桥小区一下畈小区200024480009新华大道发展北路—猪尾巴河路1350162160010猪尾巴河路(工业园)新华大道一武湖大道4009360011青龙路新华大道汉英桥下一青武路1400182520012立山北路汉施路一武湖大道950302850013立山南路汉施路—南极大道950282660014光明西路西环路一立山南路900302700015光明中路五通口正街一梅教南路50012600016光明东路五通口正街一东环路700211470017南极大道发展南路—东环路2500287000018东环路南极大道一汉施路路口900252250019水厂路通江路一东环路610221342020新隆街五通口正街一通江路19014266021通江路汉施路一南极大道82012984022血防路五通口正街一通江路3508280023肖咀路五通口正街一梅教南路33014462024市场路正街转盘—梅建南路3506210025五通口正街汉施路一南极大道900272430026发展南路汉施路一南极大道700271890027发展北路汉施路一武湖大道1300324160028武湖大道梅教北街—新武黄路口2200327040029梅教街汉施路一正北街1550152325030正北街汉施路—梅教南路71014994031汉英小路新华大道汉英桥下一青武路1400456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148980—4—项目服务范围:1、武湖街镇区31条道路清扫保洁、台创园内道路、武湖广场、烟波花园及其中公测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含道路机械作业、洒水降尘、除雪除冰、垃圾容器清洗更新)及保洁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到垃圾中转站。2、台创园:创业西路(一期)、创业西路(二期)、南环路、滨湖路(一期)、创业中路、中环路、汉口北延长线(一期)农场加工园:青武路、新华大道、朱尾巴河路、青龙路镇区道路:立山北路、立山南路、光明西路、光明中路、光明东路、南极大道、东环路、水厂路、新隆街、通江路、血防路、肖咀路、市场路、五通口正街、发展南路、发展北路、武湖大道、梅教北街、正北街、江英小路3、肖咀路、肖咀社区公共区域路面、市场路包含经营门店道路的清扫;两个花园的清扫保洁。4、清理镇区楼道垃圾,和移民建镇小区门前倒桶工作,及清运垃圾桶。5、清运垃圾:下庙新村(倒门前垃圾桶,500-600户左右)、移民建镇楼房、肖咀路清运、红卫二队、老粮管所大楼至老皮件厂大楼沿线、庙咀队清运、地税垃圾清运、通江路清运、银花小区清运、猪圈街清运。-5-三、服务内容(一)作业内容对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城市道路实施环卫作业:具体包括以下区域:1.城市道路路面全方位清扫、清洗(道路两侧从墙根至墙根范围内公共区域,有明确业主单位的区域除外),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车行隧道、匝道和地下通道;2.道路附属设施清洗保洁,包括交通护栏、波纹板、隔音屏、隔离墩等;3.道路沿线城市家具清洗保洁,包括路名牌、公交站亭等各类牌、亭,雕塑、长椅、障碍球等公共设施,高架桥和车行隧道地下通道的内壁等部位;4.道路沿线公共区域垃圾桶的清洗和更新维护。5.道路沿线花坛、绿化带、行道树树穴等绿化区域垃圾清扫、捡拾。6.社区内所有开放式的公共道路、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封闭式居民小区、单位院落等有明确业主单位的区域除外)清扫保洁;7.服务区域内城市道路沿线公共区域垃圾容器,以及小区、门店、单位、商业体等各类业态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8.其他未能详尽的作业范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服务内容以下方勾选项为准:6-—-回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生活垃圾转运至武湖垃圾中转站回道路清洗压尘回垃圾容器清洗、违法三乱清理环保垃圾桶更新维护回道路绿化带区域垃圾清扫、捡拾回肖咀社区公共区域路面清扫、保洁(二)作业规范和要求乙方应该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章节相关要求进行环卫作业,并达到质量要求,详见附件1。四、人员配置及福利待遇(一)人员配置1.按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需配备的各类作业人员数量如下:序号岗位数量(人)年龄、经验情况备注1负责人145岁以内,工作经验至少5年/2管理人员245岁以内,工作经验至少3年/3驾驶人员855岁以内,工作经验至少3年14保洁人员9560岁以内,工作经验至少3年/5收运人员660岁以内,工作经验至少3年1(二)人员培训和管理1.乙方有义务对环卫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行为规范培训,进行环卫作业人员行为规范培训(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和《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4201-T5752019)》),督促其落实文明、安全、规范作业要求。2.乙方应该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环卫队伍管理”章节要求做好人员管理,落实装备配备、优化勤务模式、文明安全等要求,详见附件2。3.乙方应为所有环卫作业人员应配备用于采集定位、轨迹数据的前端物联设备或手机APP,日常作业数据按要求对接、传输至市级环卫信息化平台。(三)人员福利待遇1.乙方有义务落实环卫工人薪酬福利待遇。合同制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逢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相应调整。2.按照国家法律或省市相关规定,为符合法定条件的环卫工人足额缴纳五险;按照全市统一赔付标准,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3.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补助。根据天气预报,当日最高气温W35℃时,对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员按照12元/天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气温达到40℃时停-8-止户外作业。4.每年组织环卫工人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不低于相关政策标准。五、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一)作业设备配置。乙方应严格参照按照甲方要求,本项目需配备的各类作业设备数量如下:包号机械设备名称总需求数量基本要求采购人能够提供的设备数量中标人需配备的设备数量其中新能源车辆比例包1吸扫车1辆整备质量≥KG1辆/所有环卫作立车辆的新能源车型比例应不低于%包1小型高压冲洗车2辆····..2辆1所有环卫作立车辆的新能源车型比例应不低于%包1洒水车3辆2辆1辆所有环卫作立车辆的新能源车型比例应不低于%包1其他垃圾收运车3辆2辆1辆所有环卫作立车辆的新能源车型比例应不低于%包1小型巡回保洁车1新能源/5辆所有环卫作立车辆的新能源车型比例应不低于%(二)其他设施配置本项目已配备垃圾桶50个,乙方还需配备垃圾桶100个。本项目已配备车辆停保场所1个、停车位9个。(三)设施设备管理1.乙方应该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环卫车辆”章节规定做好环卫车辆管理,落实车辆标识喷涂、“三应三禁”、安全规范等要求;参照“环卫作息间、环卫停保场”等章节规定做好作息间、停保场管理。详见附件3。2.乙方应为所有环卫作业车辆配备用于采集定位、轨迹和作业数据的前端物联设备,日常作业数据按要求对接、传输至市级--9-环卫信息化平台。六、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壹年。有效期届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服务期内的合同履约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次数不得超过1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七、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指导、监督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2.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按照考评结果按时支付服务费,并实施相应奖惩。甲方可以根据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标准相关规定,修改调整甲方现有质量要求及考评办法,乙方不得持任何异议。3.甲提供垃圾中转点,配合乙方协调取水点,取水费用由乙方承担。4.要求乙方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参加环卫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5.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6.不得安排乙方服务人员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其它服务,除双方共同协商约定认可的。否则,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关法律责任。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就该损失—10—向甲方进行追偿,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全部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等)7.更改联系方式或其他信息时应及时告知乙方。8.考核考评结果按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规定执行;(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足额配备作业车辆和人员,及时处置各类环境卫生问题,确保作业质量达标。2.制定服务区域日常作业管理和质检巡查制度,做好相关台账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3.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接受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及奖惩措施,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4.督促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上岗,配备环卫作业车辆等工具设备,做好作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当乙方作业人员或作业车辆发生意外伤害及劳动纠纷时,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善后,不得因此损害甲方利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5.按照本市、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要求,发放作业人员的工资和各类津贴、补贴等相关福利,切实保障员工权益。乙方与工作人员因工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员工与甲方无任何劳务及劳动关系,乙方聘用人员环卫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出行安全及责任事故均由—11一乙方承担、处理,并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员工发生伤亡或疾病时,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及合同履行。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就该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等)6.在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甲方安排,无条件执行各类特殊情况(重污染天气、灾害天气、疫情防控、重大活动或检查、大规模污染或垃圾清理、地**府相关合理的环卫应急工作,以及其他特殊情形)下的环境卫生应急保障和处置工作。7.承担合同期内服务区域新增的作业量,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8.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办理服务区域内各类环境卫生群众投诉、信访,对市民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在规定时限内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根据群众诉求改进服务质量,减少集中、重复投诉,提高满意率。9.满足市城市管理部门及甲方的信息化监管要求,在市级环卫信息化平台维护企业服务合同、区域、车辆、人员、排班等各类基础业务数据,保持数据真实、准确、动态更新。10.按时参加甲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11.更改联系方式或其他信息时应及时告知甲方。-12-八、合同金额与支付1.合同总金额为5673312.81元/年,大写:伍佰陆拾柒万叁仟叁佰壹拾贰元捌角壹分。按月度支付,每月度实际支付费用与甲方的考核结果相挂钩。2.付款方式:(1)付款时间:甲方根据当月相关检查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规定,于每月10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服务费用。(2)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纳税人识别号:91420130MADQDMHQ64开票单位:武汉巧手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武湖分公司开户账号:211780606310011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三里支行清算行号:402521011022(3)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若乙方延迟交付发票,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九、奖励措施按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有关规定执行。十、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拒绝乙方正常开展服务工作的,应-13-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十一、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战争、政策、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疫情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情形)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期间及结束之后在合同的履行仍有意义时,受影响的一方仍应在可能的范围内履行己方的义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的发生。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1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3.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仍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二、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另外一方。未提前通知,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额根据另一方实际损失确定。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可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1)环卫作业资质不真实或过期未及时补办的。-14-(2)发现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3)对甲方合同履约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或市、区、街相关检查考核不服从、不配合的。(4)乙方符合环卫企业信用评级参评条件但拒不参评的,或乙方信用等级评价降至A级以下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禁止乙方参与甲方单位招投标活动直至其信用等级达到A级或以上十三、合同的生效、变更、续签与终止(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2.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双方应全面履行。3.因违约解除本合同,在过渡期内乙方应保持作业人员稳定,不得降低服务质量,甲方应在过渡期内继续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4.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核实相应资质证明文件。5.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15-(4)发生项目退出情形的,乙方须继续执行本项目相关要求直至甲方找到新的接替服务企业。乙方不执行的,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尾款,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另行委托增加的费用、诉讼费、差旅费等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二)发生道路机械清洗、城市家具清洗保洁、冰雪低温灾害环卫应急保障作业、重大节假日的保障、其他环卫作业应急保障的应急保障作业和应急清洗的,双方明确程序如下:1.原则上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包括书面文件、传真、短信、微信等方式后方可进行。2.上述应急保障作业和应急清洗完成后,乙方应该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完成情况(含区域、时间、完成效果等)。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商议后无法达成一致的,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五、协议及相关文件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附件1《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清扫保洁、垃圾收运》;附件2《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环卫队伍管-16—理》;附件3《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环卫设施设备管理》;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协议正文有矛盾的,以本协议正文为准。如文件前后矛盾,本协议解释优先顺序如下:本协议;本协议附件;本协议前后约定矛盾的,参考市、区管理要求及协议目的确认。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或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文件未尽事项和工作标准按如下现行法律法规实施,双方均予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以高标准者为准。如有其他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十六、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原则下协商解决的补充条款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双方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4.甲乙任何一方住所地(住址)、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联-17-络方式如有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微信和短信内容也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即视为已经送达。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火签2024年1月27日年月—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扫保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