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安置房改造 室外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宜昌市点军区审计局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点军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双溪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期室外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点军区审计局本级
2、地址:点军区江南大道89号审计局
3、联系方式:18008608580
4、供应商(乙方):湖北诚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分公司
5、地址:点军区
6、联系方式:133072059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1134.63元
5、合同金额:4.11346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12月20日;履约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4-2023-0008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6-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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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pdf

合同编号[]号点军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合同甲方(委托人):宜昌市点军区审计局乙方(受托人):湖北诚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点军区政府投资项目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双溪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期室外工程、2.建设单位: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3.施工单位: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4.监理单位: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设计单位:官昌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编号后括号内标示“X”)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湖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操作规程》、《点军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甲方委托项目内容进行审核。1.(×)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项工程预算造价;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项工程结算造价;3.(×)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财务收支决算情况;4.(x)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项目竣工决算情况。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2.甲方指定张中信为审计组项目联系人,负责协调乙方相关工作。3.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的本次审计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包括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组积召集相关会议,参与现场踏勘等重要审计环节和过程。4.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工作结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审计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扣减审计服务费用。5.甲方如认定乙方或其从业人员在审计中单方面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系,串通舞弊等违反执业准则和相关规定的,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索取及补充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为审计组项目联系人,负责与甲方联系。2.乙方指定马世银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审计咨询报告及相关审计资料,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合同期限的,应向甲方书面申请:未经批准而延期的,视同违约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审计时限为40个工作日,因甲方原因(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善、核实时间不按时参加等)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引起审计时间延长的,审计时限相应顺延。起始及完结时间以双方办理资料(咨询报告)交接手续计算。4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审计中需要现场踏勘、调查取证等与第三方联系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指定人员一起进行。5.乙方若发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有违纪违规问题的,应当向甲方及时报告。第五条审计费用1.本合同约定的审计项目,采用基本费用加审减额计取审计费用(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12000元)。基本费用按2000元计算,审减额收费按审减额的5%计算。根据实际审计情况,该项目审减金额为422,692.52元,审计费为41134.63元。2.在乙方提交咨询报告及完整审计资料后由甲方支付审计费用。第六条违约责任C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审计费用的,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下列情形应当扣减乙方的审计费用和进行索赔:(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的,甲方按每日100元的标准扣减审计费用。(2)因乙方原因导致审计结果严重偏离实际,视其情节扣减部分至全部审计费用。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给予等额赔偿。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订立双方如发生争议和经济纠纷,可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章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合同时效及附则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厂3.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受托方各执两份。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李昌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章)甲方:(章)(李昌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f签订时间:年月日L年月日签订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房改造 室外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