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库尔勒市新城街道办事处2025)



一、采购人名称:库尔勒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德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库尔勒市新城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81101000019079130
五、合同编号:11N0104508732025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台/次
1.0
12775.68
12775.68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库尔勒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泽锦
联系电话:13565062026
传真:/
地址:库尔勒市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4508732025201).pdf

劳务外包合同编号:11N0104508732025201采购单位(甲方):库尔勒市新城街道办事处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德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库尔勒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物业管理”项目-新疆德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物业管理”项目-新疆德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物业管理”项目-新疆德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5]103号物业管理服务--品牌:1台/次12775.6812775.68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2775.6812775.6812775.6812775.6812775.6812775.6812775.6812775.68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万贰仟柒佰柒拾伍元陆角捌分壹万贰仟柒佰柒拾伍元陆角捌分壹万贰仟柒佰柒拾伍元陆角捌分壹万贰仟柒佰柒拾伍元陆角捌分壹万贰仟柒佰柒拾伍元陆角捌分壹万贰仟柒佰柒拾伍元陆角捌分壹万贰仟柒佰柒拾伍元陆角捌分壹万贰仟柒佰柒拾伍元陆角捌分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5]103号物业管理服务112775.68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平等互惠、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以下简称甲方)与新疆德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部分后勤管理项目的劳务服务外包事宜,共同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二条劳务服务项目外包定义: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将相关项目的劳务服务交由乙方承包,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服务场所,利用甲方的服务工具和设备,按照甲方服务标准和要求完成甲方外包的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具体金额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质量及考核情况确定。第三条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和结算具体金额以每月实际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表单为准。第四条甲乙任一方的名称、通讯地址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第二章劳务外包服务范围和方式第五条甲方将非核心公益性岗位服务外包给乙方。第六条甲方负责提供服务场地、设备、设施、工具,并承担服务项目的日常运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等。1/3第三章合同期限第七条合同有效期1年,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第四章外包费标准和结算方式第八条劳务外包费用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劳务外包服务费用按月核算,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外包服务费用包括1.劳务费:仅限于劳务外包人员的工资、社保、商保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质量及考核情况确定);2.服务管理费=(应发工资+企业社保、医保、公积金、商业保险合计)*1.5%3.税费=(应发工资+企业社保、医保、公积金、商业保险合计+((应发工资+企业社保、医保、公积金、商业保险合计)*1.5%))*6.72%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一)甲方有权根据外包劳务服务需要和经营管理需要制订相应的服务规范、考评办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甲方的服务规范和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根据相关服务项目的质量考核指标要求,按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二)在提供劳务外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或资料开发出的任何成果归甲方所有。(三)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的结果或整改措施回复甲方。第十条甲方的义务在劳务外包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在劳务外包服务实施过程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完成甲方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二)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提出的服务需求与标准,确保所承接的服务任务能够高质量且按时圆满完成。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第十四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七章合同变更和终止第十五条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变更合同。第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第十八条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第十九条本合同有关附件及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终止之日失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团结南路37号小区综合办公楼16楼电话:电话:0996-877492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市区支行账号:账号:650017052000525035462/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