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5)
一、合同编号: HT-HN2024-DLJT-A0165-B00/1-002
二、合同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MB15143961734319512667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 鹤城区河西街道陆港大道247号
联系方式:0745-2315516
供应商(乙方):怀化市先创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惠物流园水果区12栋21号
联系方式:133174566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主副食鲜蔬其他类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副食鲜蔬其他类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82000.00元
合同金额: 58.2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1-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食堂采购二包合同.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包)合同编号:HN2024-DLJT-A0165-B00/1-002(二包):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乙方:怀化市先创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月日:L-1--.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内容内容1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合同书2合同编号合同编号HN2024-DLJT-A0165-B00/1-0023合同类型合同类型货物类买卖合同4定价方式定价方式5甲方名称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5甲方地址甲方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河西街道陆港大道247号5甲方相关部门甲方采购部门财务管理股5甲方相关部门联系人唐女士5甲方相关部门联系电话0745-23155165甲方相关部门甲方需求部门办公室5甲方相关部门联系人张先生5联系电话139745586596乙方名称乙方名称怀化市先创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6乙方企业性质乙方企业性质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回微型企业口监狱企业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其他6乙方地址乙方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黔路以东、高堰路以南20栋(佳惠物流园水果区12栋21号)6乙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胡斌6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3174566636传真传真7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贰仟元整(¥582000.00)。8服务内容服务内容采购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9履约保证金及返还履约保证金及返还回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2-11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2合同履约地点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1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7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合同协议书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确定怀化市先创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签订《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2HN2024-DLJT-A0165-B00/1-002,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或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前附表;2(3)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6)投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8)其他组成合同的文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约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伍拾捌万贰仟元整(¥582000.00)本项目以1个月为1个服务周期,每个服务周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肆万捌仟伍佰元整(¥48500.00)。4.付款条件(1)每月5日前乙方按照原始验收单据主动与采购人核对上一个月的货款。(2)双方核对账目无误后,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付款材料。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提供普通电子发票、付款申请、付款明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货物验收单据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3--.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双方另有争议除外。对账、开票、付款日遇节假日可顺延,甲方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付款时间需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联络方式通知乙方。.(3)乙方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怀化市先创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东支行账号:430501726750000003301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甲方采购部门”。U1.1.2“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甲方需求部门”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7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和提供的服务应符合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5A3货物及服务3.1质量:配送的食品须在保持期内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如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3.2数量保证:乙方送菜的数量应与甲方订货数量相符,并以甲方实际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312随货送送货清单,甲方验货后,由甲方收验人员签字核认,并作为出具结算的依据。L3.3调换货处理:对于货物项目不符合订单内容或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品种,甲方要求退换货,-4-.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送到,因无法送到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53.4甲方临时补货:对于甲方临时增加配送量的,乙方需尽力确保供货,以使甲方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在甲方附近市场购买,则货物的结算价按实院零售价执行。4.价格准则4.1各类食品的单价以市场价为标准,乙方应于食品出现浮动时及时通知甲方。4.2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特殊情况,造成部分品种涨、跌幅度过大时,乙方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乙方应先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5.装运.5.1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5.2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5.3在现场交货方式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6.履约验收6.1甲方需求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服务标准,对乙方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6.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及验收方案详见招标(采购)文件。7.履约延误7.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货物及服务。-7.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逾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逾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逾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7.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逾期违约金。7.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约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逾期违约金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约定被收取逾期违约金。.8违约责任8.1、甲方应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如数支付货款,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支付金额10%,乙方逾期,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822108.2、乙方应保证按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如数交货,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每一次应向对方E支付迟延交货总额的10%的违约金,合同期内不能及时送达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食材质量为甲方提供,如乙方供应食材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承担本次采购总额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第三人损失亦1由乙方承担。9.不可抗力及其他9.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履行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承担逾期违约或终止合同的责任。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9.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0.违约解除合同L10.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0.1.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累计达2次的;10.1.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迟延累计达20日的;10.1.3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0.1.4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1.破产终止合同11.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1.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2.合同修改或变更12.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u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12.2除了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2.3由于甲方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启动合同变更程序,与乙方协商变更相关合同条款。13.转让和分包13.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3.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应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4合同语言14.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4.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5.适用法律15.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5.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16.税费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合同货物及服务相关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7.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签名并盖章后生效。乙方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乙方:怀化市先创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L日期:20年月月日期:24年-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工食堂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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