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通管理与交通改善规划》编制 交通管理与交通改善规划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182024000239-1

二、合同名称:《新津区主城区交通管理与交通改善规划》编制

三、项目编号:N5101182024000239

四、项目名称:《新津区主城区交通管理与交通改善规划》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地址:迎宾大道234号
联系方式:17816863200
供应商(乙方):成都天佑衡致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区五里墩支路212号1层178号
联系方式:177164757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新津区主城区交通管理与交通改善规划 (2024-2035年)
1(项)
¥650,000.00
¥650,000.00


合同金额: 6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5月21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新津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2025年01月23日

《新津区主城区交通管理与交通改善规划》编制-,《》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1182024000239-1履约地点:成都市新津区签订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1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采购人地址:迎宾大道234号供应商(乙方):成都天佑衡致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金牛区五里墩支路212号1层178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津区主城区交通管理与交通改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650,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650,000.00品目编码C13010000品目名称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采购标的新津区主城区交通管理与交通改善规划(2024-2035年)服务范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二、服务要求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新津区主城区交通管理与交通改善规划1.2服务范围研究范围为新津区全域。工作重点主要针对新津主城区,为兴园十四路-兴园十一路-团结岛-新蒲路-岷江-西河围合区域,包括新南桥、老南桥、新津一号桥、牧山大道、龙王渡大桥等与其他组团的连接通道等,面积约18平方公里。1.3研究年限研究基年为2024年,研究年限确定为2024-2035年。1.4主要工作内容(1)城市交通现状分析进行全面调研与调查,涵盖国民经济、道路交通现状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过宏观与微观、设施与管理等多维度分析,明确影响交通运行的关键因素及存在的问题,包括道路拥堵、停车难、公交效率、慢行系统不足等。(2)上位规划解读解读上位规划,从对外通道、道路路网及交通设施等层面,研究并优化区域对外交通系统、区域内部交通系统及内外交通系统衔接。(3)交通需求分析基于历史交通流量数据,分析各类组团、过江交通需求,论证对外通道与内部干路网规模合理性,预测未来交通需求趋势,评估路网供需平衡,识别交通发展面临的挑战。(4)发展策略与目标针对现状交通问题及未来挑战,制定交通管理与改善的发展策略与目标,提出设施安排与交通组织模式,明确规划方向,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5)制定具体规划方案1)近期“挖潜力”-交通系统管理①交叉口交通工程设计:对现状关键路口进行交通工程设计,并对规划交叉口渠化及交通设施设计提出设计原则。②重点片区、重要桥梁交通组织优化:针对碧乐城广场、外国语实验学校、金马河大桥、新津一号桥、南河大桥等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的片区,制定交通综合优化方案,协调道路交通、停车、公交以及慢行各类交通系统,减少交通冲突点、提高网络整体效益和安全性,平衡网络交通流需求。③干线交通组织与管理:以区域内迎宾大道、五津东路、兴园一路-清源路等干线为对象,梳理沿线节点控制方式、掉头点位、行人过街位置和控制方式、路内停车、公交站设置、出入口控制方式等,分门别类的对各条干线提出交通组织与管理方法,提升重要干线的效率与安全。2)近期“强管理”-交通需求管理①停车系统:统筹停车规划方案,分析规划目标年停车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路内停车系统管理优化方案。②地面公交:设置城市公交走廊,促进区域公交线网功能优化。针对常规公交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提出交通组织方式、站点调整方案、港湾站规划、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意见、公交专用道规划及管理等,规范公交行驶秩序。③货运交通管理:基于上位规划,制定货运交通管理方案,解决过境货运、产业组团货运需求,以支撑新津区一体化发展-第2页-下的跨区货运交通组织。④智能交通功能布局:从交通组织管理需求的角度出发,提出智能交通功能布局方案。3)中远期“扩容量、优规划”-规划层面解决交通基础设施的支撑①城区路网:基于上位规划,对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网规划进行优化研究,确定城市道路分级体系与各级道路的功能定位与技术标准,提出城市现状和规划各级道路典型道路断面形式;打通断头路,提升交通微循环;对现状和规划的交通干道提出道路拓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②城区组团连接通道:基于上位规划,分析各组团间、其它组团与主城区连接通道系统,提出各通道与组团路网交通衔接、疏解方案,确定通道沿线关键节点、出入口、人行过街设施、道路横断面、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及管理设施的设置方案。③重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究:基于上位规划,研究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时序及方案要点。④制定《新津区主城区交通管理与交通改善规划》中所涉及到的建设项目库,明确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内容、责任单位、配合单位、项目周期等内容,确定项目实施计划。第二条甲方需提供的技术资料乙方在开展项目过程中,甲方需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第三条服务时间本项目完成时间预计为4个月,项目进度初步安排如下:3.1第一阶段:现状调查调研与问题分析对接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研究所需的现状、规划及数据等基础资料。同步开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行特征以及交通管理政策等调研,形成分析成果。工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3.2第二阶段:方案制定基于现状问题和上位规划,研判未来交通发展趋势,确定管理规划的目标与策略,制定各类方案。工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3.3第三阶段:优化调整多轮汇报,方案修改调整,优化后形成最终方案征求方案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最终成果。工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第四条质量标准研究文本,包括:各分项内容方案说明。设计图纸,包括:各分项内容所涉及到的规划图及设计图。文本文件规格为A4(297mm×210mm)或A3(297mm×420mm),并力求清晰、完整,标注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统一。文本和图则合订为一本完整的书面成果。计算机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供,其中说明书文件采用Microsoftword的docx格式文件,图纸文件成果应采用AutoCAD的dwg格式,视频采用常规电子格式。提供纸质文本6本,U盘1个。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95,000.002025-02-14成都天佑衡致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即人民币195000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2260,000.002025-06-30成都天佑衡致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送审稿完成,成果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及部门评审会审查,且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即人民币26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3195,000.002025-09-30成都天佑衡致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专家及部门评审会审查意见将成果修改完善,向甲方提交正式成果,且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即人民币195000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要求、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乙方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编制工作的,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编制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经双方协商支付相应技术服务费。2.乙方对技术服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技术服务资料及文件无效或达不到要求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技术服务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于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资料及文件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导致审查通不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文件的交付时间,除了继续完成技术服务文件以外,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但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非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延误,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4页-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3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盖章),乙方:成都天佑衡致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袁瑀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秦兵杰地址:迎宾大道234号,地址:成都金牛区五里墩支路212号1层178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账号:/,账号:51050188083600001669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1日,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1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管理与交通改善规划》编制 交通管理与交通改善规划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