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排洪沟改道工程 防洪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2025)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章丘区钱学森高级中学排洪沟改道工程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章丘区钱学森高级中学排洪沟改道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14000202402000147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章丘区钱学森高级中学排洪沟改道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14000202402000147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章丘区钱学森高级中学排洪沟改道工程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泉大厦2楼西区
联系方式:0531-83363009
供应商(乙方):济南丰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铁道北路1226号
联系方式:18560128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城市防洪工程施工
无
1
226.75
226.7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济南市章丘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章丘区钱学森高级中学排洪沟改道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章丘区钱学森高级中学排洪沟改道工程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114000202402000147A_001计划编号:37011400008100120240080采购人: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供应商:济南丰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安全生产合同六、廉政建设责任书,1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供应商(全称):济南丰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章丘区钱学森高级中学排洪沟改道工程采购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章丘区钱学森高级中学排洪沟改道工程采购项目。政府2.工程地点:济南市章丘区钱学森高级中学。电子化政府采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o5.工程内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章丘区钱学森高级中学排洪沟改道工程采购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6.工程承包范围:府采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二、合同工期电子化政府采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工,若遇不可控因素,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又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2267500.00元);:0l其中:暂列金额:0元2工程竣工结算值不包含暂列金额。2.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3.结算方式:(1)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方式:中标合同价±设计变更(有投标综合单价的执行投标单价,没有的按照相关定额组价计入竣工结算),没有变更竣工结算时中标合同价不得调整;(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执行《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建标字【2018】2号),调整标准按照施工期的济南市工程造价信息与招标期间差额,执行文件调整。(3)现场发生变更时项目主管部门现场管理人员须及时通知审核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后备案,工程主管单位管理人员给施工单位办理现场工程量签证,留存好能反映现场真实情况的影像资料并备案,未备案的签证的工程量在竣工时不得进入结算。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解玉超。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22675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项目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值的97%,剩余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3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4本合同于2025年1月21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住所:济南市章丘区府前街大道287号龙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铁道北路泉大厦,1226号电话:0531-83363009,电话:1856012858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山东章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9010101304642050004407邮政编码:250200,邮政编码:250200,5二、通用条款发府采购府采贝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子化三、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不予否定的(或提及的)通用条款视为认同。其余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专用条款》电子化政府采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供应商的书面承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电子化政府采电子化政府采购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又名称: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l资质类别和等级:.6联系电话:18366167772;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30号1幢1.3法律子化政府采购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济南市的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5条。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政府采购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电子化政府采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7联络1.7.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济南市章丘区府前街大道287号龙泉大厦电子化政府文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11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供应商施工现场项目部;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7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1.11知识产权化政府采购1.11.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采购人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采购人2.2采购人代表2.2.1采购人代表: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姓名:赵继波联系电话:0531-83363009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化政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电子化政府采(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己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管线调查,若有管线迁移,经采购人确认后承担费用。(5)由采购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采购人按部门规定办理。(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要求o8(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采购人通知具体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供应商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价格,经审计和采购人确认后执行,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另行协商3.供应商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5)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6)供应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供应商按规定办理环保、安全等手续。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农民用工,供应商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其工作安全、劳动保险等事宜负责,若因此造成影响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C、供应商按照本合同9.1(2)款提交进度计划,并承担由此的责任和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解玉超;联系电话:18253158887;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4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2000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9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否。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国家规定。16.违约16.1采购人违约执行通用条款。16.2供应商违约16.2.1供应商违约的情形执行通用条款及有关条款规定。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采购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16四、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供应商(全称):济南丰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和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经协商一致就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章丘区钱学森高级中学排洪沟改道工程采购项目(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供应商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均为保修内容。二、质量保修期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36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采购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供应商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17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采购人、供应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采购人: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供应商:济南丰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济南市章丘区府前街大道287号龙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铁道北路泉大厦,1226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0531-83363009,电话:18560128588签订日期:2025年1月21日,签订日期:2025年1月21日,18五、安全生产合同采购人: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供应商:济南丰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章丘区钱学森高级中学排洪沟改道工程采购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采购人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与供应商济南丰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称)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采购人职责1.督促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供应商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供应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供应商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供应商职责1.供应商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19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供应商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供应商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供应商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供应商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采购人或供应商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20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采购人: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供应商:济南丰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济南市章丘区府前街大道287号龙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铁道北路泉大厦,1226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0531-83363009,电话:18560128588签订日期:2025年1月21日,签订日期:2025年1月21日,21六、廉政建设责任书采购人: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供应商:济南丰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采购人责任采购人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供应商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供应商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采购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供应商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供应商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供应商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采购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供应商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供应商责任应与采购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22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采购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采购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采购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采购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应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供应商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采购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生效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采购人: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供应商:济南丰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济南市章丘区府前街大道287号龙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铁道北路泉大厦,1226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0531-83363009,电话:18560128588签订日期:2025年1月21日,签订日期:2025年1月21日,23附件一:成交通知书,24附件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洪沟改道工程 防洪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