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道路建设采购合同公告(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
高县凤凰栖公墓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YBSXES202400672
项目名称:
高县凤凰栖公墓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建设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
2024-07-10
合同金额(元):
2166627.14
项目业主名称: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企业名称:
四川千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附件:
扫描件_凤凰栖公墓公路合同.pdf
高县凤凰栖公墓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承包合同1发包方(甲方):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乙方):四川千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高县凤凰栖公墓建设项目一配套道路建设项目1.2工程地点:高县来复镇高凤村1.3工程范围:以高县凤凰栖公墓建设项目一配套道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清单、图纸内容为准。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合同价:¥:2166627.14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陆仟陆佰贰拾柒元壹角肆分),此价格为含税包干价。1.6合同工期:120天1.6.1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1.6.2竣工日期:1.6.3总工期:120日历天(本合同中存在工期约定不第1页共12页1一致时,以此处总工期天数为准)1.6.4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程量安排好人、材、机的力量。1.7项目经理:姓名:刘维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8583958459,电子信箱:11;通信地址:11.8材料要求及特征描述,详见项目预算单。第二条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2.1按照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并满足本合同的要求,如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存在相互重叠,则按较高的质量标准执行。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3.1甲方权利义务3.1.1检查督促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3.1.2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3.1.3组织分项工程验收;3.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认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成员。3.2乙方权利义务3.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2页共12页.证明其有能力承接该工程的资质等有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3.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报呈乙方项目班子主要成员的资质情况,包括:乙方驻工地代表人、专职质安H员等。乙方特殊工序人员应持证上岗,如电工等。3.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项目预算单、业主批准的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3.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定及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监理和业主的监督检查。3.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3.2.6乙方应配专职管理人员对自已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进行管理,如在施工场地内发生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3.2.7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行负责协调。协调所有相关费用及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2.8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协调,并提出合理建议。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4.1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机、材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第3页共12页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进行赔偿。第五条工期延误5.1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5.1.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5.1.2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5.1.3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5.2除上述情况外,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损失。5.3履约担保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业主、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5.4承包人人员的管理5.4.1项细化为:第4页共12页5.4.2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1)承包人应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所报名单委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保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等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如需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事先与监理人协商并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如果监理人认为已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称职,经发包人同意而需要撤换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0天内撤回原委派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14天内未见纠正,视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主动缴纳2万元违约金,否则发包人在中期支付中加倍扣除;如果仍未纠正,发包人有权中止计量直到改正为止或指令缩减工程量或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损失。(2)无论何种原因,更换本项目计划统计及计量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中的任何一人,承包人都应主动向发包人缴纳2万元的风险保证金。若监理人及发包人认为所委派人员在工作中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需重新撤换时,发包人将扣除此项风险保证金。如果所委派人员能有效履行合同。其风险保证金应在交工证第5页共12页书发出后14天内无息退还承包人(3)发包人派出的监理人对本项目部主要人员驻工程现场情况考勤,其出勤情况与经济奖惩挂钩:a、主要人员在岗率不得低于75%,否则视为违约,并向承包人处以1万元/月的违约金;b、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等三人不允许同时不在岗,任何一人一月在岗时间须达到22天,任何一人一月不在岗时间超过9天,都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每超出一天向承包人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任何一人一个月不在岗时间超过15天或有两次月不在岗时间超过10天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并处以承包人违约金2万元。项目部人员的出勤考核每月由监理人在当月工地例会予以公布,同时将考勤结果及按标准测算应缴纳违约金数额统计表报发包人现场代表。由发包人现场代表抄送财务和发包人负责计量工程师。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人要求增派人员,增加设备等的通知(指令)执行情况亦按此办理。第六条工程付款6.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6.1.1承包人每月25日前提交工程量报告,经监理单位、发包人收到提交工程量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核,发包人支付完成当月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6.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6.1.3工程竣工结算经高县政府职能部门完成审计后,支第6页共12页付至审计金额的97%(审定金额为本合同最终支付工程款项的合同金额),发包人预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6.2民工工资管理:本项目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承包人应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报发包人备案。6.2.1承包人每月的工程进度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保证按时足额支付。526.2.2承包人应对本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6.2.3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编制的经监理,现场业主代表审1核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6.2.4本项目实施工资与工程款相分离,由承包人在高县的相关银行设立工资支付专户,承包人每月上报的农民工工资不足进度款的8%,则发包人按当月进度款的8%支付农民工工资至农民工工资专户,若承包人上报的农民工工资高于进度款的8%,则发包人按承包人上报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承包人每月将工资发放表(花名册)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每月将工资总额划入工资支付专户,并由银行代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月工资给务工人员。承包企业应每月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建设单位人工费拨付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否则,建设单位不得支付工程进度款。6.2.5每次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该提供本次应该支付民工工资总额,并且提供以前民工工资已经结清依据,才可以第7页共12页支付相关工程费用。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或者工程结算审查期间,承包人以民工工资支付为由要求支付工程款,则视为不诚信。6.2.6本工程支付的所有工程款必须用于工程支付,任何情况下都严禁挪用,施工单位需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并处工程总承包价10%违约金。6.2.7本工程承包人需在高县范围内开设一般账户用于项目工程款的收支。6.3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并确认无工程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后无息退还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七条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无论市场波动如何,物价、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1)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差值,不论大小,结算时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不作调整。(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项目预算单的内容实施;(3)工程完工后,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竣工结算以审计结算为准;(4)本工程不再另行增加资金。第八条安全施工8.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第8页共12页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8.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由乙方责任。8.3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处理施工区域内的安全施工5问题,防止外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乙方有权对进入施工区域内违反了安全施工规定的所有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备案。8.4乙方有义务设置、保护和维护工程安全标志、警示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及其他相关设施。8.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员工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8.6乙方承包此工程为大包干,在施工期间(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人员伤,病,残,亡等以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九条文明施工9.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报名册给甲方。9.2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活动。.9.3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9.4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第9页共12页第十条转包与分包10.1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另行转包。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11.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2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11.3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额按合同金额的2%计算。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还应当向乙方支付欠付工程款的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为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乙方经过两次书面催收,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律师费等)由甲方承担。11.4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按工程款的万分之三计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各种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和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此款在乙方的承包价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退场,并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1.5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第10页共12页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乙方无条件整改,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11.6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并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11.7若乙方在施工阶段,机械设备组织不到位,不能满足承包工程施工要求,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1.12.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它事项1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理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13.2本合同正本捌份,乙方执贰份,甲方执陆份。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订立补充协议。13.4双方在本合同中列明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为双方的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前述联系方式向相对方发送通知等函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自邮寄之日起第三日即视为送达;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自发送之日即视为送达。本条约定同样适用诉讼文书的送达。第11页共12页发包方(盖章):高县公共资源承包方(盖章四川平帆建设111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伟法定代表人:1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地址:高县庆符镇正大路558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号镇石门大道357号附18号邮箱:邮箱:电话:电话:1512665764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开户行限公司绵阳兴达广场支行帐号:帐号:51050165223609001128税号:税号:91510700MA62GUA531..签订日期:7014年月10日签订日期:2024年7月10日J第12页共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道路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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