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 综合业务平面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合肥市气象局2025)



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

 

 

合同编号:
2023BFFAZ01067-004

合同名称:
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

项目编号:
2023BFFAZ01067

项目名称:
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气象局、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00728521992X

中标人(乙方):
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000610300414A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1988.795600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胡海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皖234212162179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01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8月23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23日

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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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1天2小时2分33秒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8-22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8-23

办理用时:

1天0小时39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8-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5分

附件:

履约保证金.pdf
综合业务平面项目合同.pdf
履约保证金.pdf

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

项目编号:
2023BFFAZ01067

标段编号:
2023BFFAZ01067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气象局

中标人(乙方):
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项目合同未履约完成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3年12月01日
202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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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19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3-12-15

附件:

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

项目编号:
2023BFFAZ01067

标段编号:
2023BFFAZ01067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气象局

中标人(乙方):
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项目合同未履约完成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01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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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6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02-21

附件:

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

项目编号:
2023BFFAZ01067

标段编号:
2023BFFAZ01067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气象局

中标人(乙方):
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项目尚未完成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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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4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1-23

附件:

QBANKOFCHINAGC0886923001351PAGE:1/2履约保证金我行编号:GC0886923001351开立日期:2023年8月14日合肥市气象局(受益人名称):鉴于合肥市气象局(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中微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就2023BFFAZ01067(标段编号)的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并将共同签订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卖方,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买方,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柒仟柒佰伍拾玖元壹角贰分(CNY397,759.12)三、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安微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Yourstaithtully.ForBANKOFCHINA本的B07806ASCniiBsignataresSThisdocumentconsists口signedpage(s)我行编号:GC0886923001351履约保证金开立日期:2023年8月14日合肥市气象局(受益人名称):鉴于合肥市气象局(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中微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就2023BFFAZ01067(标段编号)的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并将共同签订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卖方,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买方,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柒仟柒佰伍拾玖元壹角贰分(CNY397,759.12)三、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安微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Yourstaithtully.ForBANKOFCHINAThisdocumentconsists口signedpage(s)本的B07806ASCniiBsignatares30n3410041131中国银行BANKOFCHINAGC0886923001351PAGE:2/2开立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邮政编码:230091电话:0551-62926901传真:0551-62926914皖819009YoursfaithtullyForBANKOFCHINA本t,B006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招标编号:2023BFFAZ01067同文件买方:合肥市气象局(盖单位章)卖方: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年年222023年8月1日2023年08月23日目录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32.合同范围.....63.合同价格与支付...6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7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9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10....137.技术服务.8.质量保证期.....139.质保期服务.1410.履约保证金.1411.保证.....1512.知识产权.1513.保密.1614.违约责任..::1615.合同的解除...1716.不可抗力....1717.争议的解决...18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9.191.一般约定3.合同价格与支付...20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20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21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217.技术服务..2258.质量保证期...239.质保期服务,.2310.履约保证金.2311.保证....2312.知识产权...2414.违约责任...2415.合同的解除..2416.不可抗力……..2417.争议的解决24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26附件一:合同协议书.......26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27附件三:廉政协议.....30买方(招标方):合肥市气象局卖方(投标方):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合肥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i1.1.1.5商务和技术偏离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货物: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货物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安装:指对合同货物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货物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1.1.7调试:指在合同货物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货物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8考核:指在合同货物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货物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1.1.9验收:指合同货物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货物的确认。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货物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培训等,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货物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货物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货物故障的期限。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1.1.13工程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货物的工程。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0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货物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2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3.2.2交货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货物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3.2.4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如果依照合同第9.1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3.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1在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货物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货物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货物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货物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货物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货物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货物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货物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货物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货物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2交货前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合同货物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3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货物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4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货物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7.1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承担:卖方承担7.质量保证期7.1合同货物整体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五年。关键部件质保期的特殊约定:7.2出具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的时间: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五年后。7.3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货物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签署结清款支付函的期限:7.4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货物未进行考核或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签署结清款支付函的期限:8.质保期服务8.1质保期服务响应、到达现场和解决问题的时间:卖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提供维修服务,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如因超时响应由此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8.2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卖方承担。8.3质保期服务情况记录:应按买方要求提供书面质保服务记录9.履约保证金24元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玖万柒仟柒佰伍拾玖元壹角贰分(小写¥397759.12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2)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担保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1个月内退还。10.保证10.1合同货物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特殊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2合同货物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备品备件停止生产时卖方的通知和配合义务:提供同类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备品备件以满足买方需求。11.知识产权11.1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由买方所有11.2卖方应当对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导致的主张、索赔或诉讼进行处理的期限:卜12.违约责任12.1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详见合同通用条款14条12.2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详见合同通用条款14条13.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详见合同通用条款15条14.不可抗力14.1不可抗力的其它情形:详见合同通用条款16条14.3可以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期限:详见合同通用条款16条15.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2(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附件1: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2:分项报价表(详见投标文件)附件3:履约保证金附件4:廉政协议玩买方(盖章):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职务)N姓名:姓名:签字:签字:日期:日期: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合肥市气象局(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已接受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8)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相关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捌拾捌万柒仟玖佰伍拾陆元整(¥19887956)其中:其中包括暂列金额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拾陆份,合同双方各执捌份。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合肥市气象局(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_卖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此页为签章页,无正文)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履约保证金合肥市气象局(受益人名称):鉴于合肥市气象局(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22年8月3日就2023BFFAZ01067(标段编号)的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参拾玖万柒仟柒佰伍拾玖元壹角贰分_元(¥397759.12)。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_日,.d附件三: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赔赔,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合肥市气象局(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与虫徽建技术有限公司(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买卖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赔赔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赔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_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买方的义务(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卖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卖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买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买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卖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卖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六)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卖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买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卖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八)买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卖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第三条卖方的义务(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买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卖方不得与买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卖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买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卖方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八)卖方须按_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买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33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买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买方有权对卖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全额收取卖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追究卖方其他违约责任;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4.卖方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3年,具体由买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买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项目投标。买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卖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买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百公心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盖章)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姓名: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日期: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姓名: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日期:日期:QBANKOFCHINAGC0886923001351PAGE:1/2履约保证金我行编号:GC0886923001351开立日期:2023年8月14日合肥市气象局(受益人名称):鉴于合肥市气象局(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中微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就2023BFFAZ01067(标段编号)的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并将共同签订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卖方,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买方,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柒仟柒佰伍拾玖元壹角贰分(CNY397,759.12)三、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安微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Yourstaithtully.ForBANKOFCHINA本的B07806ASCniiBsignataresSThisdocumentconsists口signedpage(s)我行编号:GC0886923001351履约保证金开立日期:2023年8月14日合肥市气象局(受益人名称):鉴于合肥市气象局(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中微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就2023BFFAZ01067(标段编号)的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并将共同签订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合肥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综合业务平面工程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卖方,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买方,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柒仟柒佰伍拾玖元壹角贰分(CNY397,759.12)三、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安微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Yourstaithtully.ForBANKOFCHINAThisdocumentconsists口signedpage(s)本的B07806ASCniiBsignatares30n3410041131中国银行BANKOFCHINAGC0886923001351PAGE:2/2开立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邮政编码:230091电话:0551-62926901传真:0551-62926914皖819009YoursfaithtullyForBANKOFCHINA本t,B0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 综合业务平面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