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疏浚工程监理采购合同公告(绵竹市水利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6832024000225-1

二、合同名称:绵竹市2024年度清淤疏浚工程(绵远河段)监理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6832024000225

四、项目名称:绵竹市2024年度清淤疏浚工程(绵远河段)监理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绵竹市水利局
地址:绵竹市瑞祥路407号
联系方式:0838-6206858
供应商(乙方):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联系方式:186838358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绵竹市2024年度清淤疏浚工程(绵远河段)监理采购项目
1(项)
¥430,200.00
¥430,200.00


合同金额: 430,2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零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5月2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清淤疏浚监理合同.pdf
绵竹市水利局
2025年01月23日

绵竹市2024年度清淤疏凌工程(绵远河段)监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2025-1-A履约地点:绵竹市绵远河签订地点:绵竹市水利局签订时间:2025年月23且采购人(甲方):绵竹市水利局采购人地址:绵竹市瑞祥路407号供应商(乙方):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绵竹市2024年度清淤疏凌工程(绵远河段)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1.项目名称:绵竹市2024年度清淤疏凌工程(绵远河段)监理服务;2.项目建设地址:绵竹市绵远河3.建设规模:2024年度疏浚河道分为3个疏浚区,疏凌河道总长7.457km,清淤方量147.00万立方。①#疏凌区:绵K3+700~绵K4+565,河道全长865m,位于小木岭二级电站厂房上下游。②#疏凌区:绵K10+026~绵K12+928,河道全长2902m,起点为绵茂公路桥,终点为云湖森林公园。③#疏凌区:前K0+000~前K3+690,河道全长3690m,起点为瀚沟河燕子岩,终点为双河口电站。4.工期:120日历天。二、服务要求1.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配合采购人及施工方办理相关手续,安排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进场,实行工程全过程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组织施工,及时调整不合理工期安排,依据相关规范和项目合同,监督并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等,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理、编制、提供工程项目的中间资料和最终成果。2.监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企业资质证书、作业人员职称及岗位证书和所投入的设备。审查相关证书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证书是否有效,是否与施工合同约定一致。(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等技术资料。(3)项目协调:协调采购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组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进度、技术问题、成果质量等有关问题。(4)合同监理: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变更合同时对变更合同进行审核;发现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履约时,及时提出建议;确认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安全、进度、质量等方面的状况,通过监理月报形式通报采购人。施工单位出现潜在的工期延误或质量、安全隐患时,及时提出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人;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质量或进度严重偏离预期目标时,签发《停工通知单》,并报采购人。(5)安全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6)进度控制:协助采购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施工单位调整进度计要求施工单位调整进度计划;向060采购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单市位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施工单位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8)投资控制:协助采购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采购人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10)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采购人。(11)监督施工单位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12)按照采购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采购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3)其他相关工作。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4.服务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其他要求:1、供应商及拟派驻的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独立、公平、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对提供的最终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2、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和配合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指导,在采购人需要的情况下协助采购人完成与本培训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3、如因服务人员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名誉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任:4、保密要求: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了解的资料、数据及最终成果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涉及保密事项的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程执行,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成果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相应保密措施,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泄露和转用相关资料。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一)监理服务费采购合同价:430200.00元(肆拾叁万零贰佰元整)固定价。14097(二).付款进度及支付方式:1、工程开工进场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2、完成工程量的50%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3、完成工程量的70%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5、监理资料经相关部门检查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6、所有监理资料移交业主且施工单位结算审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三)因不可抗拒力等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延期监理服务酬金经370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一)验收标准:(1)按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完成相应项目工作后,采购人相关业务部门立即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和采购响应文件情况,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拨付相应项目的服务费。(2)按照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服务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本项目的的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二)验收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调整。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工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美八、违约责任如因服务人员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二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名誉损失、由此而导5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水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13.不可抗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双方协商;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07年1月23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体育场路支行账号:30022010214607000018签订时间:2025年1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淤疏浚工程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