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学科建设 钢渣固碳协同换热装备 加热炉 气固换热系统 水冷换热系统 排料控制系统 鼓风与负压控制系统 烟气分析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安徽工业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34990020250121000207
二、合同名称: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2024年学科建设项目(三)(2次)第1包
三、项目编号:340000242420501800001
四、项目名称: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2024年学科建设项目(三)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工业大学
地址:马鞍山市
联系方式:0555-2311291
供应商(乙方):北京牧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3号楼6层702-2
联系方式:010-678698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钢渣固碳协同换热装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MZ-TH1200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525000.00元
合同金额:525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安徽工业大学,合同签订后 1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1.15政府采购合同-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2024年学科建设项目(三)(2次)第1包.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2024年学科建设项目(三)第1包项目编号:2024BFAHZ03250-1甲方(采购人):安徽工业大学乙方(中标人):北京牧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合肥安徽工业大学(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北京牧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人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合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商1钢渣固碳协同换热装备MZ-TH1200台1北京牧之技有限公司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5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伍仟元整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加热炉¥117,300.002气固换热系统¥37,000.003水冷换热系统¥61,700.004排料控制系统¥49,400.005鼓风与负压控制系统¥21,000.006烟气分析系统¥238,600.00总价总价¥525,000.00元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发票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1.5.2交付地点:安徽工业大学校区内指定区域;1.5.3交付方式:货物货运(物流)至指定区域、安装、调试、验收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有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3125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壹佰贰拾伍元),收受人(或受益人)为安徽工业大学,期限为验收合格且无违约情形下退还。如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8.1将争议提交安徽省马鞍山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限1.8.2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法院起诉。C1.9合同生效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000甲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张浩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5年月15日时间:2年月15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北京牧之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10914809910506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附件:技术参数1、物料处理量>50kg/h;2、排矿温度120℃(给水温度30℃的条件下);3、换热设备尺寸≥(长*宽*高)400*400*3000mm;4、换热设备上部采用耐火材料,耐火温度>1200℃;5、汽水侧:流量计1只、温度计2个、压力表2个;6、空气侧:流量计1只、压力表2个、温度计2个;7、物料侧:热电偶10只,压力表10只;8、仪表精度要求:流量±0.5(%),温度±0.1(%)压力±0.25(%);9、加热设备的额定温度>1200℃,温度控制精度为±0.1(%),加热处理能力>50kg/次。10、自动化程度高,系统集成,可实现自动上下料。11、固碳后烟气分析装置可以进行H,N,02,CO,CO2,CH,CH2,CH,CH和NH的检测与研究;12、支持离线进样和在线样品分析。13、TCD1以氩气做载气检测H(100ppm-100%),N2(300ppm-100%),02(300ppm-100%)CO(1000ppm-100%)CO(2000ppm-100%)CH(1ppm-100%)检测时间8min;CH(1ppm-100%),CH4(1ppm-100%),CH6(1ppm-100%)14、TCD2以氦气作载气检测氨气(300ppm-100%);S15、FID与镍转化配合使用检测微量CO(1ppm-1000ppm),CO2(1ppm-2000ppm);同时搭配SSL进样口,可检测C1-C6醇类,醚类,苯类有机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科建设 钢渣固碳协同换热装备 加热炉 气固换热系统 水冷换热系统 排料控制系统 鼓风与负压控制系统 烟气分析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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