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5)
伊犁州应急管理局专项物资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63606054R20251
二、合同名称:伊犁州应急管理局专项物资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0634-244XZ3ZF0366(1)
四、项目名称:伊犁州应急管理局专项物资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地 址:伊宁市福州路153号
联系方式:13999580555
供应商(乙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上清路20号
联系方式:0532-859213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伊犁州应急管理局专项物资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8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开展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对项目进展进行全面梳理和合法合规性审计服务要求:1. 基本要求:对伊犁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合法合规性进行全过程审计并出具相应报告;满足跟踪期内各类型审计要求。1.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1.1 前期准备阶段(1)详细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完整性、数据准确性和论证充分性。评估项目目标与自然灾害应急需求的契合度,分析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检查立项审批文件的合规性,包括审批流程是否符合规定、审等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跟踪审计结束(五年)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国家国债资金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等
2.合同金额(元):18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审计服务.pdf
伊犁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基层防灾项目全过程审计合同项目名称:伊犁州应急管理局专项物资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辻合同编号:11N63606054R20251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乙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时间:2025年1月2日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乙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合同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1.业务事项乙方对伊犁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基层防灾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并出具各类专项报告及为配合项目审计提供相应服务。2.审计范围与目标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对伊犁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前期准备、实施过程、后期效果等全过程跟踪审计,对项目进展进行全面梳理和合法合规性审核,出具相应报告以及配合项目审计服务。3甲方的责任和义务3.1对乙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3.2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3.3甲方应提供全面、客观、真实的财务资料及各种文件资料。因提供的财务资料及各种文件资料虚假或者不完全而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负责。3.4正确使用清查结果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3.5按照合同条件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4.乙方的责任和义务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国债资金项目相关管理方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全程跟踪审计,调查范围包含全部项目涉及乡镇且出具真实、合法的专项报告。4.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4.3选派至少一名高级职称、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并保证其无应回避的情况,审计期内保证人员相对稳定。4.4于2025年3月31日前出具首次专项审计报告。后期每年9月30日前出具年度跟踪报告5、付款方式5.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甲方认可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在满足上述条件后,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的款项,即(人民币)小写:¥111,600元整,大写: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乙方按要求提交首次专项报告给甲方,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剩余40%的合同款项即(人民币)小写:¥74400元整,大写:柒万肆仟肆佰元整。5.2服务项目验收期为首次报告递交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对乙方服务事项进行验收。如没有出现甲方不可接受的问题甲方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小写:¥18,600元整,大写:壹万捌仟陆佰元整。5.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6.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6.1乙方参照各类专项审计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专项审计报告。6.2乙方向甲方致送专项审计报告各一式六份。6.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相关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报告。6.4乙方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成果,都只是基于甲方的利益和信息要求而向甲方提供的。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审计机构的要求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任何服务成果均不得被整体或部分地复制、引用或披露(甲方系统内部使用的情况除外)。7.保密条款7.1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可能会获取与甲方业务或其他事宜有关的保密信息。乙方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除下列情况外:7.1.1法律法规允许,并取得甲方的授权;7.1.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7.1.3接受法院、检察院、监管机构等有权机构的检,答复其询问和调查;7.1.4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否则乙方不得向除乙方外的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8本合同的有效期间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5、6、7、10、11、12项并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9.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4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10.终止条款10.1如果乙方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审计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合同。10.2在本合同终止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任何审计费用。已收取费用全额返还。11.违约责任11.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付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滞纳金。11.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提交合格报告的,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额0.5%的罚金。逾期超过4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给乙方的钱款及其利息。11.3乙方提供报告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审计业务规范的,乙方应当进行整改或者在甲方限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让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11.4因甲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工作进行支付;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乙方应当全额退回甲方已支付合同款并向甲方支付30%的违约金。11.5对上述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没有应付款项的,乙方应在违约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未按时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违约金数额的0.5‰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赔偿金。12.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合同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①种解决方式①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13.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乙方:尤尼泰振青会计应急管。理局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03360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签章)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