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地理信息处理工作 测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812024000254-1
二、合同名称: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全域建设用地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及数据编辑等工作、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测绘地理信息处理工作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12024000254
四、项目名称: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全域建设用地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及数据编辑等工作、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测绘地理信息处理工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76号
联系方式:028-89741992
供应商(乙方):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成都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1栋4层1号
联系方式:159824080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全域建设用地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及数据编辑等工作、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测绘地理信息处理工作项目
1(项)
¥10,380,000.00
¥10,380,000.00
无
合同金额: 10,3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叁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
履约地点:都江堰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风景名胜区全域地形图、灾后农房联建地理信息采购合同2025.1.24.pdf
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26日
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全域建设用地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及数据编辑等工作、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测绘地理信息处理工作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1812024000254-1履约地点:都江堰市签订地点:都江堰市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4日采购人(甲方):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人地址: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76号供应商(乙方):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1栋4层1号供应商(乙方二):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成都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全域建设用地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及数据编辑等工作、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测绘地理信息处理工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10,380,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10,380,000.00品目编码C19040000品目名称测绘服务采购标的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全域建设用地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及数据编辑等工作、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测绘地理信息处理工作项目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叁拾捌万元整(¥10,380,000.00)二、服务要求(一)测绘成果要求:1.坐标系统要求:平面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CGCS2000);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1:500地形图基本等高距1.0米,1:2000地形图基本等高距2.0米。2.成果要求:(1)地形图测绘: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成图。地形图采用正方形分幅,满足《城市测量规范》、《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等相关要求。①测绘对象:建设用地及设施农业用地(下发的图斑已复垦复绿或为非建设用地的不测绘);图斑为测绘范围索引,实际测绘边界以现状为准(边界外有建设用地的也需测绘)。图斑中有为340项目以前已调查,本次不测绘。若房屋拆除了,剩下空坝(包括水泥坝等硬化空坝),不测绘。②路灯、各类检查井、通信线、低压电线、行道树等点状地物不测绘:高压线要测绘,项目范围内小地块绿化用地可最低采用1:2000地形图测绘要求执行。③景区(寺庙)用地不测绘,与其相领的若有测绘地块,范围测至景区(寺庙)围墙或用地边界;坟测量范围线,符号标注,陵园(如味江陵园)测量范围线及内部建筑。④房屋有地下室的应准确反应地下室范围线、并标注地下室-1、-2等;⑤屋檐应按现状表示(一定不要漏,否则影响房屋投影范围线),地面临时棚房(阳光棚)应按投影范围表示;⑥硬化要标注材质(如沥、水泥、硬砖、石等);-第2页-⑦按地形图测绘要求,图面要标注名称(如×××公司、×××农家乐、×××小区),栋号、结构及层数(如砖2、混2)。⑧道路、沟渠(注:沟渠不属于建设用地,有的可能辐射范围内有)标注名称,无名称的标注(如3m宽道路、3m宽沟渠)。⑨其他地物要素按1:500比例尺表示;⑩测绘范围:以用地范围外10米为界(有房屋的以屋檐外10米,有围墙的以围墙外10米,有院坝的以院坝边界外10米)。(2)用地调查:对青城山—都江堰市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及设施农用地进行1:500地形测绘、对项目实际占地范围及项目范围内的各类面积进行调查测绘和统计(建筑物占地面积、其他硬化面积、非硬化面积等)、建筑物栋号调查、现场拍照等工作。(3)建筑面积测绘:满足《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和《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要求。(4)无人机影像:航飞项目区带坐标的数字正射影像,范围要大于项目区,同时需要整个环境的照片。3.项目成果资料:项目完成后应提交报告类文字资料(3份)和图件电子文件(DWG格式光盘3份)。(二)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建设成果要求:1.《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系统软件,以及相关软件安装包,包括系统运行支撑平台安装包、相关配套软件安装包。2.文字报告成果:(1)《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需求规格说明书》;(2)《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软件详细设计说明书》;(3)《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4)《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测试报告》;(5)《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用户手册》;(6)《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7)《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数据库设计说明书》。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第3页-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673,057.602025-01-28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具体以“3.2技术要求”内涉及的商务要求为准)合同签订完成且在收到投标人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并经采购人确认后10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3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2440,942.402025-01-28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成都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具体以“3.2技术要求”内涉及的商务要求为准)合同签订完成且在收到投标人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并经采购人确认后10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3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5,346,115.202025-06-30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具体以“3.2技术要求”内涉及的商务要求为准)提交项目成果且向采购人提供足额的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4881,884.802025-06-30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成都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支付合同价款的6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5891,019.202025-11-28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支付合同价款的1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6146,980.802025-11-28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成都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支付合同价款的1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以成果质量评定代替项目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做好乙、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的协调配合工作。2.由甲方自行协调安全、保密、军队等有关部门,划定测绘范围,避免乙、丙方在军事禁区、军事保-第4页-护区、国家安全要害部门等涉密区域违法开展影像获取、数据采集、地理信息调查等测绘活动。3.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4.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权属于乙、丙方的成果,未经乙、丙方授权,不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或者以任何方式向无关第三方提供。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项目实施前,完成项目网络备案登记工作。2.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项目成果。3.乙、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未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乙、丙方负责无偿补充完善使其最终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且工期不顺延。乙、丙方应对其工作及提供的成果正确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所提供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成果,未经甲方授权,不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或者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或者提供服务。5.做好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在成果质量评定过程、项目建设/设计工程中所必需的配合工作。6.办理与项目相关的法定手续(测绘航空摄影审批等)。7.乙、丙方自行负责测绘工作和人员安全。八、违约责任十一、甲方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按乙、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服务费用,并向乙、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2.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1、2、3款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或项目中断的,项目工期顺延。十二、乙、丙方违约责任1.因乙、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向甲方返还已收到的服务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2.乙、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质量合格的项目成果,逾期10日以内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30日之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书面通知乙、丙方,乙、丙方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返还已收到的服务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丙方转包、擅自分包合同业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第5页-20%的违约金。九、不可抗事件处理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相关部门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由双三方代表签字,加盖三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服务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拾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肆份,乙方肆份,丙方肆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乙方: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艾老师,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许向宁地址: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76号,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1栋4层1号开户银行:农行都江堰市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账号:22853101040020608,账号:51001860836051512715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4日,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4日乙方二: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成都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王绘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宏济新路支行账号:7411910183100000358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4日-第6页-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205501240政府采购合同编号:履约地点:四川省都江堰市签订地点:四川省都江堰市年1月2日签订时间:20采购人(甲方):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E三采购人地址: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76号五供应商(乙方):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川旅大厦B栋21楼供应商(丙方):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成都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号鑫采采购人(甲方):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合开户行供应商(乙方与丙方组成联合体):号5乙方: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丙方: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成都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青城山一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全域建设用地1:500现1状地形图测绘及数据编辑等工作、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测绘地理信息处理工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丙三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名称基本情况(一)项目地点:都江堰市(二)项目名称:青城山一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全域建设用地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及数据编辑等工作、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测绘地理信息处理工作采购项目二、服务内容(一)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全域建设用地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及数据编辑。依据都江堰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青城山一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全域建设用地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及数据编辑等工作事项,图斑及辐射面积共约为11.7平方公里。具体内容如下:1.青城山一都江堰市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含农村道路)及设施农用地1:500地形测绘。2.青城山—都江堰市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含农村道路)及设:施农用地调查。3.青城山—都江堰市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含农村道路)及设施农用地1:500地形图编辑与涉及建筑物现状影像调查、拍照留证等工作。4.青城山—都江堰市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含农村道路)及设施农用地1:500地形图入库数据制作。(二)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测绘地理信息处理:21.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340项目”审查图件制作。2.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340项目”原农户宅基地核实与联建方建筑基底范围核实。3.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340项目”1:500地形补测与权属界线绘制,该工作拟为16个联建项目,工作量约为212000平方米。4.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340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测量。5.三台隧道1:500全野外数字化地形图测绘。6.三台隧道道路断面测量。7.15个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340项目”放线测绘、地形补测、基底面积等测绘工作。8.117个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340项目”整改后地块无人机影像获取工作。:L9.254个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340项目”范围线修改、范围线拆分及所涉及的套图工作。10.《青城山一都江堰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赵公山片区1:2000地形图补测。(三)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建设:1.数据目录一体化,形成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数据库目录结构。2.数据资源一体化,提供包括业务数据更新、矢量数据导出、数据报表导出、数据查询展现等功能,实现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数据库“图、表、文、库”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综合管理。3.数据服务一体化,提供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利用现状、农房联建等业务数据动态更新功能模块,结合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数据库,实现包括空间范围、实施时间、承建单位、指标要求等联建项目信息填报、维护功能,以支3撑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的规划符合性审查、处置进度动态监测,推动项目全过程、动态化监管,为县乡两级协同收集、填报、认定、处置灾后农房联建问题提供信息化支撑,有效支持常态化工作。三、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资料。四、服务要求(一)测绘成果要求:1.坐标系统要求:平面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CGCS2000);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1:500地形图基本等高距1.0米,1:2000地形图基本等高距2.0米。2.成果要求:(1)地形图测绘: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成图。地形图采用正方形分幅,满足《城市测量规范》、《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等相关要求。①测绘对象:建设用地及设施农业用地(下发的图斑已复垦复绿或为非建设用地的不测绘);图斑为测绘范围索引,实际测绘边界以现状为准(边界外:有建设用地的也需测绘)。图斑中有为340项目以前已调查,本次不测绘。若房屋拆除了,剩下空坝(包括水泥坝等硬化空坝),不测绘。②路灯、各类检查井、通信线、低压电线、行道树等点状地物不测绘:高压线要测绘,项目范围内小地块绿化用地可最低采用1:2000地形图测绘要求执行。③景区(寺庙)用地不测绘,与其相领的若有测绘地块,范围测至景区(寺庙)围墙或用地边界;坟测量范围线,符号标注,陵园(如味江陵园)测量范4围线及内部建筑。④房屋有地下室的应准确反应地下室范围线、并标注地下室-1、-2等;屋檐应按现状表示(一定不要漏,否则影响房屋投影范围线),地面临时棚房(阳光棚)应按投影范围表示;硬化要标注材质(如沥、水泥、硬砖、石等);⑦按地形图测绘要求,图面要标注名称(如×××公司、×××农家乐、×××小555区),栋号、结构及层数(如砖2、混2)。⑧道路、沟渠(注:沟渠不属于建设用地,有的可能辐射范围内有)标注调面名称,无名称的标注(如3m宽道路、3m宽沟渠)。⑨其他地物要素按1:500比例尺表示;⑩测绘范围:以用地范围外10米为界(有房屋的以屋檐外10米,有围墙的514以围墙外10米,有院坝的以院坝边界外10米)。(2)用地调查:对青城山—都江堰市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及设施农用地进行1:500地形测绘、对项目实际占地范围及项目范围内的各类面积进行调查测绘和统计(建筑物占地面积、其他硬化面积、非硬化面积等)、建筑规物栋号调查、现场拍照等工作。(3)建筑面积测绘:满足《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和《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要求。3101810(4)无人机影像:航飞项目区带坐标的数字正射影像,范围要大于项目区,同时需要整个环境的照片。3.项目成果资料:项目完成后应提交报告类文字资料(3份)和图件电子文件(DWG格式光盘3份)。(二)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建设成果要求:51.《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系统软件,以及相关软件安装包,包括系统运行支撑平台安装包、相关配套软件安装包。2.文字报告成果:(1)《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需求规格说明书》;(2)《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软件详细设计说明书》;(3)《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一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4)《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测试报告》;(5)《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用户手册》;(6)《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6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7)《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数据库设计说明书》。五、成果深度要求1、项目成果符合国家、省、市等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2、通过采购方组织的验收。六、主要依据及质量标准1.项目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成都市测绘管理办法》,《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地形图图式》、《城市测量规范》、《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房产测量规范》等现行标准要求。七、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服务内容分工乙方、丙方的服务内容分工如下:乙方负责青城山一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全域建设用地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及数据编辑、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测绘地理信息处理;丙方负责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一体化信息数据成果管理与应用平台建设。2、服务经费52本合同总金额为:¥1038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叁拾捌万元整),其中乙方:¥8910192元(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壹万零壹佰玖拾贰元整),丙方:¥1469808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陆万玖仟捌佰零捌元整)3、支付方式划利第一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共计3114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壹万肆仟元整)。合同签订完成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2673057.6元(人民币大有写:贰佰陆拾柒万叁仟零伍拾柒元陆角整),支付给丙方440942.4元(人民币40(大写:肆拾肆万零玖佰肆拾贰元肆角整)。365第二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共计6228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佰贰拾贰万捌仟元整)。乙、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5346115.2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肆万陆仟壹佰壹拾伍元贰角整),支付给丙方881884.8元(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壹仟捌佰捌拾肆元捌角整)。7第三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共计1038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叁万捌仟元整)。项目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891019.2元(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壹仟零壹拾玖元贰角整),支付给丙方146980.8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陆仟玖佰捌拾元零捌角整)。八、验收标准和方法以成果质量评定代替项目验收。九、甲方的义务1.做好乙、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的协调配合工作。2.由甲方自行协调安全、保密、军队等有关部门,划定测绘范围,避免乙、丙方在军事禁区、军事保护区、国家安全要害部门等涉密区域违法开展影像获取、数据采集、地理信息调查等测绘活动。3.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4.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权属于乙、丙方的成果,未经乙、丙方授权,不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或者以任何方式向无关第三方提供。十、乙、丙方的义务1.在项目实施前,完成项目网络备案登记工作。2.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项目成果。3.乙、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未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乙、丙方负责无偿补充完善使其最终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且工期不顺延。乙、丙方应对其工作及提供的成果正确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所提供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84.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成果,未经甲方授权,不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或者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或者提供服务。5.做好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在成果质量评定过程、项目建设/设计工程中所必需的配合工作。6.办理与项目相关的法定手续(测绘航空摄影审批等)。7.乙、丙方自行负责测绘工作和人员安全。十一、甲方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按乙、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服务费用,并向乙、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2.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1、2、3款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或项目中断的,项目工期顺延。十二、乙、丙方违约责任1.因乙、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向甲方返还已收到的服务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2.乙、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质量合格的项目成果,逾期10日以内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丙方按日计算向甲用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30日之5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书面通知乙、丙方,乙、丙方自20608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返还已收到的服务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丙方转包、擅自分包合同业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9十三、不可抗事件处理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i..十四、争议的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相关部门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其他约定十六、附则1.本合同由双三方代表签字,加盖三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服务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拾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肆份,乙方肆份,丙方肆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和自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L合商地址:开护行:中国农业账号:853101040020608签订时间年1月2日寓80eCE3宁许乙方:四川省第二地质失队(盖章)古印向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行(授权910105555994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1栋4层1号0公公公的105451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账号:51001860836051512715签订时间:2025年1月24日10丙方: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成都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宏济新路支行账号:7411910183100000358签订时间:7025年1月4日32:面童等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绘地理信息处理工作 测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