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 网络接入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62200620251
二、合同名称:2024-2027年衢江区政务外网租赁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LTCG20240061
四、项目名称:2024-2027年衢江区政务外网租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樟潭街道行政中心七楼
联系方式:15372732345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
联系方式:0570-306178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2027年衢江区政务外网租赁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296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2024-2027年衢江区政务外网租赁服务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时间:3年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296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衢江区政务外网租赁服务项目合同.pdf

衢江区政务外网租赁服务项目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4-2027年衢江区政务外网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TCG20240061甲方: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月签订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1月在衢江区签订。甲方: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一、合作背景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为加强未来几年网络的高速安全稳定运行,快速有效地推广电子政务外网的覆盖范围,提高电子政务外网的有效使用,不断完善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进一步扩大合作成果,提升衢江区电子政务信息化水平,就《衢江区电子政务外网租赁服务协议》续签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二、合作内容1、乙方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以“高端定位、应用牵引、融合创新、试点带动、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共赢”为原则,以智慧应用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着力优化衢江区电子政务外网高效智能信息网络体系。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电子政务外网VPN2接入单位清单作为收费认定标准:(1)区外建单位按600元/月/单位标准支付网络使用费(2)区政府大楼内单位网络使用费按600元/月/单位支付网络使用费;(3)3Gbps独立千兆出口按14.04万元/年支付。按此规则重新划分后清单详见附件1:衢江区电子政务外网使用单1位清单。(4)技术人员驻场服务14.2万元/年支付。3、其上合计年度费用为每年98.8万元,三年总金额为296.4万元,以上金额均为含税价格。第一年费用由甲方分2次支付给乙方,当年7月后(含7月)前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70%,年度服务周期结束后由甲方组织验收考评,考评合格且区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剩余的30%(若有扣款事项从该款项中扣除)。第二、三年度每次付款比例为当年度费用的50%,其他约定与第一年一致。考评办法见附件2。本协议期内接入点上限为98个,98个接入点以内不增加甲方的支付费用(如遇清单内单位已由市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自行缴纳电子政务网费用的,乙方则不再重复收取)。超出98个接入点,按600.00元/月/个的价格支付。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收款帐号:120921001990548027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南湖支行4、乙方协助甲方按照上级建设规范及使用需求免费建设衢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完成衢江区政务外网核心网络能力提升和安全补强相关工作,并保证电子政务外网电路及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服务工作。5、乙方保证其自行投资并使用在衢江政务外网的相关软、硬件设备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衢江区电子政务外网中接入任2何单位和个人用户。7、以上所有费用结算应按约定执行,甲方应依约交付相关费用。如有逾期,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问题。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1、协议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解除协议须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2、由于不可抗拒的非人力因素导致协议主体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3、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的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存在,则应在2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而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五、协议期限及其他1、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均为叁年,时间自合同签署时间起算。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3、附件:1.本合同服务单位清单2.考评办法甲方:(盖章)乙方:(盖章)420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20251.24日期:4附件1本合同服务单位清单区域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区府大楼32家1区委办17区府办(大数据中心)区府大楼32家2区人大18区发改局区府大楼32家13区政协19区经信局区府大楼32家4区纪委、监委(含巡察办)20区教育局区府大楼32家5区组织部(含机关工委)21区科技局区府大楼32家16区宣传部22区司法局区府大楼32家7区统战部23区卫生健康局区府大楼32家18区政法委24区应急管理局区府大楼32家9区编办25区审计局区府大楼32家10团区委26区统计局区府大楼32家11区总工会|27区营商办区府大楼32家12区档案局28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区府大楼32家13区妇联29区咨询委区府大楼32家14区招商中心130区供销社区府大楼32家15区红十字会|31机关事务局会议中心大楼区府大楼32家16区工商联132区政府机关食堂大楼外建单位66家133区人武部|66浮石街道外建单位66家134区信访局167横路办事处外建单位66家135区党校168廿里镇外建单位66家136区残联169高家镇外建单位66家137区财政局70湖南镇外建单位66家138区人力社保局71全旺镇外建单位66家139区住建局72杜泽镇外建单位66家40区交通运输局73双桥乡外建单位66家41区水利局174后溪镇外建单位66家42区农业农村局75黄坛口乡外建单位66家43区林业局76太真乡外建单位66家44区社会治理中心77大洲镇外建单位66家45区国资中心178上方镇外建单位66家46区市场监管局179峡川镇外建单位66家47区医疗保障局180莲花镇外建单位66家48区监管办181岭洋乡外建单位66家49区社保中心182周家乡外建单位66家50市水源保护管理中心183灰坪乡外建单位66家|51五水共治办184云溪乡外建单位66家52衢江传媒集团185举村乡外建单位66家53区公安局186区资规局(原规划大楼1号楼)外建单位66家54区资规局(原国土局大楼2号楼)187区疾病预防中心外建单位66家55区综合执法局188区卫生监督局外建单位66家56区生态环境局189区交警大队外建单位66家57区税务局190区文旅体育局外建单位66家58衢江区乌引管理中心191区慈善总会外建单位66家59区消防救援大队192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外建单位66家160千里岗保护区管理处193区委老干部局外建单位66家61区法院194区气象局外建单位66家62区检察院195区劳动监察大队外建单位66家163东港街道96区土地综合服务中心外建单位66家64樟潭街道197区民政局外建单位66家65市公积金中心衢江管理部98衢江空港新城建设中心7附件2考评办法考核总分100分,分为四方面:定期巡检30分、驻场服务20分、网络质量稳定性30分、网络安全及服务保障20分。每年对服务商本年度服务质量进行评分,每扣1分,从当年租赁服务费中扣除1000元。一、定期巡检(30分)一是常态化远程巡检(10分)。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设备、数据制作规范、主干线路运行、异常流量处置、设备告警处置等。二是季度现场巡检(10分)。服务商每季度安排1名技术人员进行一次现场巡检。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缆电缆的标签、布放、运行情况、传输设备、安全维护等。三是定期开展应急演练(10分)服务商需制定区级电子政务外网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开展电子政务外网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应主动查找原因,针对性地提出排除故障的方案。每年至少开展2次应急演练。根据日常落实、相关台账及演练实效进行赋分。经核实,如与事实有出入或未严格落实的,发现一起扣1分。二、驻场服务(20分)服务商需安排1名技术人员在区大数据中心驻场,负责区级单位政务外网保障、相关设备运维以及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区大数据8P中心做好网络管理,如:线路、IP地址资源的登记、分配、回收,防火墙、路由器上的策略调整、登记等,设备、线路的迁移,为保障重要活动临时在指定地点接通政务外网线路等。驻场人员工作时间与区大数据中心一致。非工作时间内,驻场人员对区级单位进行远程技术支持,如果区级单位出现网络故障,需在第一时间协助处理,也可视情况上门处理故障。根据运维月报和工作记录的实际情况,视情评分0-20分。同时,驻场人员按照业主单位相关考核办法进行单独考核。具体结算规则为:全年各季度皆为100分,次年年初区大数据中心向派驻同志所在公司致感谢信,书面明确该同志的优异表现;85分以下则认定为岗位职责完成度不够,需要加大努力,连续2次85分以下,中心将对接派驻同志所在公司,共同研究存在问题;连续3次85分以下、1次60分以下或触发否决项,立即更换驻场人员。每发生一次换人情形,扣除10%派驻人员支付费用。如驻场人员单独考核分数超过85分(含),则不在本项目的驻场服务中扣分(扣钱)。如低于85分,则按85分的具体差值,相应比例按1000元/分,折算进驻场服务20分中的分值及扣款。三、网络质量稳定性(30分)保障网络稳定运行,在网络结构上和运维服务上须确保衢江区政务外网的平稳运行,总体可用率不低于99.99%(计划性网络割接9及意外突发性道路施工造成光缆中断等非抗力因素的原因除外);未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网络性能提升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0分;对于接入单位出现的故障应在15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修复。难解决的故障经区大数据中心同意后,由双方协商限定时间解决。如出现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全网或大部分网络瘫痪)的,扣30分;重大事故(指造成网络部分能力或部分区域瘫痪的),扣10分;一般性事故,扣2至5分。该项扣分上不封顶,按事故次数及类型扣分,每扣1分扣除1000元。四、网络安全及服务保障(20分)因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设备出现问题,导致上级考核扣分、通报,每次扣10分;经认定,因本项目服务内容落实不到位,导致其他单位投诉的。视情形每次扣2-10分;未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网络安全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0分。10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4-2027年衢江区政务外网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TCG20240061甲方: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月签订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1月在衢江区签订。甲方: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一、合作背景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为加强未来几年网络的高速安全稳定运行,快速有效地推广电子政务外网的覆盖范围,提高电子政务外网的有效使用,不断完善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进一步扩大合作成果,提升衢江区电子政务信息化水平,就《衢江区电子政务外网租赁服务协议》续签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二、合作内容1、乙方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以“高端定位、应用牵引、融合创新、试点带动、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共赢”为原则,以智慧应用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着力优化衢江区电子政务外网高效智能信息网络体系。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电子政务外网VPN2接入单位清单作为收费认定标准:(1)区外建单位按600元/月/单位标准支付网络使用费(2)区政府大楼内单位网络使用费按600元/月/单位支付网络使用费;(3)3Gbps独立千兆出口按14.04万元/年支付。按此规则重新划分后清单详见附件1:衢江区电子政务外网使用单1位清单。(4)技术人员驻场服务14.2万元/年支付。3、其上合计年度费用为每年98.8万元,三年总金额为296.4万元,以上金额均为含税价格。第一年费用由甲方分2次支付给乙方,当年7月后(含7月)前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70%,年度服务周期结束后由甲方组织验收考评,考评合格且区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剩余的30%(若有扣款事项从该款项中扣除)。第二、三年度每次付款比例为当年度费用的50%,其他约定与第一年一致。考评办法见附件2。本协议期内接入点上限为98个,98个接入点以内不增加甲方的支付费用(如遇清单内单位已由市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自行缴纳电子政务网费用的,乙方则不再重复收取)。超出98个接入点,按600.00元/月/个的价格支付。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收款帐号:120921001990548027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南湖支行4、乙方协助甲方按照上级建设规范及使用需求免费建设衢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完成衢江区政务外网核心网络能力提升和安全补强相关工作,并保证电子政务外网电路及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服务工作。5、乙方保证其自行投资并使用在衢江政务外网的相关软、硬件设备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衢江区电子政务外网中接入任2何单位和个人用户。7、以上所有费用结算应按约定执行,甲方应依约交付相关费用。如有逾期,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问题。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1、协议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解除协议须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2、由于不可抗拒的非人力因素导致协议主体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3、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的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存在,则应在2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而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五、协议期限及其他1、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均为叁年,时间自合同签署时间起算。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3、附件:1.本合同服务单位清单2.考评办法甲方:(盖章)乙方:(盖章)420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20251.24日期:4附件1本合同服务单位清单区域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区府大楼32家1区委办17区府办(大数据中心)区府大楼32家2区人大18区发改局区府大楼32家13区政协19区经信局区府大楼32家4区纪委、监委(含巡察办)20区教育局区府大楼32家5区组织部(含机关工委)21区科技局区府大楼32家16区宣传部22区司法局区府大楼32家7区统战部23区卫生健康局区府大楼32家18区政法委24区应急管理局区府大楼32家9区编办25区审计局区府大楼32家10团区委26区统计局区府大楼32家11区总工会|27区营商办区府大楼32家12区档案局28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区府大楼32家13区妇联29区咨询委区府大楼32家14区招商中心130区供销社区府大楼32家15区红十字会|31机关事务局会议中心大楼区府大楼32家16区工商联132区政府机关食堂大楼外建单位66家133区人武部|66浮石街道外建单位66家134区信访局167横路办事处外建单位66家135区党校168廿里镇外建单位66家136区残联169高家镇外建单位66家137区财政局70湖南镇外建单位66家138区人力社保局71全旺镇外建单位66家139区住建局72杜泽镇外建单位66家40区交通运输局73双桥乡外建单位66家41区水利局174后溪镇外建单位66家42区农业农村局75黄坛口乡外建单位66家43区林业局76太真乡外建单位66家44区社会治理中心77大洲镇外建单位66家45区国资中心178上方镇外建单位66家46区市场监管局179峡川镇外建单位66家47区医疗保障局180莲花镇外建单位66家48区监管办181岭洋乡外建单位66家49区社保中心182周家乡外建单位66家50市水源保护管理中心183灰坪乡外建单位66家|51五水共治办184云溪乡外建单位66家52衢江传媒集团185举村乡外建单位66家53区公安局186区资规局(原规划大楼1号楼)外建单位66家54区资规局(原国土局大楼2号楼)187区疾病预防中心外建单位66家55区综合执法局188区卫生监督局外建单位66家56区生态环境局189区交警大队外建单位66家57区税务局190区文旅体育局外建单位66家58衢江区乌引管理中心191区慈善总会外建单位66家59区消防救援大队192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外建单位66家160千里岗保护区管理处193区委老干部局外建单位66家61区法院194区气象局外建单位66家62区检察院195区劳动监察大队外建单位66家163东港街道96区土地综合服务中心外建单位66家64樟潭街道197区民政局外建单位66家65市公积金中心衢江管理部98衢江空港新城建设中心7附件2考评办法考核总分100分,分为四方面:定期巡检30分、驻场服务20分、网络质量稳定性30分、网络安全及服务保障20分。每年对服务商本年度服务质量进行评分,每扣1分,从当年租赁服务费中扣除1000元。一、定期巡检(30分)一是常态化远程巡检(10分)。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设备、数据制作规范、主干线路运行、异常流量处置、设备告警处置等。二是季度现场巡检(10分)。服务商每季度安排1名技术人员进行一次现场巡检。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缆电缆的标签、布放、运行情况、传输设备、安全维护等。三是定期开展应急演练(10分)服务商需制定区级电子政务外网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开展电子政务外网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应主动查找原因,针对性地提出排除故障的方案。每年至少开展2次应急演练。根据日常落实、相关台账及演练实效进行赋分。经核实,如与事实有出入或未严格落实的,发现一起扣1分。二、驻场服务(20分)服务商需安排1名技术人员在区大数据中心驻场,负责区级单位政务外网保障、相关设备运维以及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区大数据8P中心做好网络管理,如:线路、IP地址资源的登记、分配、回收,防火墙、路由器上的策略调整、登记等,设备、线路的迁移,为保障重要活动临时在指定地点接通政务外网线路等。驻场人员工作时间与区大数据中心一致。非工作时间内,驻场人员对区级单位进行远程技术支持,如果区级单位出现网络故障,需在第一时间协助处理,也可视情况上门处理故障。根据运维月报和工作记录的实际情况,视情评分0-20分。同时,驻场人员按照业主单位相关考核办法进行单独考核。具体结算规则为:全年各季度皆为100分,次年年初区大数据中心向派驻同志所在公司致感谢信,书面明确该同志的优异表现;85分以下则认定为岗位职责完成度不够,需要加大努力,连续2次85分以下,中心将对接派驻同志所在公司,共同研究存在问题;连续3次85分以下、1次60分以下或触发否决项,立即更换驻场人员。每发生一次换人情形,扣除10%派驻人员支付费用。如驻场人员单独考核分数超过85分(含),则不在本项目的驻场服务中扣分(扣钱)。如低于85分,则按85分的具体差值,相应比例按1000元/分,折算进驻场服务20分中的分值及扣款。三、网络质量稳定性(30分)保障网络稳定运行,在网络结构上和运维服务上须确保衢江区政务外网的平稳运行,总体可用率不低于99.99%(计划性网络割接9及意外突发性道路施工造成光缆中断等非抗力因素的原因除外);未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网络性能提升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0分;对于接入单位出现的故障应在15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修复。难解决的故障经区大数据中心同意后,由双方协商限定时间解决。如出现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全网或大部分网络瘫痪)的,扣30分;重大事故(指造成网络部分能力或部分区域瘫痪的),扣10分;一般性事故,扣2至5分。该项扣分上不封顶,按事故次数及类型扣分,每扣1分扣除1000元。四、网络安全及服务保障(20分)因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设备出现问题,导致上级考核扣分、通报,每次扣10分;经认定,因本项目服务内容落实不到位,导致其他单位投诉的。视情形每次扣2-10分;未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网络安全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0分。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