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塔、无影灯 无影灯 吊塔 手术无影灯 医用吊塔采购合同公告(汉中市中医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TZZB-HZ-2024323C

二、合同名称:吊塔、无影灯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TZZB-HZ-2024323C

四、项目名称:吊塔、无影灯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汉中市中医医院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东昌街8号
联系方式:0916-5300118
供应商(乙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联系方式:400-158-33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无影灯
3(台)
¥37,800.00
¥113,400.00
SMart-L40plus, SMart-L35plus

2
吊塔
7(台)
¥21,600.00
¥151,200.00
SEcure-SJW

合同金额: 264,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5日至2027年02月25日
履约地点:汉中市中医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吊塔、无影灯采购合同.pdf
汉中市中医医院
2025年01月27日

吊塔、无影灯采购项目购销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汉中市中医医院供应商(乙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吊塔、无影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ZZB-HZ-2024323C)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及数量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货物(产品)及相关服务:1.货物(产品)及相关服务一览表序号名称注册证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元)小计(元)使用科室1无影灯手术无影灯山东新华/SMart-L40pluSSMart-L35pius山东新华山东溜博3台37800113400.002吊增医用吊塔(不屑于医疗器械)山东新华/SEur6-SJ山东萧华山东淄博7台21600151200.00合计:贰拾陆万肆仟陆佰元整合计:贰拾陆万肆仟陆佰元整264600.00264600.00264600.00264600.00264600.00264600.00264600.002.配置清单(1)手术无影灯序号名称品牌數量产地1母灯灯头SHINVA1个淄博2子灯灯头SHINVA1个淄博淄博3LED光源OSRAM各1套德国德国4控制系统SHINVA各1套淄博淄博5开关电源MEANWELL2个台湾台湾6平衡臂ONDAL2根德国德国7横臂ONDAL1套德国德国8防尘罩ONDAL1套德国德国9无菌柄SHINVA4套溜博溜博(2)医用吊塔(2)医用吊塔序号名称品牌数量产地1双旋臂SHNVA1套淄博2功能柱SHINVA1套淄博3托盘SHINVA2层淄博4自吸式抽屉SHINVA1套淄博5氧气、负压、压缩空气终端SHNVA2套、1套、1套淄博6电源插座稳不落8个厦门7网络接口稳不落2个厦门8双关节输液臂SHINVA1套淄博9六类网络插孔SHINVA2个淄博10线缆收纳盒SHINVA1个淄博11线缆收纳挂钩SHNVA1个淄博:第二条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肆仟陆佰元整元(¥264600.00)。2.本合同总价是产品、辅材、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3.本合同总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合同价款支付1、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50%的预付款,即132300.00元,大写:拾叁万贰仟叁佰元整。乙方确认到账后,与甲方协商实施方案事宜,并安排人员进场实施;P2、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下的50%款项,即132300.00元,大写:拾叁万贰仟叁佰元整。17000熊3、设备完成安装调试,投入使用一个月后进行验收,投入使用三个月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以后,按合同条款付款。第四条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第五条质保保证1.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必须按照我国现使用的标准制造,必须是合格、全新、未曾使用的产品,产品内部无损坏,外表无磨损,内部包装无破损。套产品必须通过由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投权的计量检定单位的检定,并附有检定使用合格证书。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必须等同于或优于合同技术指标要求,并能按国家标准供应、检测、调试,确保产品技术指标满足使用要求。3.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4.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5.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6.(1)质保期为终验合格后2年(整机含配件)。乙方承诺的质保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诺时间质保。(2)乙方示诺的质保期起始时间为终验合格之甘。(3)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国家行政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没有国家标准的,可以参考行业标准。所有设备及辅材必须是未使用过的新产品,质量优良、渠道正当,配置合理。(4)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质保期后如需更换零部件,乙方应以优惠价提供。7、产品质量:设备开箱验收时,设备生产日期距开箱验收之日不超过一年;如超过一年,甲方有权有予开箱验收或有权退、换货,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所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8.开机率:设备年开机率达到95%以上(一年按365天计),故障率低于5%(一年按365天计)。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工作,48小时解决故障。第六条权利保证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3.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4.如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售后服务及培训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售后方案提供服务。2.乙方负责提供仪器设备相应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保修单、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以及运输装箱清单等,并对所有技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完整性负责。3.人员培训:乙方终身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维护、筒单维修等。4.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服务响应不得超出24小时。第八条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售后履约处罚股价1713市,0股价如在质保期内未能如约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导致医院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甲一1713方有权索取赔偿,赔偿金额最高至合同金额的10%。并且将相关供应商及厂家记入医院供应商不良信用名单,同时向财政部门汇报将其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乙方履约延误3-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将按违约终止合同。3-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市,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04.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和附件及招投标文件及承诺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因展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友好、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合同文件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协议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效力一致。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4.合同附件:技术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药谷枝股价甲方:汉中市中医医院(盖章)乙方:山联新华医疗器械股限公91370000267171351市销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委K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理地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郑大河坎镇东昌街8号A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开户银行:实行汉中分行进东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账号:2606055309100016771账号:37001638841050007790电话:0916-5300118电话:400-158-3393传真:0916-2212068传真:0533-3583253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月2025.01.25附件1:廉洁承诺书汉中市中医医院:我公司向贵院郑重承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证所供产品质量,保L障流通秩序,杜绝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具体承诺内容如下:1、保证做到经销的合法性。凡在医院经销医用产品保证做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质量,保证供应,保证优质服务。2保证自觉遵守医院相关规定。43、保证不私自邀请医务人员参加以产品宣传、学术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和参观等名S义的各种商业活动,如有宣传活动、学术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均报医院医务科备案审批。4、公司保证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报送产品资料。不在非接待时间、地点递交产品资料、介绍产品情况。5、公司保证拒绝医院工作人员索要回扣、劳务费、差旅费、赞助费、新器械推荐费等不正当要求,并立即向医院进行举报。6、保证经销人员不以任何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向医院有关科室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统方费”宣传费、开单提成等。7、保证不千预、影响医院的购销工作及诊疗秩序。8、保证积极配合医院对购销中有无商业贿赂的审查。9、若医院发现我公司有以上行为,可终止购销协议并拒绝支付货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吊塔、无影灯 无影灯 吊塔 手术无影灯 医用吊塔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