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平补齐设备运维服务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5)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上收水站填平补齐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上收水站填平补齐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787B_001
二、合同名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上收水站填平补齐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500000202402000787
四、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上收水站填平补齐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聊城市汇金街17号
联系方式:8909686
供应商(乙方):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青山路668号
联系方式:186637203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1
55.82
55.8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A2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上收水站填平补齐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合同.pdf

包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上收水站填平补齐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787B_001计划编号:37150000001000120240039采购人: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供应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一月一十八日采购人(全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供应商(全称):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甲方)所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上收水站填平补齐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确定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包二)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项目磋商文件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合同格式、合同条款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5、成交通知书6、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下同)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558200.00元,大写:伍拾伍万捌仟贰佰元整。乙方开户单位: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账号:800015850720025五、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季度考核一次,每两季度支付一次,根据考核成绩相应扣除合同款。绩效考核及扣款要求:(1)按每季度对每个站点单独考核,其中:a)单次考核数据有效率在70%(不含)-80%(含),扣除当季度应付款的10%,并责令整改。b)单次考核数据有效率在60%(含)-70%(含),扣除当季度应付款的30%,并责令整改。c)单次考核数据有效率低于60%,扣除当季度全部应付款。d)全年平均数据有效率低于60%,扣除当年全部应付款。e)河流断流等不可控力导致水站停运时,支付停运期50%应付款。f)做好废液收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处置工作;提供委托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协议书,记录台帐。不按规定的扣除当季全部应付款。(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合同规定,扣除当季度全部应付款,并给予警告。对警告三次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当年全部应付款。a)监测数据传输中断,但未及时向甲方报告并说明原因的。b)拒绝或迟报审核数据的。c)拖延、阻碍、拒绝质量检查的。d)通过平台数据研判分析及现场维护时发现采样、分析、数据采集和传输等过程中,有人为干扰现象,未及时向甲方报告的。e)未按要求开展运行维护,导致水站非正常运行的。(3)当出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规定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时,甲方将终止合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4)因质保不当导致仪器损毁的,乙方应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六、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2025年1月23日至2026年5月22日,共计16个月。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对于更换设备的站点,如原有设备损毁影响采水、分析及数据上传的,乙方有义务更换新设备或维修。七、履约保证金无。八、违约责任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不得将本合同分包或转包第三方,如违反此约定,甲方将据此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且合同解除后甲方对实施部分不予负赔偿责任。2、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向甲方交付,如乙方交付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修理、更换、重建,当乙方修理、更换、重建后仍无法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时,甲方将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响应文件中的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一、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二、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三、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四、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五、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六、争议的解决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七、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八、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报价须在本次采购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采购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及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及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时间:年月日附件一:合同服务清单服务内容序号填补参数县(市、区)水站名称运维(开始-结束)时间总运维月数1总磷高唐县董姑桥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1总氮高唐县董姑桥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1水质五参数高唐县董姑桥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1氟化物高唐县董姑桥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2总磷高唐县新浦沟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2总氮高唐县新浦沟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2水质五参数高唐县新浦沟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3总磷开发区姜庄东桥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3总氮开发区姜庄东桥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4总磷开发区小湄河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4总氮开发区小湄河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5总磷开发区周公河入徒骇河前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5总氮开发区周公河入徒骇河前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6总磷高新区刁金河(原崔庄断面)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附件二: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202000549单位: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人员费月1614994.63239914.082车辆费月163998.5763977.123耗材费月165997.8595965.604通讯费月16299.894798.245水电费月163598.7157579.366废液处理费月162998.9347982.887质控费月161799.3528789.608基础设施费月161199.5719193.12合计合计558200.00558200.00558200.00558200.00558200.00分配各设备运行维护费用明细表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202000549序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总磷运行维护费台638400.00230400.002总氮运行维护费台635200.00211200.003五参数运行维护费台238400.0076800.004氟化物运行维护费台139800.0039800.00合计合计558200.00558200.00558200.00558200.00558200.00附件三:质保服务承诺为保证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的数据连续准确可靠,我公司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当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出台新的运维要求时,以新要求为准。(1)我公司承诺运维维护期间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效能;(2)我公司承诺运维维护期间,值守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水、供电、通讯、采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我公司支付;(3)我公司承诺每年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4)我公司承诺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质保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5)我公司承诺运维维护期间,如遇采购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我公司须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6)我公司承诺运维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7)我公司承诺对水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8)我公司承诺运行维护期间,我公司有责任保证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每个水站必须配备值守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如出现因我公司安保措施不当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我公司须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须协助采购人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9)我公司承诺在当地为本项目设立运维服务机构,在运维服务机构建立备品备件和备机库,包件内常规九参数仪器数量配备备机,每10台仪器应配备不少于1台的备机,不足10台按10台仪器配置备机。每2个水站至少配备一套便携五参数(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监测设备,溶解氧便携监测设备应满足原位监测要求。便携五参数设备性能应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并通过计量检定/校准。(10)我公司承诺至少每4个站点配备1辆质保维护车辆。(11)我公司承诺配备足够数量且有3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经验的运维人员,组成专业的运维队伍就近对水站进行维修维护,每2个水站运行维护人员不少于1人。并提供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书;(12)我公司承诺为满足水站日常运行和质控要求,在运维服务区域有自建或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具有CMA检测资质的实验室,且检测范围覆盖水质常规五参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氟化物,并配备相应的便携式仪器;(13)我公司承诺运维期满后应保证资产完好,并做好资产交接,交接的仪器设备须满足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14)我公司承诺按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在聊城建立运维服务场地。(15)我公司承诺按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在聊城建立运维服务场地,同时提供不少于2人的运维服务,一人驻场,一人运维服务。育方: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电子化政府采购方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省财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甲方)所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上收水站填平补齐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确定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包二)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及府米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项目磋商文件1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合同格式、合同条款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5、成交通知书6、本合同附件政府采购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1省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11三、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下同)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558200.00元,大写:伍拾伍万捌仟贰佰元整。乙方开户单位: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1账号:800015850720025五、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季度考核一次,每两季度支付一次,根据考核化政府采购成绩相应扣除合同款。绩效考核及扣款要求:按每季度对每个站点单独考核,其中:狱a)单次考核数据有效率在70%(不含)-80%(含),扣除当季度应付款的10%,并责令整改。b)单次考核数据有效率在60%(含)-70%(含),扣除当季度应付款的30%,并责令整改。c)单次考核数据有效率低于60%,扣除当季度全部应付款。来购府d)全年平均数据有效率低于60%,扣除当年全部应付款。e)河流断流等不可控力导致水站停运时,支付停运期50%应付款。f)做好废液收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处置工作:提供委托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协议书,记录台帐。不按规定的扣除当季全部应付款。(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合同规定,扣除当季度全部应付款,并给予警告。对警告三次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当年全部应付款。a)监测数据传输中断,但未及时向甲方报告并说明原因的。b)拒绝或迟报审核数据的。c)拖延、阻碍、拒绝质量检查的。女府采购d)通过平台数据研判分析及现场维护时发现采样、分析、数据采集和传输等过程中,有人为干扰现象,未及时向甲方报告的e)未按要求开展运行维护,导致水站非正常运行的。(3)当出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规定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时,甲方将终止合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4)因质保不当导致仪器损毁的,乙方应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六、交付日期和地点电子化电电化3、对于更换设备的站点,如原有设备损毁影响采水、分析及数据上传的,乙方有义务更换新设备或维修。七、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批政府采子化政府采购八、违约责任1然省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不得将本合同分包或转包第三方,如违反此约定,甲方将据此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且合同解除后甲方对实施部分不予负赔偿责任。2、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向甲方交付,如乙方交付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修理、更换、重建,当乙方修理、更换、重建后仍无法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时,甲方将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19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采购十、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采购文件与响应文政府采购1政府采购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响应文件中的账号,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一、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5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合同的解释1、任何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三、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电子化政府采购政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省财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北政府采购10行子化政府采购电化政府采合同服务清单装省财服务内容序号填补参数县(市、区)水站名称运维(开始一结束)时间总运维月数1总磷高唐县董姑桥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1总氮高唐县董姑桥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1水质五参数高唐县董姑桥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1氟化物高唐县董姑桥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2州总磷高唐县1新浦沟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2州总氮高唐县1新浦沟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2州水质五参数高唐县1新浦沟水站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3W总磷开发区姜庄东桥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3W华s总氮开发区姜庄东桥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4总磷开发区小湄河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4总氮开发区小湄河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5总磷开发区周公河入徒骇河前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5总氮开发区周公河入徒骇河前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6总磷高新区刁金河(原崔庄断面)2025年1月23日2026年5月22日16电子化政电子购省1乐山东省财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山东省山东省財欢W电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W报价明细表省财东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202000549单位: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人员费月1614994.63239914.082车辆费月163998.5763977.123耗材费月165997.8595965.60通讯费月16299.894798.245水电费月163598.7157579.36W6废液处理费月162998.9347982.887质控费月161799.3528789.608基础设施费月161199.5719193.12合计合计558200.00558200.00558200.00558200.00558200.00分配各设备运行维护费用明细表政府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202000549序号1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山合计(元)备注1总磷运行维护费台638400.00230400.002总氮运行维护费台635200.00211200.003五参数运行维护费台-238400.0076800.004氟化物运行维护费台139800.0039800.00合计合计558200.00558200.00558200.00558200.00558200.00山东东政府采购化政府采购f子化政府采购爱做燃财质保服务承诺省出为保证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的数据连续准确可靠,我公司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当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出台新的运维要求时,以新要求为准。(1)我公司承诺运维维护期间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效能;(2)我公司承诺运维维护期间,值守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水、供U电、通讯、采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我公司支付;(3)我公司承诺每年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4)我公司承诺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质保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5)我公司承诺运维维护期间,如遇采购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我公司须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6)我公司承诺运维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7)我公司承诺对水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8)我公司承诺运行维护期间,我公司有责任保证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每个水站必须配备值守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如出现因我公司安保措施不当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我公司须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须协助采购人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9)我公司承诺在当地为本项目设立运维服务机构,在运维服务机构建立备品备件和备机库,包件内常规九参数仪器数量配备备机,每10台仪器应配备不少于1台的备机,不足10台按10台仪器配置备机。每2个水站至少配备一套便携五参数(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监测设备,溶解氧便携监采购发府测设备应满足原位监测要求。便携五参数设备性能应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并通过计量检定/校准。10)我公司承诺至少每4个站点配备1辆质保维护车辆。(11)我公司承诺配备足够数量且有3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经验的运维人员,组成专业的运维队伍就近对水站进行维修维护,每2个水站运行维护人员不少于1人。并提供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书;(12)我公司承诺为满足水站日常运行和质控要求,在运维服务区域有自建或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具有CMA检测资质的实验室,且检测范围覆盖水质常规五参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氟化物,并配备相应的便携式仪器;(13)我公司承诺运维期满后应保证资产完好,并做好资产交接,交接的仪器设备须满足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14)我公司承诺按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在聊城建立运维服务场地。(15)我公司承诺按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在聊城建立运维服务场地,同时提供不少于2人的运维服务,一人驻场,一人运维服务。电子化电子化政府采购省山东山东省財1电子化政府采电子化政府采购山东省东省財1文府采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填平补齐设备运维服务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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