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后勤综合维修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2025)



合同编号:204048202400058_001

合同名称:后勤综合维修服务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402002590

项目名称:后勤综合维修服务

采购人(甲方):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一路7号

联系方式:18553262205

供应商(乙方):青岛鑫泓帆机电设备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麦岛路19号1单元303户

联系方式:18561557978

合同签订日期:2025-01-26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8万元

合同金额:108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0万元

合同金额:40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3万元

合同金额:33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6万元

合同金额:13.6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5万元

合同金额: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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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后勤综合维修服务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402002590合同编号:SDGP37020000020240200259001甲方(采购单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乙方(服务单位):青岛鑫泓帆机电设备维修有限责任公司日期:1/51经甲方采购流程,乙方作为甲方采购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名称、数量和金额(详细清单见附件1)服务名称:后勤综合维修服务金额:2080000元(贰佰零捌万壹仟元)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208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零捌万元整三、服务内容(一)服务的时间及内容:1、服务期:服务期限一年,自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服务期限满后,甲方可根据前一年度乙方考核情况,考虑是否与乙方续签。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可申请续签合同。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情况和甲方需求,经甲方审核同意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或少于一年时间内的期限。但包括本合同和续签合同期限在内累计总合同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如每次或每期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同意续签或不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则双方合同关系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终止,甲方不因不同意续签合同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因甲方上级要求或政策变动或甲方需要等原因,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合同,则乙方须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执行,且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或补偿、赔偿责任。如甲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但乙方2/51未按甲方要求延长服务,则乙方未履行或未合格履行的期限按照乙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2、服务内容:后勤综合维修服务(1)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和不时完善的服务和考核标准,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保障甲方需求。对于乙方存在的工作失误和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经济扣罚。对于较小的违规违约或工作不当事件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则每人每次扣罚100-1000元。对于较大的违约违规和不良事件,乙方除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外,还需按照损失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最低不少于5000元。对于考核扣分,甲方按照每分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对乙方进行经济扣罚。如乙方出现甲方认为属于较为严重的违约违规或发生较大不良安全生产时间或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发生其他不良情况,除乙方承担上述违约扣罚和损失赔偿责任外,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或因乙方过错原因导致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照年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依法用人用工,保障在甲方派驻人员和其他为甲方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乙方须将派驻人员的个人信息报备甲方,包括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复印件(乙方盖章)。(3)乙方负责安全生产并承担乙方人员安全风险成本和责任。乙方人员应当按照甲方设施实际状况开展服务,如存在风险或瑕疵等,应当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开展工作。甲方的全部地域场所和与本合同服务相关的处所和活动,均属于乙方人员基于本合同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工作处所。所以,乙方人员如在甲方区域或因履行为甲方提供服务及相关工作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失,除因甲方故意原因造成外,均由乙方按照工伤或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人员诉求或行政司法部门判3/51令或其他原因甲方先行向乙方人员承担责任的(包括给付款项等),则该甲方先行承担的责任最终由乙方负担。(4)乙方须按时组建符合甲方业务需求和标准的专业团队,配置必要设施设备和材料,并至少提前3天申请甲方审核。乙方人员应提前3天到甲方了解和熟悉现场和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入场启动服务,与甲方办理入场交接。如乙方不能按时全面合同提供服务,则甲方不承担相应期间的费用支付义务,如延迟天数超过15天以上,则视为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服务终止交接合同履行终止包括期满终止或其他事由提前终止等,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事项和方式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办理服务终止交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妨碍或阻止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交接或妨碍甲方相关工作。乙方交接须保障甲方服务的连续性,按照甲方要求移交和处置相关资产和设施设备与服务资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撤离人员和乙方物品。乙方合格完成终止交接,由甲方为乙方出具《服务终止交接合格确认书》。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规定时间、范围和甲方要求终止服务,不能合格办理终止交接的或发生违规行为的,则乙方根据违约天数或次数按照每天或每次50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未撤离的设备、资产和乙方人员未撤离的个人资产均视为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予以销毁、拆除或作出其他处置,相关拆除、搬运、存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向乙方和乙方人员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人员必须符合甲方工作要求,技能、品德和身体状况符合本项目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更换甲方认为不适合在甲方服务的乙方人员,乙方须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及时更换;乙4/51方人员如被数次投诉或存在明显违规违纪或不良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该人员立即更换,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内予以更换,相关责任由乙方和乙方人员承担。乙方逾期更换上述人员的,乙方按照相应人员每人每天8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换重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如有违反则按照每人每次3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人员的调撤明显降低乙方服务质量、效率或能力或是合同约定的必备人员的,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乙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惩罚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人员配置不足,除扣罚相应均摊服务费(不低于200元/人/天)外,还需按照均摊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7)乙方须对全部为甲方服务的人员和关联人员进行保密和隐私保护纪律培训,并按照甲方审定的内容签订保密承诺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甲方备存)。乙方和乙方人员不得擅自对甲方处所和人员、事件等进行拍照录像,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包括不得微信、小红书、抖音、博客、短信等网络途径。乙方和乙方人员须尊重甲方和甲方人员合法权益,不得扰乱甲方秩序,不得侵害甲方和甲方人员名誉荣誉声誉等,如给甲方或甲方相关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或侵害隐私、肖像、名誉等权益,则乙方和乙方责任人共同向甲方和受侵害人员承担责任,且每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50000元,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8)甲方有权对本协议服务内容、范围、标准等根据甲方需要进行调整,乙方应按照甲方意见执行。如涉及成本费用的,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于乙方服务应由甲方承担费用的项目包括材料配件等,应提前获得甲方的有效书面批复。如未获批复且事后甲方不5/51予认可的,则相应费用由乙方负担。(二)服务要求:1后勤维修服务:1.1服务项目:本项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后勤维修服务全权由乙方负责,后勤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院区(南区、北区)后勤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后勤维修(含电路系统含整改、公用设施设备、有线电话及网络电话等)、配电室、锅炉及配套系统(含废气检测等)、发电机(含维修、保养及更换机油等配件等)、维修配件及材料采购及管理(含二级库房管理、安全阀、压力表检测等)、空调维修维护保养(含采暖系统、通风系统、挂柜机及VRV空调系统、制冷机组设备含维护保养、清洗及维修等)、给排水系统、热水系统的运行管理服务(含水箱清洗及水质检测等)、暖通管路维修保养等需求的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医院(指甲方)正常运行,同时乙方需对医院配电室、锅炉房(除维保项目)、发电机、电路系统、基础设施等及时对甲方提出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协助甲方完成相关检查、演练、监护等。电路系统(含改造)等工作结束后,绘制图纸资料说明,供医院存档,便于以后维修使用。1.2服务方式:甲方将后勤维修服务整体承包给乙方,由乙方在甲方派驻适格人员,承担维修设备和约定的材料配件等,按照招标确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由甲方向乙方购买服务。乙方全面负责服务的组织实施,并自行负责所用人员人身安全、安全生产、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福利等人工费、保险、税费、管理费、维修工具、配件及材料和消耗品等全部成本和费用,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项目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承担和支付其他成本和费用。6/51因本合同争议和付款逾期等,乙方不向甲方主张违约金且放弃相关权益主张。乙方工作人员与乙方存在劳动用人关系,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均由乙方全面自行负责,如发生工伤、疾病、劳务纠纷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与乙方所有人员不存在劳动用人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项目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除双方另有有效的书面约定外,项目存续期间甲方不额外向乙方和乙方人员支付任何其他费用。1.3服务事项具体内容:1.3.1后勤维修根据甲方要求,执行医院管辖范围内的维修及电路系统(含整改)的日常检查、维护维修、调试、故障处理、抢修等工作,执行院内设施、机械五金、木质等公用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维修、调试、故障处理、院区内有线和网络电话、瓷砖修缮、墙面粉刷、焊接、抢修及零星维修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备、配件由乙方提供,实行同品牌原厂配件):(1)负责全院范围内照明的维修、维护及更换,EPS的巡查维护。(2)负责全院各层配电间内配电箱的管理、巡检、维护、维修等工作。(3)负责全院配电间、配电箱的卫生清扫及检查巡检工作。(4)负责全院电缆及连接母排的巡视检查工作,并保证正常的使用。(5)负责全院临时用电的现场管理、接电、移动式电动工具的检查接线。7/51(6)负责全院小型电路改造,增加的线路改造等施工(基建工程除外)。(7)负责全院电器、插排、感应器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及设备电源的安装。(8)负责全院空开接线、端子接线等定期紧固。(9)负责全院电话的日常维护、维修及接线,线路的整理巡查。(10)负责院内电路故障诊断、处理、抢修工作,并作出诊断报告。(11)负责医院室内外电路系统安全隐患的日常整改工作,协助医院做好各类等级创建及三甲复审等工作。(12)负责甲方安排的其他日常电工工作。(13)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施工组织设计,并派专人跟踪管理,并作出紧急预案。(14)负责院内配备的小型移动发电机的维护、临时使用接线、紧急启用等工作。(15)负责医院用电负荷增加的技术论证和施工监督工作,确保接电、用电安全合规。(16)负责医院电路系统安全隐患的日常整改工作,协助医院做好各类等级创建和三甲复审等工作。(17)负责全院给排水系统,包括阀门、管件、卫生洁具等的维修更换。(18)负责全院办公、生活用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墙面瓷砖修缮、焊接、抢修及零星工程等,保持正常运转。(19)负责甲方安排的其他日常指令性、临时性的维修工作。(20)负责院内通用设施设备方面的故障处理、抢修工作。(21)负责检查、检修给排水,协助疏通下水(拆马桶及小便池)8/51等问题系统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方案。(22)负责全院有线和网络电话等电话系统的安装、维修、拆除、运行等工作正常运行。(23)零星维修、改造需双方协商确认维修范围,按照医院要求落实。(24)其他甲方认为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合理事项。(25)按医院各类等级创建和三甲复审等工作的部署,乙方应全力配合医院开展工作。1.3.2配电室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需在变配电室24小时值班,进行高、低压设备和发电机设备的例行监控、维护等工作,确保配电室正常运行,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备、配件由乙方提供,实行同品牌原厂配件)。(1)配电室24小时值班,设备例行监控、维护、巡视记录,倒闸操作,应急供电及其它配合性工作。(2)高低压设备和发电机设备值守和操作。(3)设备故障报修,配合厂家维修和施工。(4)高、低压配电室建设随工。(5)配电室和油机室等设备卫生清洁。(6)设备、工具等定期按照规定时间内试、校验、更换并出具校验依据。(7)建立配电室相关档案及材料,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8)按国家电力部门或国家相应的规范,完成预防性实验并出具报告。(9)负责区域(配电室、发电机房)电瓶每年监测1次,保证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及时更换。9/511.3.3锅炉及配套系统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需在锅炉房24小时值班,进行锅炉、软水机等设备的例行监控、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锅炉正常运行,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备配件由乙方提供,实行同等原厂配件)。(1)锅炉房24小时值班,设备及燃气管道例行监控、维护、巡视记录,及其他配合性工作。(2)锅炉值守和操作。(3)设备及系统故障维修。(4)锅炉房建设随工。(5)锅炉房、软水机房等设备卫生清洁。(6)设备、工具等定期试验、切换。(7)按规定进行锅炉水质检测。(8)锅炉软化水设备所需精制盐由乙方储备、购入及添加,软化水设备根据要求及时更换离子树脂(乙方负责购买及更换)。(9)锅炉废气检测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按国家环保部门规范要求检测)。(10)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1.3.4发电机维修及保养需要更换的备件、材料及检查的工作内容(1)每年维护保养北区1台800kW发电机、南区2台1500kW发电机,更换机油及相应滤清器、分离器,配件、规格型号(需符合发电机原厂配件)。(2)检查并维修设备及其附件的其他故障点。(3)定期机组开机调试运行。(4)检查油缸内有无杂质。(5)检查柴油发电机组控制保护系统。10/51任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维修服务,期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应进行经济赔偿。4.2.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参与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确保甲方后勤维修工作每天正常运行,并向甲方提出后勤维修管理的建议。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处罚,甲方有权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抵扣。4.2.8新增办公所需物品由乙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支付。4.2.9乙方对资产未尽维护、保养义务,造成损害时,按资产原值支付赔偿金。4.2.10严格管理、及时培训,提供合格的服务人员。4.2.11及时提供服务人员所需的换季工装、劳保用品等。4.2.12乙方工作人员上岗前,须向甲方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对于需要专业资格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服务期限内,乙方如需更换服务人员,须经甲方同意并备案。4.2.13项目期满后如遇其它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完成招标,双方协商后,乙方须继续履行项目义务,直到完成招标后交接。4.2.14中标后签订《第三方现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三、合同款支付1、付款方式:(1)甲方每季度根据本项目要求的人员配置标准对现场人员数量进行核查,达到最低配置人数时按季度结算;如实际配备人数少于本项目人数,在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扣罚相应均摊服务费(不低于200元/人/天),并要求乙方按照均摊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出具考核验收报告,考核合格后将上个季度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季度支付前提供季度全额发票。27/51(2)由于乙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而受到甲方处罚或考核的,处罚或考核金额将在季度结算中抵扣。(3)服务成果验收①服务期限内,乙方应每季度按甲方要求提供监控数据,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季度评估,并作为付款依据。评估中要求乙方每季度平均分不低于90分,如低于90分,按照《后勤维修服务质量考核标准》等考核标准(附件2、3、4)计算绩效部分,<90分时,每扣1分扣罚500元,以此类推;如乙方服务一个季度均低于80分,未达到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解除项目。②服务期满后,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详细而全面的评估。每次评估由甲方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付款凭据之一。2.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1)甲方户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税号:12370200MB2522689N开户行:中信银行延安三路支行帐号:8110601012001748461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一路7号联系电话:82028092(2)乙方户名:青岛鑫泓帆机电设备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行青岛山东路支行帐号:37150198671000000033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华楼山路19号1单元303户联系人:田红伟联系电话及邮箱:18561557978、xhfjidian@163.com28/51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3MA3C160R6X3.乙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之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甲方。4.发票□甲方凭乙方出具的税务发票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货款。乙方应在每一期约定的付款日前将发票送交甲方,用以办理相应财政请款手续。£乙方在甲方支付首付款前先将全额发票送交甲方,用以办理相应财政请款手续;并在甲方实际支付每一期约定的付款时,提供与本期付款金额相符的收款收据。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参照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一致)五、争议的解决双方应对出现的各种争议、问题时,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交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处理。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与国家、省市政策、规定不符,按国家、省市相应政策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则终止合同。七、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方执有四份,乙方执有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51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30/51包括所有的附件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本合同书及附件b.招标文件c.乙方投标文件d.中标通知书e.投标书面澄清或承诺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上述文件存在含义或解释不一致的地方,一般而言,其优先适用顺序如上述所列。1.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下所有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商品、货物等,包括配件、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项下提交后勤服务类的技术规格要求应不低于招投31/51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满足甲方招标要求。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知识产权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3.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3.3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4.保密4.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4.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等;4.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4.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等。4.3如甲方特别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单独的保密协32/51议,保密协议与本合同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5.价格成本5.1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除合同价款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额外收取任何费用。5.2验收费用5.2.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交货场所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5.2.2如甲方决定参加交货前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则相应的费用由甲方自负。6.税费双方依据法律规定相应承担各自应负担的税费。7.迟延交货7.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每日计收。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后交货时间。8.质量保证及保修8.1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符合合同所规定的性能和技术规格,并应附产品质量合格证;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符合约定的或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8.2本合同标的物的配套货物、配件等,乙方应于交付合同主标33/51的物时一并提供。同时,如设备需要安装,乙方应提供免费安装服务。8.3乙方负责提供终身售后服务,质量实行“三包”。质保期内,对于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产品故障,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如乙方不依照本条约定的期限、方式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关于索赔的约定向乙方索赔。8.4质量保修期满后设备出现故障,如需乙方维修的,可收取适当的维修成本费用;如需要更换零件,价格需按最优惠成本价格提供给甲方,乙方不得增加其他费用。9.索赔9.1服务、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设备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即使甲方已经出具设备交接验收合格证明,仍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9.2在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9.2.1乙方为甲方办理退货,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9.2.2根据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设备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9.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服务、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4/5110.不可抗力10.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10.2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0.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0.4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补充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1.廉洁条款11.1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向对方以及对方关联公司人员直接或间接支付现金(包括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财物(包括贵重礼品)、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为其谋取个人私利,否则,视为行贿方根本性地违反合同。如查证属实,行贿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所涉合同总金额20%的惩罚性违约金。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贿方还应赔偿对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且对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保留追究行贿方法律责任的权利。11.2任何一方或其关联公司人员如向对方索贿或提出此类暗示,受到索贿要求或暗示一方有义务向对方反映。12.违约解除合同1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12.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35/51提供全部或部分设备的;12.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12.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12.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如需购买类似的设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设备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未解除的部分。13.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4.争议解决方式14.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4.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5.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16.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7.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6/5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综合维修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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