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合同公告(上犹中等专业学校2025)
[GZJH2024-SY-G007品目一]上犹中等专业学校(赣州卫生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品目一)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赣州卫生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品目一)
一、合同编号:
上财购2024F001369919
二、合同名称: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赣州卫生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品目一)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GZJH2024-SY-G007品目一
四、项目名称: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赣州卫生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品目一)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犹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上犹县黄埠镇金山北大道
联系方式:13879793797
供应商(乙方):江西农标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湖国际农贸城E5区02-1/2/3/4/5/6号商铺
联系方式:131776665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赣州卫生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品目一)
主要服务内容包含蔬果、粮油类(大米、油、面食)、调味品、干货、生鲜类(生肉、水产、禽蛋、豆制品、新鲜蔬菜)等食材提供采购及配送服务。
在配送前需与采购人提前确认所配送食材的品名、产地、规格、品牌、数量、质量标准及其他要求,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的地点。
一年
依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必须采购新鲜的蔬菜、水果和肉类,不得使用冷冻肉及制品、深加工肉类,不能使用转基因食用油,不能使用临近保质期的食品等,确保采购的食材安全、优质。
合同金额:53000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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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检测记录。3缺检1样扣1分48小时食品留样记录。3发现1次扣0.5分财会人员及时按要求将有关票据、材料送达采购方。2不及时每次扣0.5分6交货期每延误1批次。15每出现1次扣5分7产品质量每出现一次质量不合格,能在60分钟内及时调换合格的。15扣3分,超过60分钟扣5分8服务质量4服务配合度,即配合采购能力、特殊需求配合程度等。15每出现1次不满意扣5分9产品供货价格如发生供货价高于市场一般价格的情况。15每发现1次扣5分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十三、其他要求(1)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积极响应政策,优先选用乡村振兴农产品。(2)因上级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实施时间缩短、项目无法实施或项目终止实施等,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担责任。十四、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14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五、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十六、争议及仲裁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在甲方所在地则在甲方所在地上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七、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6(3)如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未按质量要求配送的,出现1次甲方提出警告,并在第一时间更换;出现第2次,核减货款200元加大警示;年内出现第3次,甲方有权解除中标合同,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在甲方,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4)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配送食材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品中毒或损害健康的或未按甲方要求供货等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所配送的食材应足斤足两,若经甲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破包、劣质、霉变及其他未达到甲方要求现象,由乙方负责更换新品,如果以上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将该批物资全部退回,并及时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二、考核要求及退出机制1、甲方主要根据配送食材的新鲜程度、及时率、准确率以及服务过程等方面按季度进行考核。(1)得分低于8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将暂停供货一个月,并扣除当月配送的食材费用的50%。(2)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三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出现下列情形的,予以相应处罚:(1)由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检测出有污染、溶剂残留、重金属及农药残留超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货或更换。4)有权对乙方食品配送运作进行监督和要求,对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或没有卫生、安全保障的配送方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5)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配送延误,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协商解决。6)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及支付手续。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保证向甲方供应的食用品为优质产品,不以次充好和短斤缺两;保证所供应的食用品卫生、安全和健康;保证食用品来源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2)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对接,实行“一对一”服务,听取甲方对乙方服务的各种意见,在收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后,及时回应和解决,直至甲方满意为止。3)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配送食材相关佐证材料,对甲方提出食品的质量异议,乙方无条件接受,如需更换的及时更换,确保甲方正常工作不受影响。4)保证保质、保量、按时将食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甲方因应急需要,乙方必须按要求做好保障工作。5)乙方对供应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等负责;保证食品来源渠道清楚,发货前必须按照国家的质量、卫生标准对食品作必要的检测检验;因食品的质量、卫生问题而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任。6)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配送延误,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积4③每批次每种货品均抽查验收。④验收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食品质量要求对货品质量进行抽查,比对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品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验收人员应和乙方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4)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供应商以不影响甲方食堂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5)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材都要登记记录,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以确保货品质量、来源符合要求,并为货品结算提供依据。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品收货清单上确认签名,货品收货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6)乙方需在交货地点配置留样冷藏冰箱并具备双锁,双方共同对当天配送的蔬菜、鲜肉、熟食等进行留样,保存时间不低于24小时。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如未按甲方要求配送食材,发现第一次予以警告,发现第二次,将核减500元货款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2)如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的不按规格要求缺斤少两,出现1次甲方提出警告,并在第一时间补齐;出现第2次,核减货款200元加大警示;年内出现第3次,甲方有权解除中标合同,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在甲方,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115)如国家、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布相关政策,本合同约定条款应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八、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日期:2025年01月26日签订日期:2025年01月26日17(4)肉类、蔬菜、水果等食材使用密闭容器盛放或包装,必须在冰点以上8℃以下温度环境中运输,确保新鲜。(5)按照甲方所需食材的数量配送,保证数量、规格的准确性;实际配送不超出1%的浮动范围之内。并以双方当场验货数量、规格为准(双方工作人员签字即确认)。(6)不能以任何借口说无货或擅自更换品种规格,如确有因不可抗拒的情况更换个别货物,必须事先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7)临时配送服务: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内和临时配送并存,特别在甲方临时有教学/考试/检查任务时,为教职工等人员的用餐需要,供应商应予以全力配合,能提供临时食材配送服务。(8)配送的原材料一经下车不得再拿回,送错和退货的物品必须经厨房、仓管和主管领导三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拿出,否则按偷盗处理。(9)食堂验收原材料后,配送人员应把食材送到对应加工区,需保证地面卫生清洁、地面无菜叶、纸皮箱、杂物。(10)保证所提供的货品质量符合要求,甲方有权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配送的食品原(辅)材料进行抽检,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1)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供应商须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在配送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3.配送场所,乙方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执行,保证食材按时按质配送到位。4.配送车辆(1)全程冷链配送,配送的冷藏(链)车辆及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9甲方:上犹中等专业学校(赣州卫生学校)乙方:江西农标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赣州佳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犹中等专业学校(赣州卫生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品目一)项目(项目编号:GZJH2024-SY-G007)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地点为上犹中等专业学校(赣州卫生学校)学生食堂尚俭楼一楼,具体地址是上犹县黄埠镇金山北大道。主要服务内容包含蔬果、粮油类(大米、油、面食)、调味品、干货、生鲜类(生肉、水产、禽蛋、豆制品、新鲜蔬菜)等食材提供采购及配送服务。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佰叁拾万元整(¥5300000.00),实际金额以每月结算量为准。中标折扣率:百分之八十五(85.00%)。三、服务期限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甲方签订具体采购合同,进行供货和结算。服务期限:一年,从2025年2月10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为止。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上犹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征求函为减轻中小企业资金成本运行压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江西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问您是否了解或者知晓相关政策?是请问您是否有合同融资意向?是中标供应商名称(签字及盖章):江西农标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联系方式:13177666559中标供应商地址: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湖国际农贸城E5区02-1/2/3/4/5/6号商铺2025年01月26日备注:此函签字盖章后作为中标合同一部分,随同合同一起备案上传。18(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未经兽医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食品;(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其制品;(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不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8.配送的食材自保质期自供货之日起计算,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九、配送要求1.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给甲方备案,需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散装类的食品需提供生产商的经营许可证,同时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均须提供。2.配送要求(1)在配送前需与甲方提前确认所配送食材的品名、产地、规格、品牌、数量、质量标准及其他要求,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的地点,甲方应至少提前一天告知当天所需食材。(2)当天上午6:30前将甲方所需配送的食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改变送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如甲方验收不合格,必须于一个小时内更换。(3)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检验检疫证、供货收据、合格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8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无异味、臭味等。严禁供应死鱼,否则拒收。(5)以上鲜肉类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禽蛋类生鸡、鸭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光洁饱满,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标准,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30枚包装成一板,用周转箱堆放。5.豆制品豆制品应为当天生产,原材料要保证新鲜、无异味,(不得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加工场所必须整洁卫生、无蚊蝇。生产厂家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6.干货调料类(1)干货外观完整,质地愈均匀的,干燥、成形、无返潮,无虫蛀、色泽自然。包装盒或标签上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要求从定点的干货批发商采购,食品可溯源到批发人。(2)干货要求“三无”(无过期、无霉变、无腐败);(3)干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7.依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必须采购新鲜的蔬菜、水果和肉类,不得使用冷冻肉及制品、深加工肉类,不能使用转基因食用油,不能使用临近保质期的食品等,确保采购的食材安全、优质。禁止下列食品送入甲方:7(2)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解除合同。(3)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食材检疫不及时、企业人员服务态度差、供货时间出现延迟(半小时以上)等情况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除货款1000元;影响正常开餐的,扣除货款5000元至50000元;累计二次影响正常开餐的,解除合同。(4)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性质恶劣的,解除合同。(5)被媒体负面曝光、出现舆情,经调查属实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解除合同。(6)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移给第三人2、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考核细则序号考核内容考核细则分值扣分细则考核情况1配送人员检查配送人员晨检记录。5发现1次扣1分2车辆安全检查配送车辆安全检查(所有证件、保险单据齐全有效)。5发现1次扣1分3货源组织从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5发现1次扣2分3货源组织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5发现1次扣2分4质量保障包装产品有QS或SC标志、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5发现1次扣2分4质量保障出现安全质量问题(腐,烂,变质,沙,虫,保鲜包装破损等)5发现1次扣2分5台账对账失效进出库记录。2缺1扣0.5分1319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蔬菜类(1)要求从种植基地采购新鲜的时令蔬菜,蔬菜可溯源到种植人(2)蔬菜类必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色泽鲜亮,水分充足叶面饱满。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3)时令蔬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鲜肉类(1)要求从定点的宰杀点采购,食品可溯源到宰杀点;(2)猪肉需从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认定的定点屠宰点采购,宰杀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不发粘;无异味等。严禁供应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母猪肉、冻肉。(3)牛、鸡、鸭肉的宰杀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有光泽;无异味等。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注水、无羽毛、表皮无疤痕,大小匀称、肉质紧至,码放整齐,同时出具加盖政府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鲜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禁供应注水、注胶、病和死牛(或鸡、或鸭)。(4)鱼应是新鲜活鱼,需根据甲方要求到食堂现场验收合格后宰杀,6极配合甲方尽快解决,尽力避免或降低对甲方正常工作造成影响。7)乙方须为整个配送服务期购买年赔偿总保额W2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因产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资金保障。八、食品食材溯源、质量、数量要求乙方的食品食材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1.油、米、面粉类(1)大米(籼米)必须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米粒一般呈长椭园形或细长形、长于宽之比不小于3、颜色腊白、呈透明或不透明、性脆、油性大、煮后软韧有劲而不粘、细腻可口,其碎米粒、黄粒米、杂质不超标;大米质量不低于《大米》(GB1354-2018)二级籼米标准,符合《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每包25公斤或50公斤;食用油必须符合(GB/T1535-2017)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必须是非转基因大豆,并在包装袋的标签标识中注明,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17374-2008)要求。标签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原料原产国、加工工艺等内容。精制面粉、一级以上、品牌面粉应色泽洁白,干燥松散,无结块,挂面及面粉无生虫现象。(2)标准装产品无包装袋破损、无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且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必须符合《中5上犹县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项目名称:上犹中等专业学校(赣州卫生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品目一)招标编号:GZJH2024-SY-G007中标供应商:江西农标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