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油料费 油品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通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JW2025001
二、合同名称:油品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421222-2025-00352
四、项目名称:车辆油料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通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地址:隽水镇
3、联系方式:18120447279
4、供应商(乙方):张钦
5、地址:隽水镇
6、联系方式:00175953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油料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000元
5、合同金额:0.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县纪委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2-2025-0035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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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通过检查甲方配送车辆铅封完好情况,以甲方油库发油数量为验收数量。3.乙方可通过测量储油罐进油前、后的油高,计算出进油数量。油品数量保持在国家规定误差范围±3‰内。4.乙方车辆到加油站加注油品,甲方派人现场监督。第六条价格及结算1、乙方可以用转帐的方式付款,先款后货。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结清所有货款和相关费用的同时,甲方出具有效发票。2、乙方在甲方加油站进行油品采购的,甲方以加油站当日零售挂牌价格对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在甲方油库采购油品的,甲方按当日油品直批价格对乙方进行结算。第七条甲方义务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用油,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后,甲方提供不合格用油,由甲方负责赔偿用油,对车辆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八条违约责任1、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甲方行为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2.由于不可抗拒事故所致,使甲方不能如约配送油品,甲方必须在交货期限内以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但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第3页共4页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油料费 油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