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境空气监测网络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2025)



一、合同编号:QLYW-2025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 2025 年度邛崃市环境空气监测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51018325210200004775

四、项目名称:2022年度邛崃市环境空气监测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
地址:邛崃市文昌街121号
联系方式:88774207
供应商(乙方):四川格源新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
联系方式:189809114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服务
1(项)
¥966,000.00
¥966,000.00
111

合同金额: 96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陆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1日
履约地点:邛崃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邛崃市环境空气监测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采购.pdf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
2025年02月06日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邛崃市环境空气监测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LYW-205签订地点:成都市邛崃市签订时间:2025年1月6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供应商(乙方):四川格源新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2年度邛崃市环境空气监测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cby-zc-cd-2022404)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乙方负责6个微站PM2.5、PM10、03、S02、NO2、CO、TVOC共计7参数、12个镇街小型标准站PM2.5、PM10、03共计3参数以及气象仪五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运维服务并编写日、周、月、季度、年度监测分析报告。第二条合同期限1.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验收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2.本次合同签订为服务期的第三年,服务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2025年12月1日。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续签的合同应当遵循本合同约定。3.甲方经年度服务验收认为乙方未合格的,书面通知乙方不续签合同,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4.甲方经年度服务验收认为乙方合格的,书面通知乙方续签合同,乙1方不得拒绝。乙方拒签的,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各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负责站房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空调设施维护维修工作,必须接受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各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正常,涉及站点迁移的,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拆卸、安装、调试等具体工作由乙方负责。本项目相关要求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02、N0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与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等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第四条付款方式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966000元,大写:玖拾陆万陆仟元整;合同签定后30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30%,一年运维期满,乙方提出验收后15日内组织验收,考核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70%。该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人工费、运行维护费、管理费、工本费、税收等一切完成本合同所需费用,甲方无需在此合同范围内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在服务周期内,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前(年度考核、验收期间),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若合同续签,则服务内容为续签合同服务义务,不另计费用;若合同未续签,甲方双方按日结算服务费用(具体计算方式为日服务费=本合同总价款÷365日),计箅至甲方通知乙方合同不续签之日止。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确认的运维要求及考核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并将运维要求及考核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该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合同约定款项。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积极履行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6.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证设施设备、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监测数据稳定上传,如遇非甲方故意或第三方对监控设施进行人为破坏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故障维修和仪器准确性的责任和费用。7.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若给甲方或乙方自身或任何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均全部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等法律责任。8、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运维服务及监测分析报告。9.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运维服务或未按约定提供监测分析报告的,每违约一次,乙方应按20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3过5次或乙方接到甲方整改通知之日起3日内未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4.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服务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第十三条附件1.运维要求及考核办法(以下无正文为签字栏)41甲方: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局(盖章)乙方:的格源新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表)授权表)国特地址: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318649地55西段399号6栋1单元1501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江工业园支行账号:账号:1001300001047369电话:电话:18980911466: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L5附件:(运维要求及考核办法)一、运维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二、运维服务内容1.空气子站的日常运行维护(1)根据实际免费更换监测仪器所用耗材、备件;(2)免费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3)每月应将上月各类记录表格交给甲方检查,用于运维质量考核。(4)运维单位保证满足环保部门对空气子站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空气子站出现故障,应及时响应(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8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所有故障,如故障不能排除,应在24小时内更换备机(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5)当仪器损坏不能修复时,应在24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甲方,双方组织确认仪器损坏情况及原因,按合同约定办理。(6)对于因洪水、地震、飓风、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导致的仪器报废,乙方要先行提供备机开展监测,及时报告甲方,并更换报废仪器,费用应由乙方支付。(7)严禁擅自改变采样管路连接方式和更改仪器参数设置,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且因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另由乙方承担。2.空气子站的日常质量管理对分析仪进行校准和再校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安装时;(2)移动位置时;(3)进行可能影响校准结果的维修或维护后;(4)分析仪暂停工作一段时间后;(5)有迹象表明分析仪工作不正常或校准结果出现变化;(6)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校准周期或校准要求的。613.空气子站的日常安全管理运维期间,乙方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负责采取妥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4.空气子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1)乙方负责12个镇街标准站和6个微站所有设备和仪器的维护、维修和零件更换(包括空调设备等附属设施)。(2)乙方负责开展运维,保证系统正常运转,由乙方支付质保运维中实际产生的耗材、备件费用。5.其他空气子站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空气监测站站房大型维修费、大型电力设施维修、场地租赁费、空调维护维修基础费用、站房小型修缮(漏雨、防锈、门锁),站房内电力设施(如稳压源、照明等)、工控机、防雷检测、站房的电费、通讯网络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三、质保运维工作目标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空气子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2.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3.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80%(以小时值计)以上;4.运维任务完成率100%;5.异常情况处理率100%。四、运维考核办法每月考核一次。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站点数据有效性,监测数据获取率、数据质控合格率(以下简称“两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数据捕获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7数据质控合格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质控合格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包含停电)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1.数据有效性考核时段内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0分。站点设备数据捕获率必须高于90%(含),否则考核总分以0分计,不予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合同总价的70%)。站点设备数据质控合格率必须高于80%,否则考核总分以0分计,不予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合同总价的70%)。2.两率及运行维护符合数据有效性要求后,参照本部分执行。(1)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总分=两率得分+运维得分(2)两率部分(70分)数据捕获率达到90%(含)以上,得20分;90%以下得0分。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高于90%(含)的,得50分;80%(含)-90%的,得分为50×(数据质控合格率/90%)。(3)运行维护部分(30分)运行维护部分每月由甲方组织检查核实,核查内容包括站房环境情况、采样系统规范性、仪器测试的准确性、数据的可靠性与相符性监测档案的完整性等。检查满分100分,考核时运维得分=检查得分*0.3分。3.考核运用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每月考核分值均高于80分为合格,正常支付合同约定款项;任一个站点月考核分值低于80分的给予一次警告;出现一次警告以上的,每次扣除约定款项(合同总价的70%)的0.5%;连续2次考核8出现1个站点未达到,或者单次考核2个以上站点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要求的,视为乙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约定运维服务的能力,终止运维合同。同一站点连续3个月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要求的,视为乙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约定运维服务的能力,终止运维合同。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另行承担委托第三方提供运维服务的全部费用。且因质保运维服务不符合国家、省、成都市有关技术规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均由乙方另行承担。(备注:园区废气监控站只考核两率部分,两率部分符合要求视为合格)4.不可抗力如遇因上级要求站点搬迁、站房改造、疫情封控、长期断电等不可抗力原因出现的站点暂停运行等无法进行考核打分的情况,考虑运维单位的成本支出和工作表现,合同期内站点暂停期间考核按合格计算。五、附表1.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情况考核表2.运维考核标准运行维护检查事项9附表一、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情况考核表站点名称:年月项目考核内容得分说明两率部分(总分70分)获取率%两率部分(总分70分)合格率%运行维护部分(折合总分30分)站房环境情况运行维护部分(折合总分30分)采样系统规范性运行维护部分(折合总分30分)仪器测试的准确性运行维护部分(折合总分30分)数据的可靠性与相符性运行维护部分(折合总分30分)监测档案的完整性总计总计10附表二:运维考核标准运行维护检查事项监测子站名称: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检查要点单项分值得分评分说明1.站房环境情况(10分)站房要求a)站房温度是否控制在25±5℃,相对湿度控制在80%以下51)站房的室内温湿度满足要求。若温度超出范围,扣2.5分;若湿度超出范围,扣2.5分1.站房环境情况(10分)站房要求b)防水、防雷、是否满足要求51)防水:站房无漏雨,不符合的,扣2.5分;2)防雷:包括有避雷针接地、电源信号防雷,不符合的,扣2.5分;2.采样系统规范性(20分)采用单元设置a)采样系统清洁程度:采样头、采样管道是否清洁,有无积灰、积水或障碍物,采样风机是否正常工作101)采样头、采样管道脏污,扣5分;2)采样风机不能正常工作的,扣5分;2.采样系统规范性(20分)采用单元设置b)采样管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加热温度是否控制在30~50℃,51)加热系统故障的,扣2.5分;2)加热温度未设置在30~50℃,扣2.5分;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检查要点单项分值得分评分说明2.采样系统规范性(20分)采用单元设置c)颗粒物采样管:采样头到站房顶部垂直距离是否在1~2m之间,是否垂直接入仪器,是否避免被空调直吹。51)采样头到站房顶部垂直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2)采样管未能避免空调直吹的,扣2.5分;3.仪器测试的准确性(30分)1)仪器性能a)颗粒物膜片校准系数值,是否与记录一致81)查出有单台(PM10或PM2.5)系数值不一致扣3分;2)若两台系数值全部不一致扣5分3.仪器测试的准确性(30分)1)仪器性能b)仪器性能:仪器是否出现报警故障2仪器有报警现象,扣2分(若是停电重启的报警,不扣分)3.仪器测试的准确性(30分)2)现场测试(20分)c)颗粒物采样总流量测试(要求相对误差≤±5%):PM10:设计值16.7L/minPM2.5:设计值16.7L/min201)PM10流量误差超出±5%的,扣10分:2)PM2.5流量误差超出±5%的,扣10分4.数据的可靠性与相符性(20分)1)数据比对(10分)①仪表数据②数采仪采集数据③中心站原始数据库数据④审核数据是否一致101)①、②、③须一致,否则扣10分;2)④与①、②、③不一致,且无依据随意删改数据的,扣10分;12-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检查要点单项分值得分评分说明2)数据采集与传输(10分)子站是否采集、处理及存储监测数据,向中心计算机定时或实时传输数据10任一功能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5.档案管理(20)监测档案检查(20分)按规定对设备巡检维护,填写巡检记录10无巡检记录的扣10分,有缺失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5.档案管理(20)监测档案检查(20分)颗粒物质控校准记录(包括流量、标准膜)5校准基本要求:流量、标准膜1次/月,PM10和PM2.5缺1项记录扣2分,扣完为止5.档案管理(20)监测档案检查(20分)颗粒物切割头清洁、采样管清洁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耗品耗材更换记录5检查记录,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1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空气监测网络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