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长水街道办事处2025)


嘉兴开发区 | 其他社会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5464102024112803
二、合同名称: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
四、项目名称: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长水街道办事处
地 址:珠庵路472号
联系方式:0573-82876728
供应商(乙方):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联系方式:173067398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标项三
数量:1.00
单价(元):41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做好长水街道槜李、由拳、嘉南(含永丰养老驿站)社区三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确保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决定采用社会公开招标,择优引进质优的服务机构,切实提高长水街道三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水平。服务要求:详见公开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标准:详见公开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1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合同---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pdf

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合同---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pdf

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招标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合同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临[2024]1010号预算金额:一年的管理服务费用,人民币14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嘉南社区居民委员会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项目采购结果,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长水街道嘉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口否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元人民币,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提供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工、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招标服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社区自行付款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3)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3)合同签订后的第7个月和合同履行完毕后,分别根据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支付运营费。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为优秀,全额支付半年度运营费用;得分90(含)—95分为合格,扣除当次运营费2万元;得分80(含)—90分为基本合格,扣除当次运营费3万元。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与特殊专用条款的第八条需一致(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兴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留采购代理单位备查,1份送财政核算支付中心。(若执行政采贷,另加2份)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内容1、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协管员1名,专职保洁员1名(具体要求见招投标文件)。2、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组建3个以上文体团队,每年开展日常老年文体活动50次以上,其中100人以上大型老年文体活动4次以上;3、开展节日体验活动,结合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每年开展相关活动竞赛4次以上(与日常老年文体活动不重复),活动内容契合节日主题和老年人需求,有创新、有特色。4、开展健康服务活动,配置相应的体测设施,免费为老年人提供量身高、体重、血压等服务定期开展义诊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5、开展志愿助老活动,每年开展志愿助老活动10次,有志愿者活动记录。6、维护活动设施,照料中心内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健身康复室等室内外文体活动区域保持干净整洁和设施完好,常年免费为老年人开放。7、做好老年电大,设有老年电大远程教学点,每周培训1次以上;8、开设老年人养生课堂,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等方面的讲座每周1次以上。9、发挥老年人阅览室作用,室内有报刊10种以上,有一定数量图书和电子阅览设备。10、开展上门服,有为周边有需求的困难老年人送餐、送服务、送健康等方面的上门服务。做好日间照料,开放日托功能,拥有日间照料床位12张以上;为在中心活动的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膳食服务。11、根据《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考评细则(2024版)》做好相关工作,达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中5A级评定要求。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2、履行方式:正确履行,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3、履行地点:嘉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拍健甲方:乙方:浙江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9064405室: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9064405室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00573-82826小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南湖支行银行账号:334899991013000165670签字日期:202年1月3日签字日期02年月月7日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招标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合同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临[2024]1010号预算金额:一年的管理服务费用,人民币14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由拳社区居民委员会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项目采购结果,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长水街道由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口否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元人民币,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提供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工、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招标服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L(3)其他方式:社区自行付款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3)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3)合同签订后的第7个月和合同履行完毕后,分别根据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支付运营费。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为优秀,全额支付半年度运营费用;得分90(含)—95分为合格,扣除当次运营费2万元;得分80(含)—90分为基本合格,扣除当次运营费3万元。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与特殊专用条款的第八条需一致(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兴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留采购代理单位备查,1份送财政核算支付中心。(若执行政采贷,另加2份)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内容1、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协管员1名,专职保洁员1名(具体要求见招投标文件)。2、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组建3个以上文体团队,每年开展日常老年文体活动50次以上,其中100人以上大型老年文体活动4次以上;3、开展节日体验活动,结合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每年开展相关活动竞赛4次以上(与日常老年文体活动不重复),活动内容契合节日主题和老年人需求,有创新、有特色。4、开展健康服务活动,配置相应的体测设施,免费为老年人提供量身高、体重、血压等服务。定期开展义诊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5、开展志愿助老活动,每年开展志愿助老活动10次,有志愿者活动记录。6、维护活动设施,照料中心内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健身康复室等室内外文体活动区域保持干净整洁和设施完好,常年免费为老年人开放。7、做好老年电大,设有老年电大远程教学点,每周培训1次以上;8、开设老年人养生课堂,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等方面的讲座每周1次以上。9、发挥老年人阅览室作用,室内有报刊10种以上,有一定数量图书和电子阅览设备。10、开展上门服,有为周边有需求的困难老年人送餐、送服务、送健康等方面的上门服务。做好日间照料,开放日托功能,拥有日间照料床位12张以上;为在中心活动的有需求的老年5人提供膳食服务。超11、根据《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考评细则(2024版)》做好相关工作,达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中5A级评定要求。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2、履行方式:正确履行,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3、履行地点:由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税费区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乙方: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HEH1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业太路906116485室地址:HD法定(授权代表人:C联系电话:0573-828261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南湖变行银行账号:334899991013000165670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签字日期:00年F[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招标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合同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临[2024]1010号预算金额:一年的管理服务费用,人民币14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檇李社区居民委员会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项目采购结果,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长水街道檇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口否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元人民币,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提供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工、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招标服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社区自行付款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3)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3)合同签订后的第7个月和合同履行完毕后,分别根据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支付运营费。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为优秀,全额支付半年度运营费用;得分90(含)—95分为合格,扣除当次运营费2万元;得分80(含)—90分为基本合格,扣除当次运营费3万元。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与特殊专用条款的第八条需一致(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兴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留采购代理单位备查,1份送财政核算支付中心。(若执行政采贷,另加2份)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内容1、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协管员1名,专职保洁员1名(具体要求见招投标文件)。2、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组建3个以上文体团队,每年开展日常老年文体活动50次以上,其中100人以上大型老年文体活动4次以上;3、开展节日体验活动,结合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每年开展相关活动竞赛4次以上(与日常老年文体活动不重复),活动内容契合节日主题和老年人需求,有创新、有特色。4、开展健康服务活动,配置相应的体测设施,免费为老年人提供量身高、体重、血压等服务。定期开展义诊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5、开展志愿助老活动,每年开展志愿助老活动10次,有志愿者活动记录。6、维护活动设施,照料中心内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健身康复室等室内外文体活动区域保持干净整洁和设施完好,常年免费为老年人开放。7、做好老年电大,设有老年电大远程教学点,每周培训1次以上;8、开设老年人养生课堂,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等方面的讲座每周1次以上。9、发挥老年人阅览室作用,室内有报刊10种以上,有一定数量图书和电子阅览设备。10、开展上门服,有为周边有需求的困难老年人送餐、送服务、送健康等方面的上门服务。做好日间照料,开放日托功能,拥有日间照料床位12张以上;为在中心活动的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膳食服务。11、根据《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考评细则(2024版)》做好相关工作,达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中5A级评定要求。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2、履行方式:正确履行,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3、履行地点:携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乙方: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906号16幢4405室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0573-82826111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南湖支行银行账号:334899991013000165670签字日期:707年1月3日签字日期:707年月2日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招标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合同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临[2024]1010号预算金额:一年的管理服务费用,人民币14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嘉南社区居民委员会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项目采购结果,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长水街道嘉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口否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元人民币,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提供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工、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招标服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社区自行付款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3)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3)合同签订后的第7个月和合同履行完毕后,分别根据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支付运营费。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为优秀,全额支付半年度运营费用;得分90(含)—95分为合格,扣除当次运营费2万元;得分80(含)—90分为基本合格,扣除当次运营费3万元。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与特殊专用条款的第八条需一致(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兴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留采购代理单位备查,1份送财政核算支付中心。(若执行政采贷,另加2份)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内容1、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协管员1名,专职保洁员1名(具体要求见招投标文件)。2、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组建3个以上文体团队,每年开展日常老年文体活动50次以上,其中100人以上大型老年文体活动4次以上;3、开展节日体验活动,结合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每年开展相关活动竞赛4次以上(与日常老年文体活动不重复),活动内容契合节日主题和老年人需求,有创新、有特色。4、开展健康服务活动,配置相应的体测设施,免费为老年人提供量身高、体重、血压等服务定期开展义诊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5、开展志愿助老活动,每年开展志愿助老活动10次,有志愿者活动记录。6、维护活动设施,照料中心内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健身康复室等室内外文体活动区域保持干净整洁和设施完好,常年免费为老年人开放。7、做好老年电大,设有老年电大远程教学点,每周培训1次以上;8、开设老年人养生课堂,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等方面的讲座每周1次以上。9、发挥老年人阅览室作用,室内有报刊10种以上,有一定数量图书和电子阅览设备。10、开展上门服,有为周边有需求的困难老年人送餐、送服务、送健康等方面的上门服务。做好日间照料,开放日托功能,拥有日间照料床位12张以上;为在中心活动的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膳食服务。11、根据《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考评细则(2024版)》做好相关工作,达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中5A级评定要求。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2、履行方式:正确履行,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3、履行地点:嘉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拍健甲方:乙方:浙江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9064405室: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9064405室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00573-82826小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南湖支行银行账号:334899991013000165670签字日期:202年1月3日签字日期02年月月7日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招标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合同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临[2024]1010号预算金额:一年的管理服务费用,人民币14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由拳社区居民委员会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项目采购结果,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长水街道由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口否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元人民币,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提供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工、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招标服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L(3)其他方式:社区自行付款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3)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3)合同签订后的第7个月和合同履行完毕后,分别根据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支付运营费。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为优秀,全额支付半年度运营费用;得分90(含)—95分为合格,扣除当次运营费2万元;得分80(含)—90分为基本合格,扣除当次运营费3万元。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与特殊专用条款的第八条需一致(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兴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留采购代理单位备查,1份送财政核算支付中心。(若执行政采贷,另加2份)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内容1、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协管员1名,专职保洁员1名(具体要求见招投标文件)。2、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组建3个以上文体团队,每年开展日常老年文体活动50次以上,其中100人以上大型老年文体活动4次以上;3、开展节日体验活动,结合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每年开展相关活动竞赛4次以上(与日常老年文体活动不重复),活动内容契合节日主题和老年人需求,有创新、有特色。4、开展健康服务活动,配置相应的体测设施,免费为老年人提供量身高、体重、血压等服务。定期开展义诊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5、开展志愿助老活动,每年开展志愿助老活动10次,有志愿者活动记录。6、维护活动设施,照料中心内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健身康复室等室内外文体活动区域保持干净整洁和设施完好,常年免费为老年人开放。7、做好老年电大,设有老年电大远程教学点,每周培训1次以上;8、开设老年人养生课堂,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等方面的讲座每周1次以上。9、发挥老年人阅览室作用,室内有报刊10种以上,有一定数量图书和电子阅览设备。10、开展上门服,有为周边有需求的困难老年人送餐、送服务、送健康等方面的上门服务。做好日间照料,开放日托功能,拥有日间照料床位12张以上;为在中心活动的有需求的老年5人提供膳食服务。超11、根据《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考评细则(2024版)》做好相关工作,达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中5A级评定要求。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2、履行方式:正确履行,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3、履行地点:由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税费区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乙方: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HEH1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业太路906116485室地址:HD法定(授权代表人:C联系电话:0573-828261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南湖变行银行账号:334899991013000165670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签字日期:00年F[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招标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合同编号:和诚-HC采(2024)33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临[2024]1010号预算金额:一年的管理服务费用,人民币14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檇李社区居民委员会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项目采购结果,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长水街道檇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口否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元人民币,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提供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工、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招标服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社区自行付款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3)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3)合同签订后的第7个月和合同履行完毕后,分别根据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支付运营费。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为优秀,全额支付半年度运营费用;得分90(含)—95分为合格,扣除当次运营费2万元;得分80(含)—90分为基本合格,扣除当次运营费3万元。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与特殊专用条款的第八条需一致(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兴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留采购代理单位备查,1份送财政核算支付中心。(若执行政采贷,另加2份)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内容1、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协管员1名,专职保洁员1名(具体要求见招投标文件)。2、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组建3个以上文体团队,每年开展日常老年文体活动50次以上,其中100人以上大型老年文体活动4次以上;3、开展节日体验活动,结合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每年开展相关活动竞赛4次以上(与日常老年文体活动不重复),活动内容契合节日主题和老年人需求,有创新、有特色。4、开展健康服务活动,配置相应的体测设施,免费为老年人提供量身高、体重、血压等服务。定期开展义诊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5、开展志愿助老活动,每年开展志愿助老活动10次,有志愿者活动记录。6、维护活动设施,照料中心内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健身康复室等室内外文体活动区域保持干净整洁和设施完好,常年免费为老年人开放。7、做好老年电大,设有老年电大远程教学点,每周培训1次以上;8、开设老年人养生课堂,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等方面的讲座每周1次以上。9、发挥老年人阅览室作用,室内有报刊10种以上,有一定数量图书和电子阅览设备。10、开展上门服,有为周边有需求的困难老年人送餐、送服务、送健康等方面的上门服务。做好日间照料,开放日托功能,拥有日间照料床位12张以上;为在中心活动的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膳食服务。11、根据《长水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考评细则(2024版)》做好相关工作,达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中5A级评定要求。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2、履行方式:正确履行,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3、履行地点:携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乙方:浙江长护健康养老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906号16幢4405室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0573-82826111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南湖支行银行账号:334899991013000165670签字日期:707年1月3日签字日期:707年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