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南漳县烈士陵园服务所2025)



一、合同编号:HBJYY-ZFCG-2025-001
二、合同名称:荆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工程
三、项目编号:HBJYY-ZFCG-2025-001
四、项目名称:荆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南漳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2、地址:南漳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3、联系方式:19371763890
4、供应商(乙方):湖北泰瑞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南漳县城关镇万山路30号(建设总公司)
6、联系方式:131772077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780021.68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777200元
5、合同金额:77.7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3月31日;履约地点:荆山烈士陵园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4-2025-0001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2-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荆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pdf

项目编号:HBJYY-ZFCG-2025-0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25—0206)工程名称:荆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工程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发包人(全称):南漳县烈士陵园服务所承包人(全称):湖北泰瑞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漳县烈士陵园服务所承包人(全称):湖北泰瑞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荆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荆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工程。2.工程地点:南漳县城关镇。3.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4-2025-00012。4.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1).山顶纪念碑广场项目:拆除工程、涂料工程、石材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2).水泵房土建项目: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墙面装饰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3).水泵房安装项目:电气及给排水;(4).厕所及储物间安装工程主要施工;(5).厕所及储物间土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墙面及地面防水工程、墙面装饰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6).绿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栽植乔木、栽植色带、砌筑长城墙;(7).室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消防、电气及安装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月31日。(如遇特殊天气和政府创文等要求、抗疫、不可抗力、节假日等其他原因工期可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范围》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柒仟贰佰元整(¥7772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杨爱平。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2月0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南漳县烈士陵园服务所办公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除了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南漳县烈士陵园服务所(公章)承包人:湖北泰瑞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24206240838311088组织机构代码:91420600MA48GAH47L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209号地址:南漳县城关镇万山路30号邮政编码:441500邮政编码:441500法定代表人:彭发强法定代表人:代雷委托代理人:王怡阳委托代理人:杨爱平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漳支行开户银行:建行南漳支行营业部账号:942009010082858896账号:4205016469080000034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南漳县烈士陵园服务所(公章)承包人:湖北泰瑞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24206240838311088组织机构代码:91420600MA48GAH47L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209号地址:南漳县城关镇万山路30号邮政编码:441500邮政编码:441500法定代表人:彭发强法定代表人:代雷委托代理人:王怡阳委托代理人:杨爱平电话:19371763890电话:1317720772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漳支行开户银行:建行南漳支行营业部账号:942009010082858896账号:42050164690800000345附件4: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湖北泰瑞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建曜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荆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项目编号:HBJYY-ZFCG-2025-001)所需相关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经采购人确认,贵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内容为:荆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成交金额为:柒拾柒万柒仟贰佰圆整(777200.000000)请贵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需求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特此通知。南漳县烈士陵园服务所联系人:王怡阳联系电话:199719081661湖北建曜源程咨询有限公202502月05日附件5:公司营业执照SCJDGLDGL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91420600MA48GAH47L(副本)SCJDGL了解更多登记、备案、CSCJDGL(许可、监管信息。名称湖北泰瑞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仟万圆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2日监督法定代表人代雷住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万山路30号(建设总公司)(住所申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供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JDGLSCJDGL;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金属结构制造:人工造林: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金属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登记机关SCJDGLSCJDGL2024年月日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名称:湖北泰瑞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南漳县城关镇万山街30号(建设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8GAH47L法定代表人:代雷经济性质: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自注册资本:2000万元证书编号:D342121844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本使用件仅用于:工程项目承揽使用期限:2024-01-01至2024-12-31发证机关:2020年:月24日请使用微信小程序“鄂建通”扫描二维码附件6:企业资质证书附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8GAH47L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18]019384企业名称:湖北泰瑞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雷单位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万山路30号(建设总公司)(住所申报)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24年01月29日至2027年01月29日发证机关:湖省住房乡建设厅发证日期:2024年04月18日品6685885858505085858588858853358585858585825888338852285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附件8: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发包人:南漳县烈士陵园服务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湖北泰瑞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或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履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一、工程名称:荆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工程。二、安全责任期:自2025年02月10日到2025年03月31日(以开工令为准)三、甲方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2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对乙方施工进行技术交底;4督促乙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督促检查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工作;6督促检查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7督促乙方对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四、乙方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配置一名有资质的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施工队可以配置一名兼职安全员);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4乙方施工中,若需动火、动焊,应按照甲方的《动火作业审批表》办理审核手续。5乙方施工中,凡2米以上高空作业,应按照甲方的《高空作业审批表》办理审核手续。6乙方施工中,若有密闭处所,应按照甲方的《密闭处作业审批表》办理审核手续。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临时用电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8以上作业需待甲方书面批准后,由甲乙方双方派员现场监护执行。9施工中的爬梯、支架应保证牢固可靠。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挡、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10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和巡逻保卫队有权对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监督。11对未配备安全设施(如: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工作鞋等),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甲方有权勒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并处以100元/人的罚款。工地吸烟和饮酒后上班处以200元/人的罚款。1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严禁无证以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1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过失或事故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为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按照规定认真设好防护,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如果需要扩大施工范围,必须提前与甲方进行协商,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15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的保护;因乙方原因造成信号、电力中断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6乙方在每天班前检查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交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17对可能危及人员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的情况,有权拒绝施工并向甲方汇报;18乙方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员不得有承包工程的禁忌症;19乙方由于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工地材料商、施工作业人员等其他人员到工地或者其他地点集会、游行、示威、静坐等危害社会秩序的闹事行为,停水停电等影响正常施工和生活,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0乙方项目负责人在本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并须常驻施工现场,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负责人,如果发现乙方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到施工现场或者兼任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五、其他1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持两份;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南漳县烈士陵园服务所(公章)承包人:湖北泰瑞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24206240838311088组织机构代码:91420600MA48GAH47L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209号地址:南漳县城关镇万山路30号邮政编码:441500邮政编码:441500法定代表人:彭发强法定代表人:代雷委托代理人:王怡阳委托代理人:杨爱平电话:19371763890电话:1317720772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漳支行开户银行:建行南漳支行营业部账号:942009010082858896账号:420501646908000003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