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 应急电源 应急照明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2025)



公告内容:

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广州市)-包组5:综合保障类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CZ2024-0867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广州市)-包组5:综合保障类

三、项目编号

CZ2024-0867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广州市)-包组5:综合保障类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中路15号
联系方式:18819483155
供应商(乙方): 深圳穗保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和平工业区13号狮头岭和平工业园B42层
联系方式:138025043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天河区)-包组5:综合保障类
1(批)
830,515.00
830,515.00

合同金额: 830,515.00元,大写金额: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02月07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4-03216项目编号:CZ2024-0867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广州市)包组5:综合保障类-1-甲方: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电话:38623700传真: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乙方:深圳穗保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电话:13802504386传真:1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和平工业区13号狮头岭和平工业园B42层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广州市)-包组5:综合保障类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货物内容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便携式担架爱德、200*53*18CM1.用于伤员转运和不适宜搬动人员搬运。担架尺寸>2m×0.5m×0.15m。河北省45台42719215应急电源华亮、BHL6139A1.为救援设备应急供电。输出功率≥1kW,电源箱质量≤10kg,工作温度-20~+50℃。江西省44台213593940应急照明系统晶全、YZ0.6-3.3CA(BJQ6133)1.用于灾害事故现场照明,光源类型为LED,具备液压升降等功能。含单向直射、环形照明,可选配头灯、多功能手提探照灯、大功率广播等。功率>2kW,工作时间>13h,输出220V和380V电压,抗风等级>8级,防护等级≥IP65。湖北省黄石市21套34160717360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830515-2-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二、合同金额1.结算公式=各货物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各货物的数量。2.合同金额为¥830,515.00(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三、设备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整理履约过程资料并申请验收。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1.本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乙方提供与应付款项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等支付资料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支付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按照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预付款;货物通过最终项目总体验收且区级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尾款。2.甲方指定的发票开具信息如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纳税人识别号:114401067812388111开户行及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便携式担架、应急电源、应急照明系统3.乙方确认以下银行账户为其指定的唯一的收款账户。如乙方需更改银行账户信息的,须于甲方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前述账户支付合同款项到账后,视为已支付合同款项,乙方自行承担怠于通知的不利后果。-3-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为:开户名称:深圳穗保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梅龙支行银行账号:157695200300604.鉴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按期办理支付手续的(不含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视为甲方已按约支付。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收款延误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六、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及相关认证规定,在国家范围内合法销售及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的产品。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4.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5.产品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好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安装与调试,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6.甲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若因为知识产权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及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7.乙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4-的搬运。8.各种设备必须提供交货清单,双方按交货清单验收货物。9.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乙方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10.设备至甲方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七、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与维修和更换相关的运费、安装、调试、保险等全部费用。3.在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应免费上门检修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并免费上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解决甲方在使用中出现的疑难。质保期内免费进行检修或更换零配件。4.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5.甲方按中标价格和数量向乙方采购本项目货物后,若需增加采购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乙方必须按相同的配置和不高于中标价格销售给甲方。6.乙方须提供24小时的全方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所供货物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乙方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7.应急事件响应:在质量保证期内,本次采购的货物出现非用户方责任造成的故障的,乙方无偿为用户维修或更换相应货物,并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响应时间:甲方反馈产品质量、故障、事故问题时,30分钟内予以响应,需到现场维修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一般情况在24小时内须排除故障,特殊情况需与甲方说明情况,并提供代用货物,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使用。8.乙方须为甲方进行相关操作系统及备份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9.乙方承诺:质保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以优惠的价格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按甲方确认的维修收费标准继续提供产品使用运行的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及零备件的供应。八、安装与调试1.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5-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2.乙方负责装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九、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甲方、乙方(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2.履约验收内容:对照项目采购清单对到货产品进行表面【型号、规格、数量、参数、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等(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检验。在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产品使用性能检测验收。3.验收程序: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时,乙方应当组织内部自验,自验合格后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自验情况作为相关证明材料。甲方自收到乙方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审核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乙方发出履约验收通知,未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书面告知乙方。4.履约验收时间:(1)到货验收:项目到货后,甲方对照项目清单进行项目产品类别及数量的初步验收,如产品出现缺陷或与合同不符,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到货检验仅属于预防性检验,货物是否合格应以最后整体验收的结论为准。(2)项目总体验收: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从甲方和乙方共同对产品使用性能进行检测。如商检或货物测试中发现货物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乙方应无偿调换,直至验收通过。检测无异常,双方共同签署产品验收报告。5.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6.乙方所供的货物在交付给甲方之前,货物所有风险(包括遗失、损坏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7.乙方必须为使用单位设计、安装、调试、维修、使用提供足够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保障。提供货物的有关证明与使用说明。8.拆箱后,甲方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乙方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货物安装完毕后乙方派专业人员检查安装质量。9.验收时乙方负责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到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10.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十、履约保证金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支持乙方以电子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乙方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业务。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总体验收合格后失效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龙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有明显证据证明理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的。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均应认真自觉遵守,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除本条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金额的2%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7-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除财政拨款不到位、乙方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外,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一方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的,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合同解除。7.上述各项,如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全额补足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等。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二、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1.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合同内容或者其执行产生任何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或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三、不可抗力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IN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样承担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怠于通知导致另一方遭受的损失扩大的,怠于通知方应承担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8-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7.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及工作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部分无《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正文内容,为签章处)甲方: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乙方:深圳穗保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盖章)E建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鹿启为或委托代理人思旭订立时间:2024年8月2日订立时间:2024年8月2日-9-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4-03216项目编号:CZ2024-0867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广州市)包组5:综合保障类-1-甲方: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电话:38623700传真: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乙方:深圳穗保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电话:13802504386传真:1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和平工业区13号狮头岭和平工业园B42层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广州市)包组5:综合保障类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货物内容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便携式担架爱德、200*53*18CM1.用于伤员转运和不适宜搬动人员搬运。担架尺寸>2m×0.5m×0.15m。河北省45台42719215应急电源华亮、BHL6139A1.为救援设备应急供电。输出功率≥1kW,电源箱质量≤10kg,工作温度-20~+50℃。江西省44台213593940应急照明系统晶全、YZ0.6-3.3CA(BJQ6133)1.用于灾害事故现场照明,光源类型为LED,具备液压升降等功能。含单向直射、环形照明,可选配头灯、多功能手提探照灯、大功率广播等。功率>2kW,工作时间>13h,输出220V和380V电压,抗风等级>8级,防护等级≥IP65。湖北省黄石市21套34160717360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830515-2-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二、合同金额1.结算公式=各货物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各货物的数量。2.合同金额为¥830,515.00(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三、设备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整理履约过程资料并申请验收。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1.本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乙方提供与应付款项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等支付资料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支付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按照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预付款;货物通过最终项目总体验收且区级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尾款。2.甲方指定的发票开具信息如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纳税人识别号:114401067812388111开户行及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便携式担架、应急电源、应急照明系统3.乙方确认以下银行账户为其指定的唯一的收款账户。如乙方需更改银行账户信息的,须于甲方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前述账户支付合同款项到账后,视为已支付合同款项,乙方自行承担怠于通知的不利后果。-3-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为:开户名称:深圳穗保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梅龙支行银行账号:157695200300604.鉴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按期办理支付手续的(不含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视为甲方已按约支付。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收款延误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六、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及相关认证规定,在国家范围内合法销售及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的产品。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4.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5.产品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好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安装与调试,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6.甲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若因为知识产权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及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7.乙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4-的搬运。8.各种设备必须提供交货清单,双方按交货清单验收货物。9.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乙方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10.设备至甲方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七、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与维修和更换相关的运费、安装、调试、保险等全部费用。3.在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应免费上门检修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并免费上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解决甲方在使用中出现的疑难。质保期内免费进行检修或更换零配件。4.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5.甲方按中标价格和数量向乙方采购本项目货物后,若需增加采购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乙方必须按相同的配置和不高于中标价格销售给甲方。6.乙方须提供24小时的全方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所供货物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乙方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7.应急事件响应:在质量保证期内,本次采购的货物出现非用户方责任造成的故障的,乙方无偿为用户维修或更换相应货物,并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响应时间:甲方反馈产品质量、故障、事故问题时,30分钟内予以响应,需到现场维修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一般情况在24小时内须排除故障,特殊情况需与甲方说明情况,并提供代用货物,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使用。8.乙方须为甲方进行相关操作系统及备份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9.乙方承诺:质保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以优惠的价格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按甲方确认的维修收费标准继续提供产品使用运行的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及零备件的供应。八、安装与调试1.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5-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2.乙方负责装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九、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甲方、乙方(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2.履约验收内容:对照项目采购清单对到货产品进行表面【型号、规格、数量、参数、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等(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检验。在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产品使用性能检测验收。3.验收程序: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时,乙方应当组织内部自验,自验合格后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自验情况作为相关证明材料。甲方自收到乙方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审核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乙方发出履约验收通知,未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书面告知乙方。4.履约验收时间:(1)到货验收:项目到货后,甲方对照项目清单进行项目产品类别及数量的初步验收,如产品出现缺陷或与合同不符,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到货检验仅属于预防性检验,货物是否合格应以最后整体验收的结论为准。(2)项目总体验收: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从甲方和乙方共同对产品使用性能进行检测。如商检或货物测试中发现货物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乙方应无偿调换,直至验收通过。检测无异常,双方共同签署产品验收报告。5.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6.乙方所供的货物在交付给甲方之前,货物所有风险(包括遗失、损坏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7.乙方必须为使用单位设计、安装、调试、维修、使用提供足够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保障。提供货物的有关证明与使用说明。8.拆箱后,甲方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乙方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货物安装完毕后乙方派专业人员检查安装质量。9.验收时乙方负责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到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10.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十、履约保证金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支持乙方以电子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乙方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业务。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总体验收合格后失效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字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有明显证据证明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的。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均应认真自觉遵守,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除本条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金额的2%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7-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除财政拨款不到位、乙方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外,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一方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的,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合同解除。7.上述各项,如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全额补足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等。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二、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1.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合同内容或者其执行产生任何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或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三、不可抗力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I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样承担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怠于通知导致另一方遭受的损失扩大的,怠于通知方应承担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8-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7.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及工作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部分无《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正文内容,为签章处)甲方: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乙方:深圳穗保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鹿启为法定代表人(签名)加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订立时间:2024年8月2日订立时间:2024年8月2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 应急电源 应急照明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